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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給你推薦一個朋友:F小姐。
文青這個詞被用爛了,可如果F小姐不是文青界的扛把子,我把小新這個名字倒過來寫。
她喜歡逛博物館、美術館,甚至要打飛的去看展。
她有很好的審美品位,衣食住行她都有涉獵。
你以為她只能談藝術吧,結果我跟她談起搖滾和懸疑小說照樣停不下來。
如果你生活需要一點靈感,可以看看她如何又作又快樂。如果你急需一個美學磚家來拯救生活品味,我建議你關注她。
| 永 遠 別 對 生 活 冷 感 |
長按關注
幾年前,我剛開始工作,一有時間就出門旅行,對談戀愛興趣寥寥,母上大人焦急得開始籌謀我的相親大業。
我比較open-minded,多認識一個朋友亦無妨,便答應吃飯,席間相安無事,後來沒了下文我也沒在意。我差不多把這事忘了,母上大人突然打電話來問我:「你和那誰吃飯,戴了戒指出去?人家說你身光頸靚。」
吃驚之餘,才想起對方問過戒指的事,我還澄清不是別人所送,愛買戒指純屬個人喜好。
「媽,這種思想見識還停留在鹹豐年代的男人,咱家還真看不上,您說是不是?」畢竟,母上大人從小就教育我,做人要大氣。我想,她必定比我明白得多。
▲Woman Reading,via@will Barnet
女人喜歡珠寶,不過人之常情。但偏偏,人們硬是要將物欲歸結到某個精神層面,才能夠正大光明地說出來。
比如說,很多女孩子對珠寶的喜愛,都繞不開一部《蒂凡尼的早餐》。奧黛麗·赫本太美了,她穿著紀梵希合身小黑裙,站在蒂凡尼的櫥窗前,再貪慕虛榮的女孩也有了俏皮可愛的優雅。
▲《蒂凡尼的早餐》
現在看來,這部電影還是淺薄了些,因為愛情最終戰勝了金錢,太過童話。據說,原著作者杜魯門·卡波特認為赫本的形象與他小說的女主人公並不match,當人們為赫本神魂顛倒時,卡波特非常生氣:「她本來應該變得有錢和醜陋,可是直到最後她還是那麼漂亮和貧窮!」
在卡波特眼里,瑪麗蓮·夢露才是他心目中的霍利,那個把鑽石當成最好朋友的拜金女郎最愛海瑞·溫斯頓,絕對看不上蒂芙尼價值10塊美元的「刻字愛情」。
為何女人對珠寶的喜愛一定要與愛情捆綁才具備正確性?愛情是愛情,戒指是戒指。真心喜歡物質帶來的快樂,又有何不妥?
我喜歡張曼玉,覺得她是真磊落。當年在深夜訪談節目《今夜不設防》中,主持人黃霑問及她為何參選香港小姐,她想都沒想,直說:「因為貪慕虛榮!」
多年以後,黃霑說起此事仍覺印象深刻之至,一生訪問娛樂美人無數,從未聽過如此坦率的答案。當然,張小姐勤奮與開竅兼而有之,後來成為中國迄今為止取得電影國際獎項最多、成就最高的女演員。
她活得真實,既不會放棄追求愛情的雲端,也會坦誠面對愛慕虛榮的泥足。這樣的女人,自有一種獨立自強,誰也不靠的硬。
▲《花樣年華》,《東邪西毒》里的張曼玉
反而,非得追求金錢與愛情的完美結合,未免太過沉迷幻想了。搞不好,女人就自己不清不楚地走進了絕境,最唏噓莫過於張愛玲的《色·戒》。
王佳芝把那顆光頭極足、亮閃閃的微紅「鴿子蛋」戴上,心下轟然一聲,覺得「這個人是真愛我的」,於是放了易先生一條生路,卻把自己送上了不歸路。
▲王佳芝摘下自己樸素的小銀戒,套上鴿子蛋
每個人都是自己的歸宿,這個道理越早明白越好,尤其是女人。總好過,聽信「珠寶不要自己買」,巴巴等待男人的饋贈,白白折損了自己的青春。更可怕的是看著微博熱門話題:「小夥十克拉鑽戒求婚」,便暗中使力讓男友按你的需求去做。
我一直不太懂,戴戒指的大多是女人。可珠寶廣告明明在收割男人的錢:戒指是對她一生的承諾、證明你的愛意、恒久遠的婚姻……我覺得我應該扯橫幅辦個「自己買戒指運動」,並且一本正經地宣誓:不管我與誰廝守,我將永遠保留獨立人格,忠於自己,不離不棄。
女人為世間種種刻板印象所困,大抵還是不夠通透,不夠自信。
交往十年的男友親口承認愛上自己最好的閨蜜……唐晶摘下對方送的鑽戒,拍在茶幾上,說:「戒指好看,我可以自己買。」
時代不同了,《我的前半生》進行到這里,女性觀眾紛紛發彈幕叫好。
▲via《我的前半生》
那種「珠寶不能自己買」「戒指要等男人送」「自己買戒指嫁不出去」的蜜汁神叨,我向來是不信的。
多得母上大人是個精明的廣州師奶,我從小看慣了她搗鼓自己首飾盒里的金銀珠寶。
哪個款式的戒指不時興了,她就翻翻雜誌,自己找相熟的工匠重新打造一款合乎心水的耳環。有時還呼朋引伴地採購鑽石,再拿去加工定制,以實惠的價格收獲一枚獨一無二、貨真價實、簡約大氣的鑽戒。說起來,我第一枚戒指上的主角,就是我媽從柬埔寨購得的紅寶石,那火光,我是服氣的。
母上大人在各種場合津津有味地分享她購買珠寶的趣事,開心買珠寶,升職買珠寶,理財所得買珠寶,退休更要買珠寶以示慶賀,放今天恐怕就是一枚買買買教主,分分鐘不在話下。
我爸送的各色首飾固然也很好,那是情分,她會滿心歡喜地收好。不過最愛戴的,還是自己買的鑽石戒指。
▲via@Georg Jenson
以前,珠寶很昂貴,女人總是用自己的魅力和男人的金錢交換。現在,年輕女性不喜歡等別人送鑽戒,她們相信自己的勤奮和頭腦,想選自己喜歡的款式。甚至,戒指早已不一定是愛情和婚姻的象徵,戴哪個手指、戴幾個都無所謂。
珠寶不太講性價比這件事,珠寶不僅僅是材質、設計、工藝,它還是藝術、審美和故事。那些母上大人不會買帳的東西,卻是珠寶最打動我的部分。
因為工作原因,試戴過不少高級珠寶品牌的鑽戒。鑽石的光芒非常驚人,但我的手太瘦,幾十上百萬戴上手,只有一種饑荒感。
相比而言,我更喜愛一些設計簡單的銀戒。比如丹麥的珠寶品牌Georg Jenson,它家銀戒不規則變形線條流暢,個人甚是中意。某年拿了年終獎,我就跑去香港海港城收了一枚。
戒指可以鄭重,也可以輕鬆,全憑自己喜歡。我自己的戒指,我想自己買。
▲via@Anabel F. Zamo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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