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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社會學家說,夫妻間如果沒有生理疾病或意外,卻長達一個月以上沒有默契的性生活,就是無性婚姻。
撇開特殊情況不說,這裡對無性婚姻的定義是夫妻之間完全沒有肉體交融的婚姻。
這種婚姻,每個年代都有,只是以前的社會,封建也封閉,「家醜不可外揚」一句話就把婚姻裡的所有苦楚和心酸壓抑了。
如今時代進步,社會開放,互聯網發達,才發現無性婚姻原來是一種血淋淋的存在。
一段婚姻裡,性的地位如何?或者說性與愛,到底怎麼排序,孰輕孰重,想必每個人心中的情感天平都有其衡量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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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執著愛大於性;有人認為,無性也免談愛。大家對於生活生命,對於人生人性的理解不同,需求不同,所以答案也不盡相同。
而在思想較為保守的一些農村地方,很大一部分人還處在談性色變的傳統觀念裡。對於性,他們遮遮掩掩、羞於啟齒。即使有些婚姻裡,毫無性的蹤影,他們也會圍守家庭,不輕易放棄。
老一輩人如是,年輕人也不乏。
也許是因為成長環境的影響,讓他們背負沉重的道德枷鎖;也許,他們對於性的理解還較為輕淺,遠遠不及家庭觀念在他們心中的根深蒂固。
但今天故事的女主苗麗,她是一個特殊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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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苗麗今年26歲,長得清秀白皙。她和丈夫朱俊是媒人介紹相親認識的,如今結婚已經近1年。
朱俊比苗麗長2歲,他們同鎮不同村。在當地他們已經算是大齡剩男剩女。苗麗一直在縣城的服裝店工作,年齡大了才被家裡召回相親。而朱俊是個水電工,有穩定的經濟來源,又是家中獨子,按理說,早該成家了。
相親時,他告訴苗麗說,一直沒有看上眼的,就看到苗麗才有了心動的感覺。苗麗聽了,心裡很是高興,加上朱俊人高馬大,經濟條件也尚可,當時就默認了這段姻緣。雙方家人也都十分滿意,兩家人就匆匆忙忙、歡歡喜喜的張羅婚事、結成親家。
以為是天作之合,苗麗從來沒有想過,她的婚姻裡居然隱藏著巨大的不堪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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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第一天,朱俊因為喝醉了沒有與她親密,她想,他只是太高興了喝醉了,沒關係。接下來的一段時間裡,朱俊總推說自己身體有些不舒服。苗麗沒想太多,一邊關心他一邊期待著。
但一天天過去,朱俊都沒有主動要親熱。而她畢竟是新婚,女生矜持,也就默默忍著。一忍又拖了幾個月,一次又一次,一天又一天,朱俊總有各種理由疏遠她。
半年後,朱俊說接了個大工程。然後每天一大早出門,等到深夜苗麗睡著了才回家。苗麗有些不高興,問他是不是不愛自己,朱俊趕緊山盟海誓、花言巧語一番應付過去。說忙完這個工程他整個人都屬於她。
苗麗無奈又等了兩個多月,但最後還是希望落空。朱俊說他要去出差一段時間,城裡有個工程,他們的工隊中標了。他勸苗麗說男兒志在四方,趁年輕多賺點錢,日後才能給孩子保障,給一家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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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苗麗不依,大膽地說新婚之夜到現在都還沒過呢,朱俊支吾著推脫說實在是工作太忙身體太累了。然後那天他給苗麗買了條項鏈「賠罪」才平息了他們的紛爭。
就這樣又拖了幾個月,苗麗盼星星盼月亮終於盼到朱俊工程結束回來。他再沒理由拒絕苗麗,經不住她的投懷送抱和苦苦相逼,最後妥協了。
可是那夜,苗麗以為的美夢卻成了她人生中最大的噩夢。當他們赤裸相對時,她嚎啕大哭,才明白了朱俊一直逃避的真相——他有天生性功能障礙。
第二天,她跑回了娘家,閉門不出、不吃不喝,父母一再追問,她就把事情告訴了母親。母親聽完不停抹淚,轉告訴父親,父親也唉聲嘆氣。
