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夢新聞LINE@每日推播熱門推薦文章,趣聞不漏接❤️
—誰粉墨了誰的人生
訴:蘇先生(化名) 51歲工程師
1
這個年紀還耍小孩脾氣
我都年過半百了,沒有那麼大的精力去哄誰,去花功夫低聲下氣地和誰磨時間。我想,在我這個年齡的夫妻,兩口子吵架了,也許冷戰,也有可能「熱戰」,相互罵一頓,一般過兩天就完了。我是再婚,可能有矛盾解決起來就麻煩點。要說我們還不能完全算再婚,處在同居關係,但我是真心想在一起好好過日子,在這種情況下,我願意努力,有了問題好好溝通,但對方也不能沒完沒了。
我和同居女友鬧矛盾有10多天了。她一氣之下帶孩子從我這兒走了,我開始幾天一直在聯繫她,去找她,承認我的錯誤。我知道自己有不對的地方,但我也50多歲的人了,她也快奔五了,咱就別耍小孩子脾氣了,事情說開就完,該怎麼過還怎麼過。可就是不行,溝通了幾次,勾起她的話越來越多,開始是矯情,後來乾脆不見我了,這幾天,還把我給封鎖了。我心里特別別扭,多大點兒的事兒啊,鬧成這樣?引起矛盾就是為一鍋排骨,至於嗎?
2
真心想和她過好後半生
我自己這個命啊,真是夠苦的,結婚不到10年,愛人就得了重病,從那以後,我的生活就是帶著她四處求醫。我愛人很堅強,和病痛抗爭了6年多,就是到了生命的最後時刻,她都在我和孩子面前保持著最好的形象……愛人走了,女兒是我惟一的生命支撐。幾年里,我拒絕了很多人給我介紹的再婚對象。孩子上大學以後,經常和我說:「爸爸,您可以找一個自己喜歡的人,過好後半生。」
我特別慶幸自己有一個這麼好的女兒。在大家的積極促成之下,兩年多以前,我終於找到了一個比較合適的女友,是位離異的單親媽媽,有個兒子還在上中學。我選中她,就是覺得她是安心過日子的人,為了孩子,自己省吃儉用,挺辛苦。在我們的交往中,我對她和孩子都很關心,經常會給她買些衣服、用品等等,到了假期,還帶著他們母子出去玩兒。這麼交往了八九個月,她提出想搬過來一起住。她離婚後住的是一套老式的小房子,母子倆確實挺不方便的。我也覺得,既然大家都是奔著長遠的生活,先在一起磨合磨合也好。
我在接他們母子來以前,征求了女兒的意見,我女兒真是天下最好的孩子,她特別痛快,還幫我一起收拾。我當時就覺得,這母子兩個最大的幸福,倒不一定是跟我能享什麼福,而是我有這麼好的女兒,是他們的造化了。我家里的住房面積還可以,是個三室,以前有一間作為書房,她和兒子搬進來之前,我重新布置了一下主臥,又在書房安了張床,給她的兒子用,女兒原來住房間的不變。母子倆搬過來以後,家里熱鬧起來,她每天照顧這個新家,也很盡心。我女兒在北京上學,一兩個月回來一次,和她相處得還不錯。我覺得,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可誰又能料到,一件小事就能破壞掉一切。
3
小事累積多了終於引爆
我們當然也不是沒有矛盾,首先是經濟上的,知道她一個人這些年過得挺苦的,我不能說給她創造多麼好的生活條件,最起碼衣食無憂吧。我的收入還可以,所以平時過日子都是用我的錢。我還經常給她買點化妝品啊,添件好衣服啊,給孩子買點吃的、玩兒的,或是給零花錢。可是,我心里有時候不太平衡,覺得這個女人有點兒「自私」,我沒說你一定要每月給我交「家用」,但至少應該表示一下吧,比如你說一句:「我每月給你些錢吧,畢竟我們娘倆在這兒住著。」可是,沒有,她好像特別心安理得。當然了,她孩子的各種花銷是她自己承擔的。我給她的孩子沒少花錢,她呢,從來就沒有給我女兒花過錢。過年時,我給她孩子壓歲錢,她都沒說給我閨女。我實在是心里過不去,自己包了個紅包給她,讓她給閨女,說是她給的,她都沒和我客氣一下。住在這兒一年多了,過年過節,孩子生日,你哪怕給買件小禮物呢,都沒有。反而我女兒在她過生日或是三八節時,給她買絲巾啊、花啊之類的。我閨女對她沒有一句怨言,私下和我都沒說過這個阿姨不好,你怎麼就不能大方一點呢?
