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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
木子李:
丈夫國企上班,我事業單位。相對而言,我工作比較清閒。
和丈夫結婚已經十餘年,感情很好。但是,最近,卻因為他女同事頻繁上我家,讓我和丈夫之間多了些許爭執。
事情大概是這樣的:
丈夫的女同事比丈夫小9歲,有過一次來我家蹭飯的經歷之後,就經常在丈夫面前說我「做飯好吃」,那之後,就經常帶著「菜」上我家。
丈夫對於此事的解釋:他不好意思拒絕。
在我的認知里:那女對丈夫有好感,丈夫對那女不反感。
而我,雖然心里特別排斥那女,但是,那女每次來我家的時候,我還要給她做飯吃。
好心酸。
木子李答讀者問:
你丈夫因為不好意思拒絕對方,所以,對方頻繁上你家;你不也是不好意思給那女「壞臉色」,才讓自己添堵?
講道理:一個比自己丈夫小9歲的女子,盡管每次來你家的時候,也會拎著菜,但是,真的不合適。對於這種「死乞白賴」的行為,必須「好意思拒絕」。
記住:人終究是感情動物,你丈夫現在或許對那女沒有非分之想,但是,時間久了,一切都有可能。
你所看到的場景:那女經常上你家。你看不到的場景:那女和你丈夫可是同事,每天都會見面。
你丈夫不好意思和那女撕破臉,是因為以後還要一起共事,而你有什麼後顧之憂,充其量就是那女回頭給你穿小鞋:某某某的老婆太小氣。反正你也聽不到。
所以,這件事正確的打開方式是:下次那女再拎著菜上你家的時候,你就說身體不舒服,沒辦法幫她做飯。且在她從你家離開的時候,強行讓她把她買來的菜拎走。這樣重復幾次,她就算臉皮再厚,也不會再上你們家蹭飯了。
另外,你還需要提醒你丈夫:如果發現他和那女有情感上的牽扯,離婚沒商量。
你丈夫也三四十歲的人了,應該能認清你對他警告的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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