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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不要出現「離婚時按照該協議分割」的條款,法院往往會認定為「以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協議」,等同於離婚協議。特別是約定一方婚前房產歸另一方所有的,是贈予而不是財產約定,一定要過戶,否則另一方反悔可以申請法院撤銷。
俗話說「談錢傷感情」,夫妻倆感情好時不分你我,感情破裂時常常為了財產撕破臉、打破頭,甚至對簿公堂。感情沒了,臉面還要在!婚姻走到盡頭,如何才能做到真正的和平分手呢?戳視頻↓專業律師告訴你正確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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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可以通過財產協議,約定財產是你的、我的,還是共同的。
一經簽字,立馬生效。
但是,在簽訂協議時,務必注意這幾點↓
1
不要出現限制人身權的條款。比如,你不能提離婚,提離婚你就什麼都別要了,直接走人。結婚自由,離婚也自由。你拿財產來要挾,限制對方離婚,當然是違法和無效的。
2
不要附加任何條件。比如,一方出軌或家暴,則另一方淨身出戶。這就是一個附條件的離婚協議,出軌或家暴而且協議離婚了才生效。一方不同意協議離婚,就是廢紙一張。
3
不要出現「離婚時按照該協議分割」的條款,法院往往會認定為「以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協議」,等同於離婚協議。如果起訴到法院,整個協議無效。
4
不要出現顯失公平的約定。比如,「財產歸一方所有,而債務歸另一方所有」,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只有好事,沒有壞事,哪有這樣的好事?另一方完全可以申請法院撤銷。
5
約定房產歸屬要及時過戶。特別是約定一方婚前房產歸另一方所有的,是贈予而不是財產約定,一定要過戶,否則另一方反悔可以申請法院撤銷。
6
口頭約定沒有用,白紙黑字寫清楚才有效。
央視社會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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