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夢新聞LINE@每日推播熱門推薦文章,趣聞不漏接❤️
保健食品不是藥品
更不是不法分子鼓吹的「神藥」
保健食品與所謂的「保健品」不能劃等號
……
相信很多人對這樣的宣傳並不陌生
但是依然有無良商家
打著「包治百病」的幌子
欺騙以中老年人為主的消費群體
這一現象可能在今後將得到有效改觀
日前,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保健食品標註警示用語指南》(以下簡稱《指南》),要求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在標籤專門區域醒目標示「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等內容。
據介紹,《指南》的發布實施旨在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監管,讓企業鄭重聲明,讓公眾明白消費,讓保健食品不是藥品深入人心。遏制不法分子虛假誇大保健食品功效、虛假宣傳疾病治療功能,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讓保健食品標籤帶上警示語,是保健食品行業清理整頓行動的重要內容,有利於強化企業主體責任,築牢誠信自律意識,展現對消費者負責的態度;有利於約束商家行銷行為,誠信不欺、生財有道;有利於保護消費者知情權,讓消費選擇更加理性。
《指南》要求
「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警示用語區應當位於最小銷售包裝包裝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所占面積不應小於其所在面的20%,使用黑體字印刷。
《指南》要求
在保健食品標籤顯著位置,以「保質期至XXXX年XX月XX日」的方式清晰標註保質期,讓保質期一目了然,方便消費者選購,嚴格履行企業主體責任。《指南》還提醒廣大消費者,選購保健食品要認準產品包裝上的保健食品標誌(小藍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號,注意標籤說明書的要求和禁忌。同時,要到正規的商場、超市、藥店等經營單位購買保健食品,並索要發票或銷售憑據。對所購買的保健食品質量安全有質疑,或遇到誇大保健食品功效、宣傳疾病治療功能的,應及時撥打12315投訴舉報。
市場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治理保健食品虛假宣傳、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需要企業自律、恪守底線,需要監管部門持續發力、久久為功,以「零容忍」的態度打擊各類違法犯罪行為,以「釘釘子」的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食品安全的決策部署。
《指南》將於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指導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加強《指南》宣貫,引導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規範標註,嚴管保健食品,嚴打虛假宣傳,淨化保健食品市場,為人民群眾健康護航。
當天,市場監管總局就
《保健食品標註警示用語指南》和
《保健食品原料目錄與保健功能目錄管理辦法》
有關情況舉辦專題新聞發布會
以下為文字實錄
市場監管總局新聞宣傳司司長、新聞發言人 於軍:
各位媒體朋友,大家上午好!歡迎參加今天的發布會。保健食品關係廣大消費者特別是老年消費者的健康權益和切身利益,大家非常關心,媒體朋友們也非常關注。今年5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推進保健食品註冊備案雙軌運行,實施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市場監管總局認真落實中央要求,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強監管、規範市場、打擊違法、引導消費。今天,總局在這里舉辦專題新聞發布會,主要介紹兩項新公布的監管措施,即《保健食品原料目錄與保健功能目錄管理辦法》和《保健食品標註警示用語指南》。我們邀請到了人民日報、新華社、中央廣播電視總台等20餘家媒體代表參加今天的發布會。首先,我代表市場監管總局對記者朋友們的到來表示熱烈歡迎!
