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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兩會關於寵物的提案還真是不少呢。
就在高福政委提出消滅狂犬病提案之後,政協委員郭長剛提交提案:家犬應列為伴侶動物予以立法保護,提升中華文明的全球影響力。
可謂是迎來了寵物的春天!
郭長剛委員的建議是,將家犬定義為「伴侶動物」,與「財產性」動物相區分。
家犬被視為人類的朋友,對普通人家而言,家犬看家護院,是主人的忠實追隨者。
對軍人、警察、救援人員而言,軍犬、警犬、搜救犬親如同事。
對寵物狗主人而言,他們的狗就是家庭的一員。
因此,家犬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動物、牲畜或者財產,而是具有濃厚的情感依托的生靈。
提議應該盡快出台「伴侶動物保護法」,像懲罰盜獵野生動物一樣,加大對盜狗行為的懲罰力度。
大陸每年有上千萬只狗被食用,其中70%是偷盜、搶奪的寵物狗。
除了偷盜、搶奪,毒殺、蓄意傷害、丟棄也是比比皆是,令人憤怒!
小區投毒事件
高空墜狗事件
種種寵物棄養事件
此時,郭長剛委員在兩會上正式提出了提案:家犬應列為伴侶動物予以立法保護。振奮人心!
這個議題一公布,瞬間引爆了討論:
有人舉雙手表示讚同。
也有人陰陽怪氣。
但大部分人都把矛頭直指不文明養狗行為。
不管提案能不能通過,只要有人提出就是文明的進步,希望未來有一天,我們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伴侶動物周全。
不知各位鏟屎官對此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