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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自從今年6月份,林志玲宣布和日本藝人黑澤良平結婚後,著實在娛樂圈消失了一段時間。
時隔4個多月,再次傳來林志玲的消息時,不是恩愛甜蜜的婚後生活,不是作品累累的豐厚業績,反而是被家暴的消息:
「林志玲被黑澤良平家暴,渾身青紫滿身傷痕住院」
不過,直到目前為止,家暴的消息還未證實,林志玲也沒有對此進行回應。不過,網友卻不淡定了:
「就算家暴了她也不會說,畢竟這個臉她丟不起」
「當初她嫁給日本人就不看好,現在被家暴了吧,活該!」
……
這樣的言論還有很多,但是我想說,家暴沒有丟不丟臉之說,更沒有「活該」之說。
每一個遭遇家暴的人,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無論是老人還是小孩,都不應該被輿論攻擊和二次傷害,更不應該去忍受一次次的家暴,而無動於衷。
家暴,只有0次和10000次。
即使每一次施加家暴者在家暴之後,痛哭流涕地懺悔,即使他用「愛」的名義去解釋和遮掩自己家暴的醜惡行為,記住,不要原諒他,更不要去相信他。
02.
還記得之前為「家暴案」設置「離婚冷靜期」事件嘛?
因不堪忍受丈夫家暴,成都一女子董芳向成都法院提交離婚二審上訴書。
2017年6月,董芳與丈夫產生爭執,被施以暴行。事後她如願申請到法院的人身安全保護令。
後來她提出離婚訴訟,經3次庭審,法院判決不離婚。
法官稱,要給雙方「冷靜期」。
「他把孩子從頭到腳不分輕重打了一頓,還不解恨,又把孩子拎小雞一樣拎到我旁邊,往地下一摜,用腳踹……孩子手臂上、衣襟上都是血。」
看著女兒哭喊流血,董芳卻什麼也聽不見——她左耳鼓膜穿孔,失聰了。
最讓人難以忍受的是,丈夫還在家里安裝了三個錄影頭,監控董芳母女倆的一言一行。
然而,審理這起案子的法官說:「按傳統的道德觀念,寧拆十座廟不毀一門婚,要給雙方一個冷靜期,6個月之後,如果還沒有起色,還是一如既往,再判離……」
真的,直到現在我都在發抖,連法官都可以這樣漠視家暴帶來的傷害,不顧家暴受害者的痛苦和訴求,堅決不判離婚,還搞所謂的冷靜期。
冷靜期?哪來的冷靜期!家暴只有0次和一萬次!!!
03.
就在今年2月份,一條新聞被頂上了熱搜榜:
「重慶女子遭丈夫家暴20多次」
事情發生在重慶,遭遇家暴的女子叫小曾,在這前前後後20多次的家暴中,小曾每一次都選擇原諒了自己的丈夫。
因為每一次丈夫行兇之後,都說自己因為沒有固定工作,自卑,壓力大,才向妻子大打出手,他的初衷也只是想讓兩個人的日子越過越好。
在這樣的理由下,妻子小曾心軟了,看著這個和自己同床共枕的男人,妻子還想再試一下。
直到20多次的暴打自己,妻子發現,丈夫不但沒有悔改,反而變本加厲,稍有不順心,邊對妻子拳打腳踢,下手也越來越重。
心生恐懼之後,妻子向婦聯求助,但苦於沒有證據,只能向丈夫協議離婚。
聽到妻子要離婚,丈夫再次暴怒,用鐵錘猛砸小曾的腦袋,打致顱骨骨折伴顱內出血,雖然命救回來了但今後很有可能患上癲癇。
就因為丈夫的家暴,就因為一次次的容忍,小曾大好的年華就這樣被毀了,她還不到30歲,人生才開了個頭,就差點失去了生命。
所以姑娘們,你們一定要擦亮眼睛,千萬不要在垃圾堆里找男人,更不要去容忍家暴!
被家暴不丟人;丟人的,是那個對你實施家暴的人!
04.
據全國婦聯統計數據顯示:
中國有30%的已婚婦女曾遭受家暴,平均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受到丈夫毆打;
每年有15.7萬婦女自殺,60%是因為家庭暴力,而40%的女性殺人案件和家庭暴力有關。
無論你是女人還是男人,都要學會保護自己,不要因為愛去相信那個打爽你後下跪痛哭的人,也不要因為孩子、父母親人而去讓自己一味忍受。
你的每一次忍讓,都是對家暴行為的縱容,都會讓對方的家暴行為變本加厲;
你每一次遭遇家暴的情景,都將是你孩子一生的夢魘,甚至給他們的人生留下不可磨滅的陰影。
家暴不能忍,不管是為了自己,還是為了孩子,都要勇敢站出來,對家暴說「不」。
餘生還長,沒必要在一人渣身上浪費時間;更不要把希望寄托在別人身上,能救你的,只有你自己。
所以,勇敢地對家暴說「不」,走出陰霾,才能看到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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