今天,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孫梅君出席本次發布會並介紹兩項新舉措的有關情況。市場監管總局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司司長周石平、稽查專員張晉京也將一起回答提問。首先,請孫梅君副局長向大家介紹有關情況。有請孫梅君副局長。
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 孫梅君:
感謝大家的到來!感謝大家長期以來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我們中國人講究養生保健。在現行法律法規中,將具有某些保健功能、適宜特定人群食用的食品作為保健食品,按照特殊食品管理方式進行嚴格管理。一是實行上市產品審批;二是要求在產品標籤、說明書上載明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進行消費提示。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近年來,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四個最嚴」要求,加強保健食品全過程監管,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取得積極成效。總的來看,保健食品質量安全狀況不斷好轉。但是,在監管執法中我們發現,保健食品市場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違法企業為了增強產品功效,非法添加藥物,坑害消費者;有的商家虛假宣傳、誇大功效,甚至把保健食品吹成「神藥」,欺騙消費者。與此同時,註冊申報質量不高、產品低水平重復等問題,也給審評審批工作帶來困難。迫切需要深化改革創新,實施最嚴監管,落實企業主責。
今年5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針對保健食品行業存在的問題,部署開展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市場監管總局制定了《保健食品標註警示用語指南》,並會同衛生健康委制定了《保健食品原料目錄與保健功能目錄管理辦法》,今天在網站正式發布。《指南》涉及產品上市後監管;《辦法》涉及產品市場準入。這里,我重點介紹三方面的制度新規。
第一,在保健食品標籤標註警示語。大家知道,產品標籤既是企業向消費者明示產品信息的載體, 也是消費者直接獲取產品信息的途徑。標註的內容是否真實、清晰、完整,直接影響消費者的判斷和選擇。現行的保健食品標籤管理,雖然要求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但標籤上僅僅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而且聲明標註的位置和大小也沒有具體規定,企業往往把它標註在不顯眼的位置,字體也很小,讓虛假宣傳、誇大功效的行銷行為有了可乘之機。消費者反映,聲明信息不直觀、標註位置不醒目、警示作用不強烈,很難引起注意,容易被「忽悠」、被欺騙。
此次發布的《保健食品標註警示用語指南》,對企業標籤標識內容進行規範指導,特別是對標註警示用語提出明確意見。一是設置警示區,提高關注度。《指南》提出,警示區必須設置在最小包裝物的主要展示版面上。二是標註警示語,提高認知度。《指南》提出,在標籤上標註「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警示語,將保健食品與藥物進行明確區分,提示消費者慎重選用。三是規定面積大小,提高辨識度。《指南》提出,警示區面積不少於其所在版面的20%。四是規定印刷字體,提高清晰度。《指南》提出,警示用語使用黑體字,讓消費者特別是老年人看得更加清楚。
從征求意見情況看,各方面都認為,讓保健食品標籤帶上警示語,有利於強化企業主體責任,體現對消費者負責的態度;有利於約束商家行銷行為,誠信不欺、生財有道;有利於保護消費者知情權,讓保健食品不是藥深入人心,消費選擇更加理性。
總之,我們希望通過標註警示語,讓企業鄭重聲明,讓公眾明白消費。
第二,規範保質期標註方式。大家在選購食品時都比較注意查看保質期。現行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中,要求保質期顯著標註、容易辨識,但如何標註規定得不具體。很多消費者特別是老年朋友反映,標籤上的保質期「找不到」、「看不清」、「難計算」。「找不到」,就是保質期標註的位置不明顯,有的標註在犄角旮旯,有的標註在瓶底,有的標註在封口處;「看不清」,就是保質期的字體小、色差小,難以辨識;「難計算」,就是保質期的標註形式不直觀,比如,保質期6個月、保質期2年,消費者要通過對照生產日期來計算產品食用截止日期,缺乏人性化。這些問題,也給一些企業設置消費陷阱留下可乘之機。保健食品有這類問題,普通食品也有類似情況。
