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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內庫與財政體制變遷研究》
李園著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19年8月出版
334頁,1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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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郭宇昕
長期以來,由於明朝財政管理的錯綜龐雜,明代財政史研究成為難度極大的學術研究領域之一。在「力圖對明代財政政策作出全面說明的第一人」黃仁宇完成《十六世紀明代中國之財政與稅收》之後,明史學界很長時間裡仍延續著黃先生的研究路線,尤其是「洪武型財政」及其對明代財政乃至政治、經濟、社會諸方面的相幹論述,直至本世紀初仍有影響。但由於黃仁宇的研究年代較早,存在一定局限性,如萬明先生便指出黃在寫作時史料不夠紮實,以致論述中「急於作出輕率的概括」「提供另一個更宏大的歷史模型」,他對「洪武型財政」的論述也缺乏大型數據文獻資料的支撐(萬明:《16世紀明代財政史的重新檢討:評黃仁宇〈十六世紀明代中國之財政與稅收〉》,《史學月刊》2014年第10期)。
2019年,雲南大學李園博士《明代內庫與財政體制變遷研究》一書出版,如本書封面所說,「厘清國家庫藏的設置與收支形態是認識明代財權分配體制和財政轉型的重要視角」,作者立足於紮實的史料基礎,從內庫——皇室財政的視角研究明代財權分配和財政轉型,並由此探討與之相幹的社會變遷。
本書所研究的「內庫」,指內廷常設的庫藏機構。作者認為,內庫作為君主直接掌握的財政儲備系統,在「家國一體」的理念下,實質不局限於君主私人,而在初期承擔了較多國家職能,甚至可以說是明初構建的「洪武型財政」運作中國家貨幣系統的核心。但內庫始終為君主財權所掌控,管理模式仍以「內廷化」為主,隨之而來的是弊端叢生。隨著明代中後期國家部、當鋪藏體系先後置建,內庫「公」的功能有所弱化,君主不時侵奪國庫財權。同時,由於國家鈔法崩壞,內庫原先以物料與寶鈔為主的庫藏逐漸「銀納化」以緩解危機,而這一過程又伴隨著內庫管理者出於既得利益而做出的阻礙,使內庫成為國家財政中貨幣化滯後的一環。總之,內庫的建置與作用反映了明朝中央財政體制從單一到多元、從高度集權到相對分權的變化,其收支轉變則與明初的實物體制到後期白銀貨幣體制的轉型息息相幹。
除緒論及結語外,本書可以按照作者的三個問題意識分為三部分:內庫層面的明代宮廷財政、內庫視角下的明代財政轉型、內庫與明代社會經濟。
第一部分包括第一章「明代內庫規制考述」與第二章「明代內庫的監管體制及問題」,屬於明代內庫本身的制度研究。
明代內庫制度其來有自,亦承襲歷代陳規,歷代內庫規制不一,但都體現了君主專制下,作為君主私庫而仍涉足國家財政的特點。明代內庫隨明朝遷都而經歷了先南京後北京的過程。南京內庫始建於洪武二年(1369),隨著宮廷需要與國家財政貨幣政策的調整,其名目、職掌不斷擴充。洪武中期,明朝原本公私一體的國家財政體制有所調整,部分內庫劃歸戶部,故南京內庫諸庫在隸屬關係上既有隸屬內府的內承運庫等,也有隸屬戶部的外承運庫等。永樂朝遷都北京後,由於南京在國家財賦的重要地位,故而南京內庫始終未廢,仍發揮著重要財政功能。北京內庫則既有原先地方庫藏轉為中央庫藏的成分,也有陸續新置的庫藏,並在永樂朝以後成為全國性的物料總庫和京師銀庫。
