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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記者陳歡通訊員:葉小孚 劉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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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水景寧一個姑娘和異地戀男友分手後,被對方告到了法院——「分手可以,但我給你的錢要還給我!」 法院審理後,是這樣判的…
「分手可以,但我給你的錢要還給我!」和異地戀男友分手一年多後,最近,景寧姑娘小麗(化名)突然收到了法院的一紙傳票——前男友把她給告了,要她歸還兩人在戀愛期間,他給她的5萬元錢。小麗心里五味雜陳。
戀愛時,他常給她發紅包
2016年10月,小麗在一個交友網站上認識了安徽人小天。那會,小麗23歲,在麗水上班,小天29歲,在杭州做著生意。
雖然身處於不同的城市,但兩人相識後聊得特別來,彼此都感覺緣分到了。於是,小麗和小天很快就確定了關係,開始了一段「異地戀+網戀」。
也許是因為不能陪伴在女友身邊的緣故,小天便經常用他自己的方式來表達愛意——發微信紅包。每到一個特殊的日子,小天都會給小麗發紅包,「520」「1314」這些「愛意紅包」他發了不少。另外,只要小麗向他傾訴工作上的煩心事時,他也會給她發紅包,給個「小安慰」。而作為回應,小麗也時常會給小天寄去一些貼心的禮物。
有一回,小麗因為工作上遇到了煩心事,連續好幾天都沒有理小天。為了讓女友安心,也為了給她安全感,小天出手闊綽,當即給小麗的微信轉帳去了10000元。
之後,見小麗一直不肯收這筆錢,小天又辦理了一張信用卡,寄給小麗使用,但又被她拒收了。
直到後來,小麗見男友如此執著,她才只好收下了此前小天轉帳到她微信上的那10000元錢。
分手時,他向她討要「欠款」
雖然小麗和小天談了一年多戀愛,但因為異地戀的緣故,兩人總共也就見過兩次面。
漸漸的,小麗開始對這段感情有些排斥了,她想到了分手。於是,為斷了小天的念想,她開始對小天冷處理——不回微信,不接電話。
日子一久,小麗的冷淡也讓小天有了危機感,於是他把小麗約到了杭州,算是最後攤牌了。
2017年11月25日,兩人在杭州見面後,小麗堅定地表明了自己的態度,那就是不想再繼續這段感情了。然而,小天隨後的舉動讓她大感意外。
眼見兩人已無可能,小天於是拿出了事先準備好的格式欠條,要求小麗填寫——經過他的計算,在兩人談戀愛的這一年多時間里,他一共給小麗發了31次「紅包」,共計金額為50000元。他之所以要小麗在那張欠條上簽字,為的就是讓她還這筆錢。
「分手可以,但我給你的錢要還給我!」都說談錢傷感情,小麗這下算是徹底寒了心,當場拒絕了簽字要求。
然而,小天卻一直窮追不舍,表示小麗如果不簽字的話,就不讓她離開。為了脫身,小麗只好極不情願地在欠條上寫下了自己名字。
審理後,法院判她還一半
兩人徹底分手後,小麗和小天就再也沒有聯繫了。在小麗看來,兩人在杭州見最後一面時,小天之所以讓她在欠條上簽字,只是為了挽回他們這段感情,並不是真要她還錢。而那之後,小天也確實一直沒有聯繫過她。
然而,事情的發展再次出乎了小麗的意料。
2018年年底,也就是兩人分手一年多後,小麗突然收到了法院的一紙傳票,她定睛一瞧,嚇了一跳——小天居然拿著那張欠條,把她告到了法院,要求她立即還錢!
小麗跑到法院一了解,這才得知,小天認為,在與小麗談戀愛期間,他給她的那50000元錢屬於「民間借貸」。在欠條上簽字後,小麗卻遲遲不還錢,所以他只能通過法律途徑索要欠款。
「可是,那些錢是他自願給我的,我從來沒有向他借過錢呀!」小麗有些氣憤。
最終,景寧法院審理此案後認為,小天在微信上給小麗發紅包、轉帳,這一行為並不屬於民間借貸。根據民法通則,應以返回財物糾紛處理。
當事雙方在談戀愛期間,小天給小麗發紅包、轉帳錢款的行為雖有贈與性質,但小天給錢的前提是希望能和小麗處對象。可兩人最終分手,小天的目的沒達到,為公平考慮,小麗應酌情返還50%,即25000元。
你怎麼看?談戀愛期間還是盡量不要涉及大額財務糾葛得好!同意的點個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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