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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難時,房子是最好的庇護所
朋友大姚離婚3年了,一直帶著孩子租房子住。
「當初結婚裝修新房時,也拿了十幾萬,可因為房產證上沒有自己名字,離婚時什麼也沒分到!」
年底大姚帶著孩子回了趟老家,回來時因為沒有房產證,被小區保安拒之門外。
特殊時期,酒店也不好找,娘倆差點流落街頭,忍不住抱頭痛哭。
為了愛情犯傻的女人,多半都會付出代價。
結婚時,她們是奔著愛情去的,不談錢、不談房。
甚至自己倒貼錢,幫著婆家裝修。
可有一天要離婚了,突然發現,房子都是男人的,孩子卻得自己養……
房子是女人最大的底氣和自信
有人說,女人終究是要嫁人的,買什麼房子?!
其實不然,嫁人的女人,更需要房子。
《新婚姻法》頒布後,首先保護的,就是婚前房產。
第一個警醒的,就是那些以為嫁了人就會一勞永逸的姑娘。
看過一部影片,有個情節記憶猶新。
一對男女戀愛了,一起住在男人買的房子里,女人覺得自己很幸福。
可有一天兩個人吵架了,男人第一句話竟然是:
「滾!從我的房子里滾出去!」
其實,這樣的情節,在無數婚姻中上演。
結婚前,男人首付買了房,女人歡歡喜喜嫁了過去。
婚後,男人賺來的錢負責還房貸,女人賺來的錢負責養家。
有一天婚姻突然出現變故了,房子還是男人的,女人甚至連補償都不一定能拿到。
瑣碎的婚姻,早已消耗掉了女人的賺錢能力,離婚後的日子有多難,可想而知。
也正因為如此,有太多女人不得不在婚姻里忍氣吞聲。
因為沒有錢、沒有房,所以沒有離婚的底氣,也沒有過幸福生活的勇氣。
房子是一個人的體面和尊嚴
一說起買房,許多人就搖搖頭說:
動輒幾十萬上百萬的房子,哪能說買就買?
不少全職媽媽,不賺錢靠老公養著,也能過下去。
有的小夫妻,結婚多年仍然住著父母的房子,不也過得挺好?
但是。
伸手問別人要錢和花自己賺的錢,哪個更舒服?
住別人的房和住自己買的房,哪個更有尊嚴?
相信經歷過的人,都懂。
來源:窈窕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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