內庫的收貯依其內容可分為錢鈔類、物料類和綜合類三種,這與當時國家財政收入情況以及財政制度中內庫的地位有關。錢鈔類即寶鈔和各類銅錢為主,明初發行大明寶鈔,其收貯與發行總庫即為內庫;內庫的物料收貯則主要來自於全國各地的物料,品種多達四百餘種;綜合類庫藏主要是金銀寶貨,在明初雖不屬於流通貨幣,並因推行鈔法而實行銀禁,但實際上洪武一朝白銀均未退出流通領域,甚至在國家財政層面都可作為支付手段,因而仍有相當數量的金銀寶貨進入內庫貯藏。這種貨幣、實物並存的庫藏形式長期存在,並隨著白銀貨幣化的趨勢逐漸以貨幣占據主流。
在內庫的管理上,明太祖起初有意內外共治,以內官、女官為代表的宮廷勢力和以戶部流官為代表的外官勢力分工牽制。但由於內庫始終是君主私庫,且君主以內庫控制國家財政的需要,倚賴君主權力的內官在內庫管理的參與程度、等級上均高於外官。永樂朝以後宦官勢力膨脹,內官對內庫監管力度亦不斷強化,司禮監作為內府首署和君權的實際代行者,在內庫監管方面徹底超越了外廷的部院科道諸臣。故終有明一朝,明代內庫的人事實際以內官為主,外廷監管幾乎無效。以內官為主的內庫監管體制帶來了一系列問題,在內庫收、儲、支各環節都有所體現,如入庫科索、入庫攬納、關支無序、內庫侵盜等,而君主對內官的種種不法採取了實際默許縱容的態度,使內庫成為內官藉以肥己的法外之地。而且,由於內官侵漁相當程度依賴實物入庫的形式,作為既得利益者的內官自然對物料折銀百般抵觸,使內庫反而成為明代財政體制中貨幣化進程滯後的一環。
本書第二部分也是本書主要討論的重點問題,作者用了三章的篇幅,將明代內庫的收支管理放在整個明朝國家財政從前期至中後期的變革與局限當中。
作者指出,明太祖設置內庫的初衷是將其作為國庫而非私庫,也就是前述「公私一體」的理念,直到正統七年(1442)前,內庫都是中央財政的單一庫藏。正統七年後,太倉庫、常盈庫等依次建立,國家財政走向多元。從收支來看,作者一一詳細列舉了明初到明中後期變動前後的各類目,指出前期內庫收支所反映的國家財政仍以實物為主,而後期經過量變與折變(改折),白銀成為主流,且正統後新設置的庫藏皆為銀庫,反映出國家財政形態的白銀化調整。在這場財政貨幣化的轉變中,內庫起了非常關鍵的作用。
從中國古代財政發展來看,唐宋以來財政一直呈現貨幣化趨勢,明初由明太祖確定的以征納實物為主的財政體制則與這種趨勢相反——即黃仁宇提出的「洪武型財政」。但這一時期的財政體制仍存在以鈔、銀、錢為標誌的貨幣形式,其中寶鈔作為明初的國家貨幣,由內府收貯發行。而以寶鈔「統天下利權」,也是內庫的一大經濟收入。內庫以寶鈔供應禦用、國用,強制規定俸祿、賞賜等以寶鈔計算,並在永樂、宣德朝的寶鈔流通危機中發起以救鈔為目的一系列寶鈔回籠政策,無不體現內庫在這一時期占據國家財政的重要地位。
洪武年大明通行寶鈔壹貫
基於內庫在明初財政制度中作為貨幣系統的核心作用,作者對黃仁宇「洪武型財政」有了新的思考。作者指出,黃仁宇「洪武型財政」是一種「以內制外、以京師馭全國的高度集權的單一國家財政體制」,且征收多為實物,相比唐宋以降的貨幣化趨勢實為逆反。但「洪武型財政」並非徹底排斥貨幣,從內庫收支來看,鈔、銀、錢仍然在國家財政體制當中,其後為推行由內庫存儲和發行的寶鈔,才實施了銀禁、錢禁,其實質是國家為法定寶鈔的流通掃清障礙。