此次發布的《保健食品標註警示用語指南》,對保質期的標註作了進一步的規範。一是統一標註形式。將保質期的標註統一按照食用截止日期來標註,就是按照「保質期至某年某月某日」的方式進行描述,與生產日期的標註形式相統一。二是標註位置醒目。要求在產品最小銷售包裝(容器)上的明顯位置清晰標註保質期和生產日期,如果日期標註採用「見包裝物某部位」的話,應當準確標註所在包裝物的具體位置。三是色差對比鮮明。保質期標註應當與所在位置的背景顏色形成鮮明對比,讓消費者容易識別。
我們希望通過規範保質期的標註方式,讓保質期一目了然,方便消費者購買;讓企業受到約束,嚴格履行主體責任。
第三,嚴格保健食品註冊備案管理。對保健食品原料安全和保健功能評價,是保健食品準入管理的主要內容。現行《食品安全法》規定,對保健食品實行備案和註冊審批。對保健食品原料和保健功能實行目錄管理,是做到備案和註冊「雙軌制」的重要基礎。為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上市產品質量,我們會同衛生健康委研究制定了《保健食品原料目錄與保健功能目錄管理辦法》。總的考慮是,通過對「兩個目錄」的管理,為保健食品「管住、管活、管優」提供制度保障。重點介紹三個方面的規定:
一是嚴格質量標準。保健功能目錄規定了允許保健食品聲稱的保健功能範圍,原料目錄界定了註冊與備案的通道,納入原料目錄的,可以直接備案。為保證納入目錄的原料安全有效、功能真實可靠、質量標準穩定,《辦法》嚴格規定了目錄納入條件、納入程序、管理方式。對納入目錄的原料和保健功能,設置了再評價和退出機制,對於最新研究發現有風險、科學共識有變化的,可以及時啟動目錄的調整程序。
二是強化社會共治。《辦法》規定,任何個人、企業、科研機構和社會團體在科學研究論證的基礎上,均可提出納入保健食品原料目錄和功能目錄的建議。主管部門按程序要求組織審查、公開論證,符合要求的就可以納入目錄。這樣可以充分發揮社會資源科研優勢,提高原料和功能評價方法的科學性,解決目前單一政府主導而科研力量不足的問題,提高目錄制定質量和效率。
三是鼓勵研發創新。《辦法》鼓勵多元市場主體參與目錄制定,打通了新的保健功能研究開發路徑。鼓勵企業既繼承傳統中醫養生理論,又充分應用現代生物醫學技術,研究開發新功能新產品,改變產品低水平重復現狀,促進保健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
《辦法》實施後,原料目錄和功能目錄將成熟一個、發布一個。隨著目錄不斷擴大,備案產品增多、註冊產品減少,生產企業和監管部門的制度成本也會降低。
各位媒體朋友們,今天發布的這個《指南》和《辦法》,只是加強保健食品監管工作的一些新舉措。治理保健食品虛假宣傳,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需要企業自律、恪守底線,需要監管部門持續發力、久久為功,以「零容忍」的態度打擊各類違法犯罪行為,以「釘釘子」的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食品安全的決策部署。
謝謝!
市場監管總局新聞宣傳司司長、新聞發言人 於軍:謝謝孫梅君副局長的介紹。下面,進入記者提問環節。
第一財經日報 馬曉華:小小的警示語,讓人感到里面的大文章。市場監管總局制定出台《保健食品標註警示用語指南》主要基於哪些考慮?
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 孫梅君:
謝謝記者的提問。我們制定《保健食品標註警示用語指南》,最樸素的想法,就是努力解決人民群眾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
保健食品不是藥品、不能治病。但有的推銷人員常常「忽悠」消費者,有的甚至把保健食品吹成包治百病的靈丹妙藥,坑老騙老。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企業在標籤上標註的提示信息不醒目,警示作用不強烈,有的不仔細查看很難發現、很難注意,給虛假宣傳、消費欺詐留下可乘之機。因此,我們針對人民群眾感到擔心、揪心的問題,對標籤標識進行規範,對企業如何標註警示用語進行指導。
一方面,是為了督促企業履行主體責任。因為食品安全信息具有典型的不對稱性,在《食品安全法》中明確規定,生產經營者對其提供的標籤內容負責,保健食品的標籤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內容應當真實,標註應當清晰、明顯。在標籤上標註警示用語,展現的是企業對產品真實信息的自我聲明,體現的是企業對主體責任的自我承諾,有利於強化食品行業誠信自律意識。
另一方面,是為了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真實信息的權利。在標籤警示區的醒目位置,標註「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警示用語,是保護消費者知情權的重要體現,也是對企業生產經營行為的廣泛監督,有利於形成抵制虛假宣傳、防止消費欺詐的長效機制。
謝謝!
