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怎樣能不傷害孩子?看完離婚的4種模式,你就有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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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盧悅,一名從業15年的心理咨詢師,想從心理學的角度,為你解讀一下離婚父母與子女之間的糾葛與恩怨。

可能有些真相對你來說太過殘酷,以至於你下意識就會說:瞎JB扯淡!

但如果你準備好了,走出舒適區,恰恰是成長的開始。

01 棄婦和良心犯心裡都有一個受傷的孩子

我們是如何看待離婚的?離婚對我們意味著什麼?

我們會發現,那種撕逼撕得很厲害的離婚中,往往會有一個棄婦(夫),一個良心犯

對很多人來說,離婚似乎就宣告著一個妃子被打入冷宮,他(她)的一生都會生活在愁雲慘霧的世界末日;或者他不願意成為社會的邊緣人群,在他看來,離異人士就是敗者組,沒有婚姻的男人\女人就是loser,被同情就是一種羞辱。

而對另一半來說,拋棄一個像孩子一樣無助的人,就成了良心犯。

良心犯的刑期不定,全在於他內心的成熟度,很多人對內疚的應對方式是試圖蒙混過關,假裝它不存在,但其實它就像是陰雨天的老寒腿一樣,會時不時地發作,讓他內心深受煎熬。

無論如何,離婚所引發的分離焦慮和喪失感,對我們的人格水平是一場嚴格的考驗,很多人面具和皮袍下的原形被打將出來,我們內在受傷的小孩會被迫露面,對很多人而言這不啻於打開了「潘多拉之盒」。

無論是「棄婦」還是「良心犯」,他們內心都有一個深受創傷的內在的小孩的形象,也有一個傷害自己孩子的內在的父母的形象,這兩個角色是他們過去生活曾經受傷的經驗所積累並內化起來的、對自己與他人形象的一種定義。

如果一個人從小就在努力從父母對自己的忽略、苛責和強力的控制中掙紮出來,那麼當他離婚的時候,他就會遇到小時候非常熟悉的體驗。

他就重新變成了那個無力掌控自己生活的小孩。

用大白話說,就是「觸景傷情」。

一個人咬牙發狠說,我長大了一定不要讓自己的孩子也受到不完整的家庭之苦,這時候,他期待的是成為一個更好的父母養育者,和讓一個孩子更開心和快樂,這麼做的一切的動因,是他誤以為這樣就可以修復他自己作為一個孩子受傷的創傷。

很多老人熱衷於把孫子輩喂胖,好像這樣就能喂飽那個挨餓的自己

02 迫害者、受害者和拯救者的遊戲

在汶川地震災區,我看到過一個鎮長,他全家人都死了,他拼命不眠不休地工作了一個星期,然後被人強行送到病床上。他崩潰了,他試圖用拯救他人來拯救自己,因為他不想觸碰自己的痛苦,就試圖成為拯救者來避免自己墮入受害者的角色。

離婚會讓我們出現三個角色:迫害者、受害者和拯救者。

我們都不願意成為迫害者,所以在離婚的時候,我們就會互相妖魔化都把對方當成迫害者,讓自己成為受害者。

但離婚後,誰又都不願意成為受害者,都希望成為拯救者。

第一種:父母是拯救者

有的離婚的女人(男人)期望前夫(前妻)遭罪,然後自己可以成為拯救者來拯救這個迷途的浪子,就像是《簡愛》裡的結局一樣。

很多已經為人父母的離婚的女人(男人)則把孩子當成受害者,自己是重要的拯救者,把前夫(前妻)當成迫害者。

於是很多人就會阻止對方探視孩子,或者孩子從對方家庭出來就會被媽媽(爸爸)問各種細節:你吃了什麼,做了什麼,見了誰,他們都說什麼……有時父母一方還會故意找一些證據證明孩子在那邊過得不好。

有些爸爸媽媽聲稱是為了關心孩子,怕孩子吃虧吃苦,但這其實是自己的焦慮和嫉妒的情緒作怪,一方面她(他)把孩子當成受害者,如果孩子說有不爽的部分,她(他)就可以收集到更多的前夫是迫害者的證據,她(他)就可以穩定地做拯救者了。

另一方面她可能也會害怕聽到孩子說:「媽媽,那個阿姨對我很好。」(「爸爸,有個叔叔對我很好。」)「他們過得比咱們過得好。」這就讓她(他)又回到了可悲的「受害者」位置上,這是她(他)絕對不能接受的。

如果沒有人願意當受害者,那麼做受害者的,只有是孩子了。孩子「勇敢」地承擔了父母都無法承受的痛苦,結果是什麼呢?

