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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本應是闔家歡樂的時刻,然而,隨著親友的團聚,一些原先潛伏著的家庭矛盾也逐漸浮出水面。
家住鄭州的劉偉(化名)去年的春節就過得很不好。
除夕夜,他留下懷孕的妻子,找前妻去了!
劉偉今年42歲,離婚數年後,2017年下半年,他與家在鄭州的王麗(化名)結了婚,一年後,兩人的孩子誕生了。
不過,讓王麗沒有想到的是,結婚後的第一年除夕夜,丈夫留下了懷孕的自己,去了前妻家中。之後,王麗將劉偉訴至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判令兩人解除婚姻關係,孩子歸王麗撫養,劉偉每月支付撫養費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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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王麗表示,被告(劉偉)婚後第一年除夕夜,以需要看望與其前妻所生育的兒子為由,前往前妻家中陪前妻過除夕夜,此後雙方矛盾激化,無法繼續正常生活,「劉偉性格暴躁,多次辱罵、威脅我和我的父母,我們感情已經完全破裂。」
不過,對於王麗的說法,劉偉並不認同,他稱,雙方感情基礎很好,相識四年左右才結婚,且孩子還小,不同意離婚。
判決
惠濟法院法官表示,原、被告雙方為自主登記結婚,共同生活以來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且生育一女,感情基礎一般。
現雙方因家庭生活瑣事產生糾紛,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夫妻間的感情,但原、被告雙方只要在以後的生活中加強溝通、相互理解、相互扶持,珍惜和維護婚姻關係及家庭生活,給予彼此及年幼的孩子更多的關心和照顧,仍有和好可能。
同時,原告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故原告要求與被告離婚的理由及證據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春節過後,離婚糾紛等有上升趨勢
春節,本應是親人團聚、闔家歡樂的時刻。然而,隨著親友的團聚,一些原先潛伏著的家庭矛盾也逐漸浮出了水面。法官稱,近年來,春節過後,分家析產、離婚糾紛等有上升趨勢。
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細胞,家庭的穩定對維護社會和諧至關重要。日常生活中發生矛盾並不可怕,可怕的是用不理性的方式解決。
法官提醒,家庭成員和親友之間要注意互敬互諒、多多換位思考,注重採用理性溝通方式,不要因一時「沖昏了頭腦」故意傷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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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間也不要輕易因衝動提出離婚,妥善處理好各方關係,必要時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共同守護好家庭的穩定與社會的和諧。
emmmmm,大家對判決結果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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