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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今日女報/鳳網記者 歐陽婷
你真的了解你的丈夫嗎?
結婚多年
你覺得他就像你身體的一部分
什麼都很清楚吧?
下面這個故事
卻告訴你
有時候,身邊的這個人,
也許有著你完全不了解的另一面!
發現丈夫與其他女人有曖昧關係,感覺被欺騙的趙美麗提出了離婚。可就當她前往民政局咨詢離婚事宜時,工作人員卻告訴她,她的丈夫孫立已經在多年前「病故」。
丈夫「已死亡」,那這個十多年來與自己同住一個屋簷下的男人是誰?趙美麗找來丈夫對質,這才發現,這麼多年,她竟然沒弄清楚枕邊人的真實名字。
一場離婚鬧劇鬧出「兩個丈夫」——那麼,趙美麗究竟是與誰結了婚?又要與誰解除婚姻關係?最近,她來到北京德和衡(長沙)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
趙美麗的故事,還得從今年5月的一次法律咨詢說起。
不久前,北京德和衡(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申玉淑接到一個從廣西打來的求助電話,電話中的女子便是趙美麗。
趙美麗說,她想離婚,但離婚過程中卻出現了「兩個丈夫」。
2000年,在廣西生活的趙美麗認識了老家在湖南的孫立。當時,孫立在廣西經營小本生意。由於工作原因,兩人聯繫逐多,趙美麗也被孫立的老實憨厚所吸引,兩人開始了戀情。
相處大半年後,趙美麗將孫立帶回家。父母也對孫立印象很不錯,便催著兩人盡快結婚。
只是,在談婚論嫁的過程中,趙美麗發現,孫立始終不願意將自己帶回老家見父母。多次爭執後,孫立告訴她,父母早已在多年前死亡,他是個孤兒。
勾起孫立的傷心往事,趙美麗於心不忍。在男友的「坦白」下,趙美麗還了解到孫立創業的艱辛——為了生存,他從湖南流浪到廣西,一度吃不飽飯,靠朋友救濟過日子。好在他勤奮肯幹,從小店當店員到大公司銷售,最終才拿著積蓄開始了創業。
孫立的故事讓趙美麗更加欣賞他。為了支持小兩口,趙美麗的父母出錢出力幫孫立發展事業,兩人也順利完婚。
一年後,兩人有了孩子,孫立的生意也越來越紅火。
幸福的婚姻持續了十多年,直到2017年,趙美麗在孫立的手機裡發現了秘密——這個老實男人出軌了。
爭吵後,趙美麗提出了離婚,孫立也同意了。在簽署離婚協議書後,兩人來到當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結果,工作人員在聯網查詢後告知:「身份證當事人孫立在多年前因病去世,目前已經被銷戶了。」
孫立「死了」?那身邊的男人是誰?
在民政局工作人員多次核實證實下,孫立這才說出了實情——原來,他真名叫周悟。來廣西前,他曾在湖南因電信詐騙被通緝。為了躲避民警追查,他隱姓埋名四處流浪,最終在一個販賣身份證的人手上買到了這張名叫「孫立」的身份證。由於周悟與孫立年齡相差不大,且相貌相似,周悟才得以成功偽裝這麼多年。
「購買孫立身份證時,孫立並沒有去世。」申玉淑說,所以當時周悟能夠用這張身份證與趙美麗順利完成婚姻登記。
在一切真相大白後,周悟被警方抓捕,但趙美麗卻迷茫了——一個是在民政局登記註冊的丈夫孫立,一個是有實質婚姻關係的丈夫周悟,到底哪一個才是她法律意義上的丈夫呢?如今要離婚,自己又要跟誰離呢?
申玉淑 北京德和衡(長沙)律師事務所首席家事律師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六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一)未到法定年齡的;(二)非雙方自願的;(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四)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由此可見,孫立雖與趙美麗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但兩人不是自願結婚,孫立並未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簽字蓋章,結婚證也是被人冒用領取,因此不符合婚姻成立的實質要件和程序要件。
另外,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七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幹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向當事人說明理由。」也就是說,當符合婚姻的實質要件並依法進行登記時,婚姻關係便告成立。
冒用他人身份證進行結婚登記的,除非隱瞞的身份資訊足以對婚姻的實質要件產生影響,比如隱瞞法定結婚年齡、近親屬關係等,否則並不影響婚姻的效力。
所以,趙美麗和周悟有結婚的合意、結婚證照片,且兩人一直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在趙美麗提起離婚訴訟時,雙方達到了法定的結婚條件,因此可在民政部門正常離婚。
小編:彭晨
小編:彭晨
文章已於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