過了幾天,公公婆婆提了一堆禮品來到苗麗家,原來他們早就知道自己兒子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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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來到苗麗房間,語重心長地對她說「既然你們結為夫妻了就要齊心協力,現在醫學發達,我們積極去治療。實在不行,我們就去抱養一個孩子。夫妻最重要的是恩愛,有些東西(指性生活)不重要,我們女人啊就是要多忍忍,婚姻才會幸福……」
公公婆婆走後,父母親表態:對方家庭很有誠意,離婚也不是光彩的事,所以希望苗麗以大局考慮。再說既然結婚了,就要守護婚姻,讓她帶朱俊去看病,不要輕易離婚。
苗麗聽了既生氣又失望,婆婆和父母居然都沒有替她考慮。她心裡清楚,這種天生疾病,很難治療。而自己還這麼年輕,一生的路那麼長,不甘心欲望就這樣被禁錮。她渴望愛情婚姻,渴望和自己心愛的男人彼此交融、被他愛撫。
她知道婚姻有責任,但她不想辜負自己的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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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婆婆和父母的話她沒聽進心裡,她決定離婚。她直接髮資訊告訴了朱俊,朱俊沒有回復。
那天她回婆婆家收拾自己的東西。公婆知道了,先是勸阻,見她執意要走後,婆婆破口大罵「不要臉的女人,不知廉恥,就懂得貪圖男歡歌女……」
這下激怒了苗麗,她說「我是被騙結婚的,這個婚離定了。我是一個正常人,我受不了。就算我今天勉強忍著留下了,以後也是一股怨恨,那我的婚姻也不會幸福。」
「這才多久啊就受不了,好歹你們夫妻一場,這麼狠心撇下,這麼無情無義……」沒等婆婆說完,苗麗拉著兩大箱行李頭也不回的走了。朱俊還是在外面忙,她也懶得跟他多說了。因為她恨他的欺騙。
回到自己家裡後,她告訴父母說,我不是聖女,做不到不管不顧自己,卻要去管別人怎麼想怎麼看。如果你們覺得我丟了你們的臉,我馬上就離開。
父母一臉愁容,但還是尊重了她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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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英國知名兩性關係學家安得烈· G . 馬歇爾表示:
缺少性生活,首先會對雙方感情帶來傷害。如果夫妻一方渴望親密,而另一方拒絕,很容易給對方帶來心理上的挫敗感。其次,還會對身體健康帶來一定影響,長期沒有性生活可能導致性器官早衰、激素不穩定。
可見無性婚姻的危害有多大,不但生理得病,心理也會受傷。這才是對自己、對對方、對婚姻最大的不負責任。
一段幸福的婚姻不是靠道德責任去圈固,而是靠兩個人身心歡喜相融,缺一不可。
所以,苗麗果決離婚,不僅是她衷於自己,也是她衷於幸福。如她所說,即使忍住欲望,顧念夫妻情義,留住婚姻,她也會心生怨恨,而怨恨的婚姻何來幸福可言。所以,迅速離婚,不是她無情,而是她在杜絕日後他們婚姻裡的更多更大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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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語都說「食色性也」,意思是食欲和性欲都是人的本性。所以,婚姻裡沒有性,其實是在殘酷的泯滅人性。
魚水之歡、男歡女愛,這是人的動物性和自然性。它會讓人獲得快樂,獲得內裡的豐盈,外在的嬌美。而不是讓人得到痛苦,得到一身戾氣,而一生埋怨。
曾幾何時,我們認為沒有愛的性都是耍流氓。
時至今日才懂,沒有性的愛才是真正耍流氓。
愛是本能,性也是。讓性得到滿足,和我們要填飽肚子一樣,是每個人與生俱來的欲望,也是最正當的權利。
人也是動物,有動物本性,餓了要吃,困了要睡,有生理需求要發泄,這是再正常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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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婚姻因愛相連,但性作為生命的起點,欲望和快樂的來源不應該成為談論的禁忌。
只要關係正當,道德也不能罔顧人性。也沒有人有義務為一段無性婚姻去堅守,因為婚姻的生理本質就是性,法律也支持無性婚姻離婚。
一段枯槁的婚姻,如果要我們用青春來祭奠,用幻覺來支撐,用道德來自我捆綁,那麼這一生到最後,只會剩「不值」兩個字。
因為生命的基本意義是忠於自己的本心和本性。
也所以,性與愛一樣,都應該是我們對一段婚姻的正當的美好的期待。
(完)
今日話題:你認為性對於婚姻重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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