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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寒說:不會有人喜歡傾聽你的痛苦,說給朋友,朋友不好受;說給敵人,敵人更開心。但是在這里,在19樓,如果你願意傾訴,我們就願意傾聽,這個世界已經很艱澀了,我們彼此取暖可能會好過一些…
19樓網友@11醬:
因為全款買房影響了夫妻、公婆一家的感情
基本情況:本人已婚,36歲,小孩5歲,父母近70歲,夫妻現共同按揭一套房,產權夫妻2人名字。
事由:由於擔心貨幣貶值,我父母計劃將多年的存款拿出來,全款買一套房保值,由於父母年齡已大,考慮以後把房子再過戶給我,要多支付一次稅費,故想直接產權辦在我一人名下。
由於已婚,產權辦理在一人名下,需要妻子在房管局簽署放棄產權協議才行(房管局規定)。我與妻子商量,她不同意;如要她同意,必須讓我給她寫一份「如果我婚內出軌,現在我們居住的按揭房子和孩子歸她所有」的協議書,我也未同意,我覺得很荒謬。
我的理由是我父母出全款的房子,寫在誰名下,是給錢的人來決定,這房其實可買可不買,因為錢不是我們夫妻婚後的共同收入,是我父母多年省吃儉用的積蓄,他們沒有其他投資管道,只是想通過這種方式讓錢不貶值,且需要我的妻子配合,產權辦我名下以節約未來過戶的稅費。
我妻子覺得婚後的所有都要是2個人的,不寫上她名字,是不是不信任她,懷疑她,沒把她當自家人,在防著她,耍心眼,為今後離婚埋伏筆……
其實我完全可以不征求我妻子意見,我父母買房直接寫父母名字,然後產權辦下來後,通過贈與方式給我,產權證上一樣是我一個人的名字,只是這樣我再買賣需要多支付20%個人所得稅,100萬就要給20萬的個稅。
此事造成了我們一家極度不好的感情影響(雖然表面上都沒表示出來,但是心里肯定是不舒服的)。
19樓網友熱評:
@製造快樂的人:這種事情就是你格局太小造成的困擾。你首先就沒搞清楚婚姻的核心問題是什麼,其次是你跟自己父母的小算盤打得劈拍作響,忽略了應該尊重和信任的人!最後就是因為你們過度自私!造成家庭不和的困境!婚姻是家庭資產的保固,把妻子排除在外,明顯就是家庭分立的開始!人妻子嫁你,為你生兒育女,最基本的尊重和信任保障都沒。舉個例子,這筆資金是你父母的不假。如果你父母萬一得了什麼大病,這些錢都不夠開銷了,試問你作為你父母的子女,你要不要拿你夫妻的共同資產來救助你父母?如果你不拿出錢救助父母。你就不孝。如果你拿了你和妻子的共同資產救助父母。你怎面對妻子呢?你妻子可不可以要求你寫個申明什麼的呢?
@左丘名山:說明你和你老婆感情還是不夠深,如果本身感情基礎一般,那這樣也正常,現在女的出軌,主動離婚的也多的是,清爽一點。如果感情夠深,其實無所謂的,另外,你父母可以指定贈與,法律上規定的,不需要你老婆同意,也可以指定贈予,建議去問問律師。
@小可小貓:還沒結婚或者剛結婚的人有這種顧慮也就算了,夫妻感情不夠深在一起生活不夠久,男的還有顧慮,這種私心有情可原。可你們都結婚這麼多年了孩子都五歲了,你跟你爸媽還這麼防著你老婆,真為你老婆不值啊!
@夢之秋:為什麼現在很多都不想生二胎,因為婚姻對女人來說付出太多,保障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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