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11口人15天結婚離婚23次為拆遷款,算詐騙嗎|大家

尋夢新聞LINE@每日推播熱門推薦文章,趣聞不漏接❤️

加入LINE好友

這家11口人15天結婚離婚23次為拆遷款,算詐騙嗎|大家 情感 第1張

這家11口人15天結婚離婚23次為拆遷款,算詐騙嗎|大家 情感 第2張

這家11口人15天結婚離婚23次為拆遷款,算詐騙嗎|大家 情感 第3張

「假結婚騙補貼」算不算犯罪

浙江麗水蓮都區有戶人家,共11人,短短15天時間先後結婚、離婚23次:小叔子和嫂子結婚離婚,又和嫂子的妹妹結婚離婚,甚至還有和親家母結婚又離婚……你以為這是亂倫?這卻是最理性的算計——通過假結婚、假離婚來「騙」取當地更多拆遷補償。

目前這一家的11人被警方採取強制措施,警方認為這涉嫌「詐騙罪」。

之前,在一個微信群里,有法學教授在問:這種「假結婚」能定個什麼罪?中國基層的司法政策,往往是法學教授的腦回路也跟不上。

正經法學科班出身的邏輯是這樣的:中國《婚姻法》規定「婚姻自由」,和誰結婚是自己的事,那麼就不存在「假結婚」,只要登記過就是「真結婚」;既然當地征地政策與婚姻狀況掛鉤,那就是沒有違法,法無禁止即可為……

不過,政府從「受害人」角度來看,就是另一回事。因為政府不想當冤大頭,認為當事人的「假結婚」是以非法占有財產為目的,虛構事實,用以詐騙罪。比如,處理麗水這起「假離婚騙補案」的警官就認為:「他們的行為涉嫌以虛構事實的方式進行結婚離婚,達到遷移戶籍的目的,以此謀取非法占有征收補償利益的非法目的,構成詐騙罪。」

「虛構事實」是詐騙罪的構成要件,但是假結婚真的「虛」了嗎?

我看到有人在法律網站上咨詢律師「假結婚騙補貼」到底算不算犯罪?有的律師說:不算,因為結婚沒有假的。有律師說:「咱們私聊」……不過之前不少地方,比如四川,比如浙江,曾經三令五申認為假結婚騙補償、補貼就是犯罪。杭州的法院在一起「假借結婚登記騙取拆遷補償」民事案件中,直接把三個原被告人移送公安機關予以處理。

其實,這個案子學理上對此爭議非常大,華東政法大學的孫昊就專門寫過《論假婚騙補行為不構成詐騙罪》。這是因為「婚姻自由」是一個誰都不敢否定的前提,那麼,從這個邏輯出發,為什麼結婚就能算詐騙了呢?

首先,「假結婚」中不存在刑法意義上的欺騙,婚姻關係以行政機關的登記為結婚雙方既然領了結婚證,那麼他們的婚姻關係就受到民政部門認可的、屬於生效婚姻,又何謂「虛構事實」?

其二,政府也不是像普通詐騙里的受害者那樣是基於「錯誤認識」而給付的補償,因為當事人的婚姻狀況就是事實,沒有拿假結婚證來騙人。

其三,「假結婚」不具有刑事違法性,法律沒有規定頻繁的離婚、結婚,包括和前丈母娘結婚就構成了違法。

其四,說「鑽政策空子」也罷,說「合理利用規則」也罷,面對拆遷補償款的誘惑,一些人放棄起碼的親情、人倫,突擊離/結婚,至少在道德上應受到負面評價。但道德上的批評,不能直接升級為刑罰。因為刑法具有謙抑性,不是所有「不道德」的行為都應定罪量刑的。

這家11口人15天結婚離婚23次為拆遷款,算詐騙嗎|大家 情感 第3張

「中國式離婚」可能是你唯一的杠桿

近幾年,房產調控政策不斷,結婚和離婚可能成為底層唯一能夠用得起的「杠桿」了。

目前很多房地調控政策,是以「戶」為單位實施的,結婚就是1戶,離了婚就是2戶,一個是三成首付,一個是高達七成的首付,以500萬的房價總價來計,這當中相差了200萬元,你用不用這個杠桿?