明太祖制定的財政體系並未長久維持。由於寶鈔超發,寶鈔貶值,鈔法崩壞,白銀成為事實上的國家貨幣,內庫喪失了對貨幣主權的操控,不再能通過隱蔽的金融手段獲取收入。同時,宣德以降宮廷開支增加,內庫逐漸支用不足,至成化朝顯現財政危機,迫使明廷在財政制度上予以調整。為緩解危機,充盈庫藏,明初以來內庫另一大宗收入稅糧折征逐漸由折實轉為折銀。另一方面,在外廷的推進下,內庫原藏的實物亦折銀貯庫,內庫貨幣化程度不斷提高。這種收貯結構的銀納化成為明朝緩解財政危機的主要門路。正統元年(1436),為解決京師武官俸糧支取,朝廷議準京師武官得由內庫折銀支給,這一政策調整被視為明代金花銀制度和財政白銀化的開啟。但內庫的白銀化並不順利,作者指出,物料折銀觸動了內府實物體制和部分宮廷群體的既得利益,加上宮廷的實物經濟思想,導致明代中後期內庫實物折銀存在諸多局限乃至停滯反覆,其他事項的折銀亦有同樣的問題,因此雖然內庫在國家貨幣白銀化和財政困境雙重作用下發起了以「折銀」為路徑的銀納化變遷,但始終保留了較多的實物部分。
在明朝財政貨幣化的過程中,明初以內庫為主的國家庫藏體系有了新的變化,戶部太倉庫、工部節慎庫、太仆寺常盈庫等貯銀庫先後建立,中央庫藏出現了多元化格局,財政權責也有所調整。內庫由原先「公私一體」的國庫日漸成為專供君主的私庫,不再協濟國家財政。而內府之用卻仍能依靠皇權直接提取部、寺諸庫。最典型就是神宗對國家財政的掠奪,內庫財富聚而不發,甚至造成了萬歷後期的財政問題。
在這部分最後,作者還回應和辨析了明末內庫存銀的情況。以往學界對明亡時的內庫存銀有兩種不同的看法,一種認為皇帝始終不願派發內帑銀協濟外庫,以致明亡後內庫仍有大量積存;另一種看法則認為明末內庫積存已於歷次協濟中消耗一空。作者考辨晚明以來的財政狀況指出,雖然神宗駕崩時內庫「帑如山積」,但其後的光宗、熹宗、思宗均能應廷臣所請,發內帑銀以供軍用。由於戰事頻繁,外廷不斷奏支內庫,實際軍需消耗已經超過了內庫所能協濟的限度,神宗所積的銀兩已經基本告罄。而且,由於金花銀逋欠嚴重,內庫實征困難,到崇禎朝內庫財源已經極具萎縮,已無從聚斂。因此,明亡時的內庫應當實系空乏而非厚積。
在本書第三部分,作者以一章的篇幅,以一個典型的財賦單元——松江府為中心,探討內庫與基層賦役中的上供負擔。松江府在明朝的財賦重鎮江南區域,其賦役之累亦以「蘇松重賦」聞名,而供應內庫的上供財物占了較大比重。在基層,內庫上供覆蓋了正賦、雜賦、正役、雜役各領域,類目眾多,導致負責對口解送的基層負擔沉重。周忱在江南的改革調整了上供財物的征解與分配,如稅糧折征等,提升了內庫在國家正賦分配格局中的地位,並推進了財政中的貨幣化。但由於內庫收支無度,在基層聚斂愈烈,陋規橫行而無制度約束,致百姓上供負擔沉重,飽受其害。松江府只是一個縮影,而上供之困實際遍及全國。
誠如萬明先生所言,明代財政史研究難度極大,而皇室財政則因其位處九重、事涉內府而記載尤少,加之有明一代財政制度轉型變革劇烈,後世對明代內庫更難了解。本書能在錯綜龐雜、霧裡看花中找準視角,梳理出內庫與明朝財政變遷的主線,並由此回應學界對這一時期的重要話題,在縱橫兩個方向都有所深入:
橫向上,作者沒有僅僅局限於內庫本身的制度,而是通過厘清其建置與形態,將其置於整個明朝財政乃至政治體制當中,如內庫在收支與經營中與內外廷的互動、在國家賦役中與基層社會的關係;縱向上,作者始終有一種「變遷」「過程」的意識,注意研究對象在不同時期的變化與特征,特別是一些關鍵時期的關鍵政策,並且能在史料上「竭澤而漁」,爬梳史料找到研究對象的變化,如前後期收支類目的變化、不同時期監庫內官任職情況等,對比之下一目了然。而這些都需要作者長期著實工作,非短期取巧所能致。在當前以關鍵字檢索代全文閱讀、以個例舉隅代全局研究的風氣下,本書的工作實在值得吾輩學習。
郭宇昕
中國人民大學清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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