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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歲的吳建豪和新加坡百億千金結婚超過5年,去年台媒報導稱吳建豪連寄2封離婚協議書給女方,但女方拒絕離婚。可吳建豪的行為讓原本打算求和的女方心死,又重新將離婚協議書寄給男方,女方也通過律師發言決定結束活在受傷與痛苦的生活(當中),與吳建豪離婚。
據悉,吳建豪與石貞善2013年11月結婚,但婚後1年時間就在社交平台上撕破臉,屢傳離婚消息。
實際上,這次離婚早有苗頭。吳建豪和石貞善婚後頻頻吵架,更稱在ins上互撕,石貞善閨蜜還曾列出吳建豪五大罪狀。
1.特殊節日不回家、2.與其他女生曖昧聯絡、3.石貞善自掏機票錢陪男方工作、4.吵架不認錯、5.在媒體前公然撒謊,最終讓石貞善心灰意冷終決定離婚。
縱觀這幾條罪狀,其實第1條和第4條還可以理解,吳建豪作為藝人,很多時候身不由己,節假日更要跑活動,肯定無法隨時隨刻陪著老婆。而吵架不認錯也是很多男生的通病。
第2條「和其他女生曖昧聯絡」,相信很多人都接受不了。之前石貞善曾向媒體爆料,他倆剛開始交往的時候,吳建豪就曾劈腿,最後以分手收場,後來男方又來求復合,說自己信基督教,不會再犯錯,石貞善這才給了吳建豪機會。沒想到婚後吳建豪依舊在外玩曖昧,作為已婚男性,吳建豪不但沒有和別人保持距離,而是變本加厲,這也是他倆離婚的導火索。
但第3條「自掏機票錢陪男方工作」就有點搞笑,站在男方角度看,石貞善作為身家超過20億的富家女,,居然連這麼點小錢還計較,這是實在找不到別的黑點了嗎?可站在女方角度上看,這事吳建豪做得也不好,明明機票也沒多少錢,怎麼就不能上點心,幫老婆訂呢?
至於第五點「在媒體前公然撒謊」,大概是說吳建豪對於婚姻的態度吧。據說二人婚後一年便萌生了離婚念頭,但新加坡法律規定,結婚3年內若無特殊原因證明,不得提出離婚要求;即使是在3年後,仍需要提出合理且雙方認可的理由才能離婚。
不過這五宗罪罪不至死,但他倆到底為什麼離婚?
由於信仰問題,吳建豪婚前拒絕性行為,但婚後他還一直稱自己禁欲,這讓很網友不理解。
有健身教練在網友爆料,稱吳建豪禁欲實際上只是一個幌子,真正的原因是他自己本身,導致夫妻生活不和諧,這也是二人離婚的一大原因。
雖然不知道這個爆料的真假,但之前二人鬧離婚的時候,台媒確實也表示石貞善不滿吳建豪的禁欲行為。
而石貞善一直都是派對女王,婚後也沒落下,經常在社交平台分享各種大尺度照片。
雖然石貞善一直在鏡頭前塑造一個卑微的形象,稱多次被男方劈腿,長期受到感情虐待
但是媒體卻一直稱是吳建豪自己有問題,管不住「野妻」。
其實大家對此有什麼看法呢?歡迎給掌櫃留言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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