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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
浙江義烏一區塊征收補償協議簽約工作
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
簽約過程需要原始房產證、
土地證持證人、共有人悉數到場
人山人海,好不熱鬧!
補償方案
讓一些拆遷戶覺得激動
同時讓一些家庭內部隱藏著的矛盾浮現出來
從該社區嫁出去的陳女士
就遇到了一個極為棘手的問題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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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士的父母早先在下車門
建造了一幢落地三間的垂直房
恰好就在此次征收紅線範圍內
經評估公司評估
房屋總價值為500多萬元
算上各種獎勵和補貼
如果選擇貨幣化安置
最終能拿到近700萬元
該套垂直房原始的產權證上
只有父親一個人的名字
陳女士查詢原始檔案後得知
舊房是由父母
加上自己三個人的名義審批下來的
而陳女士還有一個弟弟
彼時弟弟尚年幼
父母想把能獲得的所有補償都交給弟弟
陳女士覺得這種做法十分不公平
產權證上沒有自己的名字
那還能不能獲得自己的那一部分補償呢?
陳女士帶著這個疑問
找到稠州論壇律師團辦公室咨詢
律師團鄭文強律師接待了她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平時弟弟工作繁忙,
父母有個生病住院的
都是我做女兒的在照顧
沒有功勞我也是有苦勞的
如果補償款全部給弟弟
問及為何審批是三個人的名義
陳女士表示完全不知情
「那時候我還年輕也還不懂事,
也不清楚怎麼做出來的」
「就算沒有我的名字好了,
既然審批土地時,是以父母與陳女士共同審批的,那麼陳女士自然應該享有相應的權利。但是因為產權證明上只有父親的名字,所以本次征收所獲補償將全部交付給父親名下,但未經陳女士同意父母親只能處置屬於自身的那一部分補償和獎勵,無權處置陳女士的份額。因涉及簽約工作,律師團建議陳女士及時與家人溝通協商處理解決,避免錯過享受各類獎勵的時間。
當今社會,要強化規則意識、契約精神,同時還要崇尚優秀傳統文化。尤其是在處理家庭內部矛盾時,更應該堅守歉讓、寬容、親情至上、和為貴等傳統觀念。
帖中陳女士涉及的拆遷補償款,從法律層面上說,享有一定份額、權益,是無庸置疑的,父母的做法是與法律相悖的、不可取的。但矛盾的對方是父母及胞弟,是骨肉親情,因此,希望陳女士能摒棄爭執和吵鬧,互諒互讓,求得和諧解決。只有這樣,一家人才能共沐親情之溫暖,共享家庭天倫之樂!
@十月十:談錢傷感情,談感情傷錢。
@太陽之子81:父母偏心,傷害的是子女的感情。
@1250245223:錢是把雙刃劍。
@吳偉敏:有錢人的煩惱。
@舊時光里的少女6:拆遷700萬,如果肯給女兒二百萬,也不至於這樣!
@zcy234:想開點吧,分你錢你那弟媳可能要上房揭瓦了。
@隨心飛揚:向來都給兒子的,除非父母好,會想女兒的才會有。
來源:錢江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