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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有關的知識關係到中國人的利益,經常去關注相關的消息。上個月韓國出入境管理事務所通過Hikorea網站發出公告,說明了有關留學生在申請延期、變更簽證時,遞交存款證明(財產證明)的問題。
下面立思辰留學360給大家分享一下,希望大家互相轉告。
居住在韓國的留學生,只需一半證明
早在2016年6月1日開始,韓國出入境有關部門對居住在韓國的時間超過1年的留學生(語言研修生居住韓國超過6個月),適用了財產證明的打折優惠政策。由於最近依然有不少留學生在申請延期、變更留學相關簽證時,還是提交全額財產證明,所以在上個月末,出入境再次通知了相關優惠內容。
根據財產證明的打折優惠政策,延長留學簽證或者在本校變更留學簽證的時候,提交財產證明時只要提交一半的額度即可。比如:原先首都圈專門學士以上的留學生在申請延期、變更簽證時,需要提交20000美金的財產證明。但根據打折的優惠政策,延長留學簽證或者在本校變更留學簽證時,只需要提交10000美金的財產證明即可。(非首都圈為:9000美金/語言研修生:4500美金)
在申請留學簽證的延期或者在本校變更留學簽證的時候,提交的財產證明必須是在位於韓國的銀行頒發的申請人本人的存款證明(不承認韓國以外地區的存款證明)。拿獎學金的留學生,可以用獎學金支付確認書、大使館學費確認書等材料,代替財產證明。
結語
近期延長過簽證的同學們可能都應該知道這個內容吧?考慮到會有還不知道相關內容的同學,今天寫了這個內容分享給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