這個孩子就要站隊,不得不承認自己的父母中有一方是惡魔。

這個孩子就要感覺到自己很糟糕,自己是一場悲劇的犧牲品,長大後,她可能會非常痛恨自己的父母。

孩子會認同自己是一個不能長大的受害者,因為一旦長大,就意味著把受害者的角色還給自己的父母,這是他們無法承受的。

我見過很多孩子都在上大學前忽然網癮大發,而父母那時本來約定等孩子上大學就離婚的。

第二種:父母是受害者

也有的父母從做一個受害者的角色中獲益良多:很憂鬱的父母會使用孩子作為替代性的伴侶。

他們自然也不會願意前夫或者前妻來「搶孩子」。

他們會重新和孩子一起睡,而且可能以前已經分床睡了。

你問家長,家長會說孩子需要更多的安撫,其實是父母需要。

因為他們無法區分自己內心的痛苦和孩子的痛苦的差異,所以他們就扭曲了現實,模糊了邊界,以為自己感受到的都是孩子感受到的。

其實對孩子來說,他們的核心痛苦不在於婚姻的完整感的喪失,而在於:

  1. 父母情緒的穩定,是否有正能量的氣場
  2. 秩序和生活的改變是否被很好的消化。

在很多曾經早年遭遇離婚之痛的成年人的交流後,我發現,對他們來說童年最痛苦的記憶在於父母長久無法修復的撲克臉。父母被罩在情緒霧霾之中,他們在精神上已經和孩子失去了鏈接。

作為父母,我們無法保護孩子一生沒有缺憾,我們無法阻止傷害在孩子身上發生,我們不能避免喪失會慢慢吞噬他的生命,正如我們也會慢慢喪失有活力的一切一樣,我們唯一能給孩子的,就是面對一切生命的艱險和苦痛的心態。

記住,如果你承受不了的,你的孩子就一定承受不了。

第三種:父母是迫害者

很多父母在離婚後會陷入一種狂歡的狀態,這往往是為了壓抑自己內在的憂鬱。

比如因為外遇而離婚的父親,會感覺自己從地獄來到了天堂,完全沒有離開一段關係的痛苦;

或者一個被拋棄的母親,會不停地找男朋友,不斷讓孩子隔一段時間就認識新叔叔。

或者孩子會發現,爸爸媽媽成了超級工作狂……

這些方式要麼是進入隔離的狀態,遠離有可能遭遇的喪失感的憂鬱,要麼用過度的其他活動來壓抑對未來的焦慮否認自己有可能發生的痛苦。

這會讓他們在客觀上成為迫害者。

很多爸爸就因為無法承受內心的訓斥,乾脆就遠離孩子,不探望孩子。因為每次面對孩子,他們都覺得自己是罪人

而前妻看到一個生活糜爛的前夫,會感覺這個人是如此的不靠譜,不能讓他帶壞了孩子。

但如果孩子和父母待的時間不超過38%,就會和父母有隔膜,尤其在孩子11歲的時候,容易和父母有很大的沖突。

很多父母因為無法承受內心對於傷害孩子的痛苦,就試圖讓爺爺奶奶來帶孩子,或者慢慢疏遠孩子,這對孩子最大的傷害在於孩子會覺得自己是父母生命的累贅,自己的存在失去了意義。

他們也不得不否認自己是對父母是有需要的,也會否認自己作為一個孩子的存在。

第四種:將孩子視為迫害者

或者,無論是良心犯還是棄婦都會脾氣變暴,對孩子的耐心很容易耗光,對孩子開始惡言惡語或者冷漠以對……要麼就將痛苦的來源放在孩子身上——「如果不是因為你,我也許現在可以有更好的生活!」

孩子也因此會有內疚感,可能會把自己也會把這個世界都「黑化」,形成一個「你不好」,「我也不好」的世界。

這樣的存在,實在太艱難了,往往不得不到外面尋找溫暖,比如早戀,或者到學校裡以及某些其他撫養者那裡,獲得一些可以呼吸的空氣,然後在三十多歲乃至四十多歲,開始修復自己早年的創傷。

03 沒有成長,就不算「好的」離婚

離婚之苦,不在於分離,而在於我們如何安放內在受傷的小孩。

那個小孩是我們過去一直都排斥的,以為他不存在的,但在親密關係受傷的時候,他就又回到我們身邊,如果我們再想逃離,那麼代價就是再次自我麻醉,並且將痛苦傳遞給下一代。

與其到外面的世界尋求安慰,或者把孩子看成是不堪一擊的嬰兒,把對方看成罪大惡極的壞人,不如把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

不要著急去拯救世界了,最需要拯救的,就是你自己。

離婚了,最重要的不是忙於「跑路」,或者立刻跟前任劃清界限。

你要給自己,也要給孩子重要的哀悼期。

如果離婚涉及到一系列的生活的改變,比如學校、住所的改變,要和孩子一起處理因此帶來的變動對孩子乃至對我們自己的沖擊。

我們沒有什麼靈丹妙藥來應對人生的種種打擊,我們只有順應我們內心的傷痛,願意正面直視它,接納它的存在,並願意和它對話,不要被心魔召喚,輕易的遠離自己,輕易的投射惡意和脆弱給他人,好好安置我們自己的脆弱,安撫它,理解它,支持它,激勵它,教會它長大。

一個好的離婚,就是走出「受害者、拯救者和迫害者」的三角循環,而為自己的人生增加「支持者」、「理解者」和「挑戰者」、「激勵者」。

#心之助盧悅#,心之助情感心理平臺創始人,心理學學者,資深媒體人,15年婚戀情感專家;央視、鳳凰衛視、北京臺多檔節目特邀心理專家;暢銷書作家,著有《愛情有毒》、《愛到絕處便逢生》《過日子就像玩闖關遊戲》 、《親密關係的重建》,各大平臺均有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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