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夢新聞LINE@每日推播熱門推薦文章,趣聞不漏接❤️
前幾天,武漢某論壇上一網友po文:
帖子原文如下:
我閨蜜Y是個家境優良的乖乖女,高挑秀美,工作認真,通過相親認識武昌xx中學教師P,P之前有過一段婚姻,原以為有過失敗的感情經歷會更懂得經營一份感情,然而通過半年多的接觸閨蜜Y感覺彼此性格並不適合,閨蜜個性耿直,喜歡或不喜歡會直接表明,而P某則有些言行不一,每次兩人出現問題,P都從對方身上找原因,致使雙方每次溝通的結果都不歡而散,雙方爭執中P的情緒十分不穩定,呼吸加重,雙手面目無法直視很可怕,在這樣感情基礎極其薄弱的情況下,P仍不停催促閨蜜跟他拿證結婚,P還有些行為讓人難以理解,比如過年和親戚們吃飯,P起身向一長輩敬酒,這時姐夫也正好起身向P敬酒,這時P不僅沒有回敬姐夫還冷颼颼的回絕說不是給他敬的。
諸如此類的事情有很多,閨蜜每次和我聊天說到感情的事我感覺她很鬱悶,沒有一絲快樂,可閨蜜家中一直催婚壓力大,閨蜜還是想盡力去磨合,每次P嘴上許諾會有所改變,之後都一切照舊,最後閨蜜忍無可忍提出了分手。
本以為事情告一段落,幾天後P的母親突然聯繫閨蜜母親商量婚事,話說一半又立馬說讓閨蜜償還交往期間的花銷總共9637元,並威脅說如果不還錢就去閨蜜單位鬧。再次聲明一下,我閨蜜不是那種騙吃騙喝的班子,交往期間都是閨蜜主動買水跟吃的,逢年過節發紅包,禮物也絕不小氣,不同的是不會記帳更不會刻意保留帳單,我想一般人都不會!
下面是奇葩發給閨蜜的帳單及購物發票:(閨蜜說要錢可以理解,但是吃飯看電影買拖鞋,小零食也記實在是無語,還有這個搞笑的備註。)
遇到這種奇葩我閨蜜已經迫不及待的把錢還他,早日撇清關係,奇葩P帳單總額是¥9637,減去兩人吃飯電影的費用總共退給P¥7301。
網友評論↓↓↓
分手後,花的錢該不該要回來?
談戀愛肯定是要花錢的,並且大多數情況,是男人買單。對於普通收入的男人來說,戀愛確實是一筆不小的支出。如果最終抱得美人歸,當然是無怨無悔。但是萬一結果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呢?所有的花費是不是就理所應當打水漂?
分手後,花出去的錢應不應該要回來呢?
對於這個話題
知乎上也有一個討論
▼
看看網友的看法
▼
還有一個話題是:
「如何看待分手後,找你要曾經花在你身上的錢的這種人?」
知乎@隨意飄逸:
理性看待,如果付出太多,自然心中不服。只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自作自受,並不看好。畢竟,一般情況下,要不回來的。
知乎@辛德瑞拉的眼淚:
對於大部分人,會覺得把錢要回去的人是個人渣,太摳門了,而且我身邊的一位女性朋友,在和他男朋友分手時,他男朋友就問他要之前所花的錢。給還了一點錢,後來兩個人在沒聯繫。
但是,畢竟我們都沒有白花別人錢的權利。
不知道怎麼評價,只是。既然分手了,斷乾淨了,就離的越遠越好。
知乎@啦啦啦:
嗯……如果是借的錢,還是必須的。除此之外(必須是借的名義之外)戀愛中的金錢哪能分的清楚,堅決不給。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各自都有付出,時間,感情,哪一樣能實實在在用金錢來衡量。
開口要的話,對方人品真的是不敢恭維了,慶幸早點看清,盡早遠離。認真臉,撕破臉也要遠離。
親愛的,什麼事情都會過去的,我們遇見不好的人,不好的事,都是人生給我們的考驗,回頭看看都是人生的寶貴財富,所有的辛酸和淚水都會讓我們更強大。
知乎@運動男孩:
如果數量過多還給他,封鎖,往事一筆勾銷,祝各自安好,就這樣。
你是什麼看法呢?小編想說,不管當初因為什麼分手,分手後不糾纏,不詆毀,彼此祝福,坦然面對,各自平安,才對得起當初曾經相親相愛的緣分。
丨來源:湖北經視綜合得意生活論壇、知乎、網路等
丨編輯:趙瑾 主編:天然
湖北經視融媒體合作熱線:
027-87311111/027-87895893
-
今天,他們用這種方式迎接「開學第一課」!
-
大學新生報到,一家15口一起陪同!新生入學,到底該不該家長送
-
老人立遺囑給女兒1元,房產和80萬給保姆,網友:現實版蘇大強?你怎麼看
-
和不喜歡的人結婚,最後都怎麼樣了?這些過來人說了心里話
-
「30歲還不結婚,丟不丟人?」武漢網友po文:大齡剩女有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