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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每個人心里,
都藏著個愛而不得的人。
我和老朋友聚會時,
雖然都一把年紀了,
但大家都格外熱衷於玩真心話大冒險。
興許是因為那些藏在陰暗角落里,
封存得發了黴的苦澀心事,
終於能找個台階,找幾個聽眾,
把它們自然而然地倒出來了。
壹
愛而不得,是人生的常態
有個朋友談到初戀。他用了四年的時間去追一個姑娘。我也清晰地記得,那時候和大家出去玩時,他總會心心念念地給那個姑娘帶各種小禮物。
但他一直努力了四年,她始終沒有點頭。時過境遷,已經6年了他依然無法釋懷那種遺憾。
他一說完,另一個朋友就感慨萬千。她說之前為了一個男人,不聽家人的勸阻,漂洋過海過去找他。縱然他一貧如洗她也毫不畏懼,做好了要和他一生榮辱與共的決定。但是那個人最後還是對她說對不起。
她為此頹靡了很久,宿醉,失眠,抑鬱……花了很長時間才走出來。很多時候你喜歡一個人,就像喜歡一片海。
你在岸邊遠遠看著它,你努力奔跑,咆哮,哭泣……但你再用力揮舞胳膊,對於他來說還是太渺小了。你的眼淚滴進海里,也驚不起任何海浪波濤。
貳
愛而不得,是成長必修課
於是我們,因為了這一點情愛,哭天搶地。你一定也有過這樣的經歷:你喜歡上了商店的櫥窗里你一看標籤,就知道是不屬於你的商品。
大多數人心心念念地走開了,雖然會無數次回頭觀望,但還是會逼自己朝前走直到遇到自己買得起的。但也有很多人偏不認理。他們會站在那個買不起的商品面前,扒著櫥窗眼饞地看。
可是,越得不到越是渴望,越渴望就越是痛苦,結果一次次被自己的執念所傷。
就像我那個至今無法釋懷初戀的男同學,以及那個曾因愛而不得而沉溺悲傷的女同學。我突然想起我小時候,有一天晚上和我媽從廈門輪渡散步回家,經過一家書店時,看到一套我渴望了很久的書。
於是我任性地站著不走了,扯著我媽的衣角要求要買。我媽看了下價格有點猶豫,然後說有點貴改天說吧。於是我便咬著嘴唇站在人來人往的櫥窗前,開始掉眼淚。
她當時很生氣,教訓了我很多。依稀記得有一句是:喜歡的東西不一定要占有,你可以努力去得到它。但如果不屬於你,千萬不要讓自己哭得太醜。
叁
愛自己,比愛別人更重要
如果你喜歡的人不喜歡你,千萬要告訴自己,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不僅僅是他,你還會遇到下一個,下下一個,下下下一個不喜歡你的人。
我們可以難過哭泣,但無需過度失落。就像在《失戀33天》里,大老王開導那個失戀的黃小仙:
現在的小男孩們,情義千斤,不敵胸脯四兩!這就是一個喜新厭舊的物種,你尋死覓活的,對得起自己麼?
回家去洗個澡,好好睡一覺,把自己好好整理整理,別搞得一適齡少女跟庫存甩貨似的。
握不住的沙,乾脆揚了它。
如果你此刻心里有一個愛而不得的人,你很盡力了,但他還是無法喜歡你…那麼,你現在緊急需要:充實的生活、溫暖的陽光、翻滾的火鍋、幾首悠揚的曲子、幾本摯愛的書、懷里打呼嚕的貓……
而不是,牽腸掛肚的單戀,和一個愛而不得的人。對於喜歡,盡力就好。因為,無論何時何地,愛自己,比愛別人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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