所以,大學老師、白領乃至律師、法學博士,一個個被「逼上梁山」。論臉皮,他們是最薄的;論法律知識,他們是最懂的,但他們還是不得不鑽了這個洞。對很多人來說,這是人生唯一一次的用杠桿的機會,成功就算上了財富的快車,失敗了,就永遠在泥淖中掙扎。

「中國式離婚」才是房市晴雨表,甚至離婚已經和房產調控政策形成一一對應的關係。

比如,北京市2012年離婚數量為4.86萬對,而在2013年離婚數量猛增至6.46萬對,增幅達到32.9%。為什麼呢?因為北京夫妻之間感情就突然不好了嗎?很大程度上是因為2013年出台調控樓市的「國五條」,對每戶購買住房的數量進行管控,當事人則採用「假離婚」的手段規避政策。

特別是2016年8月,有傳說,上海將施行「史上最變態的限購政策」,不僅要恢復「認房又認貸」的房貸政策,一年之內離婚的還要按已婚情況處理。你離婚也是白離!結果引發上海人紛紛去民政局的離婚潮。甚至上海楊浦區民政局一天離婚登記僅放50個號,等於實施了「離婚限號」,結果「限號」引發了更大的離婚恐慌——之後,政府緊急做了辟謠。

而2014年9月1日青島市宣布取消限購,結果離婚數應聲而落,連掛著「樓市有風險,離婚需謹慎」的提示牌都被民政局摘下來了。南京、天津、鄭州等城市,也在取消限購之後出現了離婚數的大跌。

「假離婚」當然有風險,為二套房而「淨身出戶」,意味著你前半生的財富可能付之東流,而你的配偶可以選擇在此期間正當合法地重新結婚。假離婚有風險,但有京滬房價下跌的風險大嗎?

有網友調侃:如果你真的愛一個人,就和Ta離婚。離婚才是愛情的最好試金石。如果有一個人願意為你淨身出戶,願意冒著你合法出軌的風險,說明Ta是真的愛你的……

前幾年在身邊就遇到了這麼個例子,有一對夫妻是在街口開雜貨店的。閒聊過程中,夫妻的女兒說出了他們的故事。原來,夫妻是江蘇啟東人,緊挨著上海的崇明島,兩地不少人家有親戚關係。當年為了讓女兒能在上海讀書,這對啟東夫妻毅然離婚,然後,男和比自己大一輩的、歲數也可能是大一倍的遠房「姑姑」結婚,說好孩子考完大學之後就離婚的,想不到這幾年上海買房要限購,更不能離婚了。

結果,明媒正娶的妻子,就這麼在法律上做了二十年的「小三」,不得不讓人感嘆愛情的偉大——房子和孩子的沉重,足以壓彎婚姻本身。

這家11口人15天結婚離婚23次為拆遷款,算詐騙嗎|大家 情感 第3張

財富分配應與身份脫鉤

與其爭論假結婚到底是不是構成犯罪,不如反思一下目前的按「身份」補償的問題,這是將身份與財產捆綁,與現代法治相違。

法學家梅因有一句名言:「迄今為止,所有進步社會的進程都是一場從身份到契約的運動。」過去40年,改革就是讓人擺脫單位的束縛,擺脫土地、生產隊的束縛,變成自由的人。但是,涉及到財富分配,特別是土地財富分配時,又得回到了過去:把個人束縛於戶、束縛於村,這其實是一種「計劃經濟殘餘」。

拆遷分配、征地補償,是拿人、拿「戶」作為賠償的標準,本身就是一個問題,一個不合理的標準才導致遷戶口,假結婚,假離婚有利可圖,因為通過簡簡單單領一個證,遷一下戶口,就能得到幾十上百萬的收入,誰能經得起這個誘惑呢?

想解決這個問題,就需要土地和房產徹底財產權化,與戶口、身份脫鉤。

(本文原標題《「中國式假結婚」算是詐騙嗎?》)

大家一周閱讀排行榜

1.張豐 | 刷屏買周杰倫新歌,是80後對現實的微弱一擊

2.老貓 | 你配不配過體面的生活

3.張豐 | 比變老更可怕的,是年紀輕輕就被時代淘汰了

4.連清川 | 新聞正在消亡的今天,世界變好了還是變壞了

5.黃佟佟 | 《誅仙》兩天過2億,靠的是香港武俠的老配方?

點擊文末在看,幫喜歡的文章沖榜

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平台觀點。

這家11口人15天結婚離婚23次為拆遷款,算詐騙嗎|大家 情感 第11張

.
About 尋夢園
尋夢園是台灣最大的聊天室及交友社群網站。 致力於發展能夠讓會員們彼此互動、盡情分享自我的平台。 擁有數百間不同的聊天室 ,讓您隨時隨地都能找到志同道合的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