她還對我漸漸有了不滿,老是覺得我心里只有女兒。平時,她兒子要是去我女兒的房間,我不樂意,會對孩子說:「姐姐的房間,不經允許不要隨便進,這是禮貌。」孩子就會說:「那你怎麼總去我房間?」是,因為他現在住的那個房間,有我很多資料,有時候我要工作,當然就得去。我認為作為母親,她應該好好給孩子立規矩,可每次她還都有點兒不樂意,前些日子對我說:「你閨女平時也不在家,把兩個孩子房間換換唄。」我覺得這個要求太過分了,這畢竟是我的家啊,我女兒的房間為什麼要讓出來?可是,我覺得再婚家庭關係不好處,盡量不爭吵,所以我只是沒同意,沒多說什麼,心里卻很不痛快。
今年清明節時,女兒回來給媽媽掃墓,每到這個時候我們心情都不太好。現在的女友卻說要去踏青遊玩,我沒答應,結果轉天她一大早把車開走帶兒子玩兒去了,我女兒那天也有個事情要用車,最後沒辦法只能孩子自己想辦法解決。女友回來以後,我有點不樂意,卻也沒發脾氣,只是說以後用車最好提前說一下,她就老大不樂意,說:「車又不是你閨女的,她打車怎麼了?」我覺得她有點兒不講道理了,但我還是忍了。
要說比起這些事,這次引發大矛盾的還真是件小事兒。女兒說周末要回家,想吃紅燒肉,也想吃清燉排骨。我就說:「我閨女想吃什麼,都得給做。」我買了肉和排骨,孩子回來前,我和女友說:「我明天有點兒事,來不及做,你給做了吧,肉紅燒,排骨清燉。你要是沒時間,就放冰箱里凍起來。」結果,她倒是做了,可是把肉和排骨一起給紅燒了,我回來就急了,其實也是這幾次她處理事情讓我心里的不痛快一起爆發了。這是我第一次和她發脾氣,她就急了,說我拿閨女當命,對她不尊重之類的。越說越多,後來我都說:「咱別鬧了,為這事兒也不值得,我再去買就是了。」她卻沒完沒了,把燉好的肉和排骨都倒垃圾桶里了……
我這些天也向她承認了錯誤,說自己態度不好,沒考慮她的感受之類。可是,也不知道她哪兒來那麼多不平衡,現在非要分手,我是覺得相處了兩年多,都不容易,為這點事不值得。
情景再現
魏然:「要說為一鍋排骨真不值,不過,這次矛盾也是由之前若干小事累積而成的。」
蘇先生:「這一年多同居,有一些矛盾,誰過日子都不可能沒矛盾,不是得解決嗎?」
魏然:「其實在您內心深處,對她已經不滿很久了,您希望她對您女兒要足夠好,她所做的遠遠達不到您的希望。」
蘇先生:「是,我總是勸自己,她畢竟不是親媽。我會盡量避免這些矛盾,以後我也不再要求什麼了,不就完了嗎?」
魏然:「她在您這里感覺到她不是第一位的,女兒才是第一位的,所以她也在壓抑情緒。」
蘇先生:「實話說,女兒就是第一位的。女兒從小就夠命苦了。可我對女兒好,也沒有對他們母子不好啊,我不能娶了媳婦,自己也成後爸啊。」
魏然:「在這個關係中,她做事確實有不妥的地方,但從您這個角度上說,因為女兒占據的位置太重要,可能會讓對方感覺到愛的失衡,再婚家庭要處理好相互關係,確實需要時間也需要更深地相互理解。」
魏然道來
再婚家庭的關係難處理,這是一個普遍的共識,為什麼呢?最主要的還是:想自己更多,功利性太強。都希望對方愛自己,愛自己的孩子。重新組合的家庭,男女雙方在感情上更敏感,往往愛把一些事情「上綱上線」,所以,有一些再婚夫妻會訂立比較詳細的婚前協議,明確各種責任和財產關係。這可能讓人覺得有點冷,但確實是種保障。畢竟重組家庭要面對的問題更多一些。不管是初婚還是再婚,都是要建立在感情基礎之上的,如果只是「圖」什麼,那不可能過長過好。經營好後半生並不容易,要是都願意過好,就應該往好的方向努力。希望得到別人的愛,必須自己也付出愛。凡是過得好的家庭,不論是初婚還是再婚,都得是雙方懂得多為對方做點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