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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高雲翔與王晶被曝在澳洲雪梨某酒店,對澳籍華裔的女性制片人進行性侵,並被澳洲警方逮捕。
事發後,董璇曾力挺高雲翔,不僅為其交納高額保釋金,還帶著女兒多次往返國內與澳洲之間。直到2018年6月,高雲翔保釋成功,但仍不可離開澳洲境內。
此外,由於唐德影視投拍主演為高雲翔的《巴清傳》無法正常播出,從而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唐德影視曾在2018年半年報中表示,將根據與相關演員簽署的演員聘用協議,要求其賠償公司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已於2018年底,裁定凍結高雲翔持股北京藝璇名下價值6382.4萬元的財產。
2019年4月4日,高雲翔通過社交媒體道歉,「過去一年給大家添了很多的麻煩,為不占用更多的公共資源一直沒有發聲。唐德起訴的是我高雲翔,被告人中沒有董璇。所有事情因我而起,一直在積極配合調查處理,不希望我的親人和無辜的人再受牽連。」
不過,這看似誠懇地道歉雖然沒有得到網友的認可,但或許另有深意。
天眼查顯示,高雲翔與董璇原本共同持股或任職的公司共有3家,分別為天津藝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上海唐墩影視有限公司以及北京藝璇文化經紀有限公司。
最近網曝董璇和高雲翔已於今年5月離婚,且離婚方式相當新穎。高雲翔並未出席,而是通過與民政局工作人員視頻通話的方式,和董璇進行的「雲離婚」。
網上有這樣的聲音:董璇高雲翔已於今年5月離婚,且離婚方式相當新穎。
怎麼個新穎法呢?
高雲翔因為官司纏身並未出席,而是遠在澳洲通過視頻通話「雲離婚」。
對於所謂「雲離婚」的方式,律師朋友們也是一頭霧水啊!
照理說,離婚一般情況下是需要雙方都必須到場的,關於報導中的「雲離婚」的形式,現實生活中很罕見,但專業人士表示不管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如果能確認離婚系雙方的真實意思,也不是沒有可能。
輿論分為兩派,一邊是站董璇的,一邊是指責她的。有人說董璇這麼做不太厚道。但其實,為了高雲翔的「自作自受」,董璇承受了不少壓力。
兩人交往只有半年的時間,連他們自己都覺得從戀愛到結婚發展得太快了。
雙方沒有經過充分的了解就閃婚,相當於先婚後愛,婚姻生活中必然會有很多摩擦。
現在會有這個結果,不知道該說什麼?
大家對此有什麼看法呢?歡迎給掌櫃留言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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