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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三十年(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日軍開始占領租界,自民國三十二年(1943年)起,租界不復存在。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抗戰勝利,上海市光復,國府接管上海。
晉代,上海初步發展為一個漁港、鹽產地和商貿集鎮。唐代到元代,上海地區歸華亭縣、松江府管轄。明清兩朝,已較為繁榮,棉紡織業發達。
不過讓上海成為舉足輕重城市地位的,是1843年根據《南京條約》的正式開埠,上海作為指定通商五口之一,由此開始上海租界的歷史。
上海經濟憑借口岸,空前迅速的發展,吸引了蘇、浙、粵、皖、魯等周邊省份及外國的移民,成為中國乃至遠東地區最大的都會至今。
吸收江南地區附近傳統的吳越文化與各地移民帶入的多樣文化(包括開埠後的西方近現代文化)融合,本地逐漸形成了特有的海派文化。在民國時期,上海是亞洲最大的城市之一,中國最重要的工商業中心。
1928年5月7日,中華民國內政部呈國民政府,要求「實行廢除舊歷,普用國歷」。原因是:「考社會日常狀況,十餘年來,依然沿用舊歷,罔知改正,……」。「擬辦法八條,冀從根本上謀徹底之改造。」
其中第二條是嚴禁私售舊歷、新舊歷對照表;第三條是嚴令京內外各機關、各學校、各團體,除國歷規定者外,對於舊歷節令,一律不準循俗放假;第四條是通令各省區市妥定章則,公告民眾,將一切舊歷年節之娛樂、賽會等一律加以指導改良,按照國歷日期舉行。
據時人記述,春節期間,官府派警察到關門停業的商店,強迫其開門營業,並將元寶茶及供祀的果品搗毀,有的還要處以罰金,「甚至鄉間售賣歷本的小販,亦一並捉去拘役。一時間人心惶惶,將一個歡天喜地的新年,弄出啼笑皆非之狀」。
當時人們怨聲載道,隨即想出了方法,自行宣布「本店整修」或「本店店主因親友聚會,停售五日(正月初一至初五)」,各商店一樣關門。官吏亦無可奈何,最後,民間更是陽也不奉,陰則全違,民間慶賀春節一切如故,一兩年後,政府亦不再禁止民眾慶祝舊歷新年。
1934年,國民政府停止了強制廢除陰歷,要求「對於舊歷年關,除公務機關,民間習俗不宜過於干涉」。中國大陸幅員遼闊,各地年節習俗相異。全國而言,過年的氣氛大多自臘八節就開始日益濃厚,至元宵節方結束。【上海,1946年春節期間。資料: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