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三年,我和前男友結婚了,感謝他一直等我,不嫌棄我離過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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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三年,我和前男友結婚瞭,感謝他一直等我,不嫌棄我離過婚

曾經聽過這樣一種說法:人的一生需要經歷三次愛情才算圓滿,第一次和「我愛的人」戀愛,第二次和「愛我的人」戀愛,第三次和「彼此相愛」的人戀愛。

這種說法聽起來很文藝,很煽情,但實際上很不符合現實。如果一個人刻意要經歷這樣三種愛情,當然也可以。但有多少人會想刻意經歷這三種愛情?

大多數人對愛情都抱有理想化期待,都想遇到那個對的人,都想遇到那個和自己「彼此相愛」的人,都想一次戀愛到永久,都不想經歷分手。

只不過,很多人一開始不懂愛情,面對愛情的時候,開始戀愛的時候也是懵懵懂懂,所以才會不知不覺攤上「我愛的人不愛我」「愛我的人我不愛」之類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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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講的這些都是愛情的常態,因為並不是所有人生下來就懂愛情。能夠一次戀愛到永久固然很好,但經歷過愛情的失敗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只有經歷過錯的,你才能知道什麼是對的,才能長大。

有個不變的規律是:只要你最終能幸福,只要你最終和對的人在一起了,之前經歷的一切都當做「交學費」了就好。至於你得到幸福之後怎樣美化自己的愛情都無所謂,能幸福就好。

小羽和阿貴的愛情以及婚姻就經歷過一波三折,不過繞了一大圈之後,兩個人還是在一起了。雖然她自己和別人把他們的愛情標榜成「緣分」「注定」,但實際上沒那麼玄乎,只是共同追求幸福的兩個人分開又復合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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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給「我愛的人」,真的不如嫁給「愛我的人」!

小羽和阿貴是大學時期的戀人,在那個年紀,可以說兩個人都不懂愛情,只是彼此互相喜歡就在一起了。

他們從來沒有深入思考過為什麼會戀愛,從來沒有想過什麼是「愛」,只是理所當然地在一起做著很多戀人都會做的事。

他們熬過了畢業也沒分手,在同一個城市一起住下來,一起工作。所有的一切看起來都讓人覺得他們會一直在一起一輩子,可是,之後小羽卻變心了。

她的這種感情方面的覺醒很朦朧,當然也和身邊那個浮躁的環境有關係,因為她身邊很多女人都在攀比,都在追求所謂的高質量愛情。她無形中受了影響,就變心愛上了別人。

當時的她想當然地認為她愛那個男人,相比之下,她覺得自己對阿貴沒有那種感覺。但實際上,她的這種認知是錯誤的,因為阿貴已經升級為「家人」一般的存在,這種根深蒂固的愛絕不是心血來潮的愛可以替代的。

她當時認識不到那麼深刻,就覺得自己最愛的是那個男人,不僅想和他戀愛,而且想和他結婚。也就是在這時候,她跟阿貴提出了分手,不管阿貴怎麼挽留都無濟於事。

跟阿貴分手之後不久,她就跟那個男人結婚了。阿貴傷心欲絕,離開了那個城市。

分手三年,我和前男友結婚瞭,感謝他一直等我,不嫌棄我離過婚

真正結婚之後,小羽和那個她愛的男人在一起生活得久了之後,漸漸就感覺到折磨了,根本原因是:她愛那個男人,但那個男人並不愛她,他永遠都無法像阿貴一樣呵護小羽,讓著小羽,總是想著自己,不在乎小羽的感受。

對比之下,小羽很懷念和阿貴在一起的時光,她後悔了。而且,那個男人越是對她不好,越是不愛她,她越是想念阿貴。他們最後離婚,也是因為彼此之間的愛錯位太嚴重導致的。

離婚後,小羽很矛盾,她又想聯繫阿貴,又覺得沒有臉去聯繫她。矛盾到最後,終於鼓足勇氣聯繫阿貴了,可是卻已經聯繫不到了。她知道兩個人天各一方,但是卻不知道阿貴在哪里。

在他們分手整整三年的那一天,他們遇見了彼此。那之後事情的發展很像是「命運」的安排,他們不僅相遇了,而且復合了,之後還結婚了。

對小羽來說,這就是命運的安排,她掩飾不住內心的興奮,為了表達自己從今以後要和阿貴堅定走下去的決心,她發了一條朋友圈:

「分手三年,我和前男友結婚了,感謝他一直等我,不嫌棄我離過婚。嫁給「我愛的人」,真的不如嫁給「愛我的人」。我希望一切還不是太晚,我希望我們能夠在一起一生一世。」

分手三年,我和前男友結婚瞭,感謝他一直等我,不嫌棄我離過婚

而實際上,他們的相遇並非是命運的安排,而是阿貴的安排。

當初分手之後,阿貴離開了,但之後不久,他又回來了,因為他放不下小羽。他沒有打擾小羽,只是和她生活在同一個城市。他也沒有刻意關注小羽的一切,他只是想在她所在的城市一個人生活。

當得知小羽離婚之後,他也跟小羽一樣矛盾,又想聯繫小羽,又覺得自己是自作多情。但是,他內心的天平逐漸傾向於和小羽相遇,於是就不自覺地頻繁出現在以前他們常去的地方,這才有了彼此的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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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相愛,需要確定,更需要認定!

經常會看到有人爭論這個問題:女人應該嫁給「我愛的人」,還是嫁給「愛我的人」?

其實根本沒必要爭論,女人最應該嫁的是「和你彼此相愛」的人。

愛情和婚姻都是兩個人的事,所謂真愛,所謂對的人,必須要滿足「彼此相愛」這個條件。非要硬生生地把這個條件給拆散,是一種無知的表現。

那種說要嫁給「我愛的人」的女人,你到底在想什麼?你嫁給「我愛的人」是可以,難道就不管他愛不愛你嗎?如果你愛的人不愛你,你也嫁?就像上面小羽一樣,嫁給「我愛的人」又能怎樣,他不愛你,你永遠都不會幸福的。

那種說要嫁給「愛我的人」的女人,同樣想問題太片面。你不愛一個人,他再愛你,你們在一起也不可能幸福。

分手三年,我和前男友結婚瞭,感謝他一直等我,不嫌棄我離過婚

​上面小羽口中所謂「嫁給我愛的人,真的不如嫁給愛我的人」,只是她自己想當然的一種說法,實際上並非如此。真實情況是:她和阿貴彼此相愛,一直都是如此,只是她自己硬生生地把這個事實拆開了而已。

彼此相愛,不僅需要確定,更需要認定。任何人都是一樣,當你面對愛情的時候,或者審視愛情的時候,你都要有「雙向思維」:

不僅要確定你愛的人愛不愛你,更要去確定愛你的人你愛不愛,這樣做都是為了確定一份「彼此相愛」的愛情。只要能確定彼此相愛,就不要再有任何雜念,認定彼此是真愛,堅定地愛下去就好。

愛情這種事,你沒必要非得像上面小羽一樣去經歷一波三折。你現在不懂沒關係,我跟你講了,你用心去思考了自然會懂。懂了之後堅持去做對的事,你的愛情自然會順利。你手上明明有一段很好的愛情卻不珍惜,非要「丟了西瓜撿芝麻」,做這種幼稚的事,真的打你一頓都不多。(文/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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