央廣財經 胡波:防范保健食品虛假誇大宣傳需要多措並舉,請問除了標註警示用語外,市場監管總局還採取了哪些舉措?
市場監管總局特殊食品司司長 周石平:
謝謝記者的提問。《指南》除規定標籤上顯著標註「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的警示用語、保質期外,還對標籤標註服務電話、經營場所標註消費提示等也做了詳細要求。
一是規定在保健食品標籤上明確標註投訴服務電話等信息。日常生活中,消費者食用保健食品時常常會遇到一些疑問或難題,如孩子能不能吃、老人是否合適吃、食用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如何處理等等。這些疑問或難題向誰咨詢、向誰反映,一直是消費者頭疼的問題。消費者普遍希望標籤上標註企業的咨詢服務電話,方便疑難問題的咨詢和解決。為順應消費者的呼聲,《指南》規定在保健食品標籤上明確標註投訴服務電話、服務時段等信息。生產經營企業保證承諾服務時段內接聽、處理投訴舉報,相關信息至少保存2年。這既是企業落實產品服務以及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的措施,也是便利消費者咨詢、維權的更直接更有效的舉措。
二是規定保健食品經營者在經營場所、網路平台等顯要位置標註消費提示信息。這也是為了更直觀地提醒消費者理性、明白消費,同時對商家行銷行為也是一種約束和監督。目前,一些省市已經要求經營場所和網路平台要標註警示用語、做好消費提示。我們在總結各地消費提示信息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保健食品消費提示的參考模板,主要內容是: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選購保健食品要認清批准文號和標誌,根據適宜人群和不適宜人群選購食用;到正規的商場、超市、藥店等經營單位購買;遇有違法違規問題,可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舉報或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
此外,我們今年還部署開展了兩項工作:一是開展保健食品「五進」科普宣傳活動。今年5月至12月,在全國範圍內以「科學認知保健食品 明白理性放心消費」為主題開展保健食品進社區、進鄉村、進校園、進商超、進網路「五進」科普宣傳,針對不同消費群體,組織社區護老、知識下鄉、校園護苗、商超咨詢台、網路課堂等活動,增強科普宣傳可及性和便捷性,普及保健食品相關知識。
二是製作發布了公益廣告。「防范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公益廣告宣傳片於2019年6月17日正式對外發布,圍繞「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的核心理念,引導全社會科學認知保健食品,切實提高防范欺詐和虛假宣傳的意識。目前,在各級各地廣電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廣泛傳播。
治理保健食品虛假誇大宣傳需要標本兼治、綜合施策。我們將與社會各界一道共同努力,促進保健食品產業健康發展。
新華社 趙文君:《保健食品原料目錄與保健功能目錄管理辦法》體現了標準化管理、動態管理、開放管理的思路,請對具體管理要求做個簡要介紹。
市場監管總局特殊食品司稽查專員 張晉京:
謝謝記者的提問。
《辦法》在總結以往大陸食品原料管理有關經驗的基礎上,參考借鑒了國外的一些做法,通過設立一整套嚴密的程序,保證目錄制定的科學性,嚴守食品安全底線。
一是對目錄制定和管理的程序做出了詳細規定。設立了技術評價、公開征求意見、審查、公布以及再評價和進行相應調整的一系列程序性規定。《辦法》對納入或者調整兩個目錄的建議方式也做出了規定,一方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在開展相關研究的基礎上,都可以提出擬將原料、功能納入或者調整目錄的建議,同時,市場監管總局也可以根據保健食品註冊和監督管理情況,選擇具備能力的技術機構開展原料、功能相關研究。符合要求的,由技術機構及時提出擬納入或者調整的建議。二是明確了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的納入標準。原料目錄的納入以大陸20多年保健食品註冊審批工作及1.6萬個批准註冊產品相關數據為基礎,不僅要審核安全性,還要明確原料的用量和對應的功效,並重點審核其科學依據。三是明確了保健功能目錄的納入標準。首先規定了設立保健功能的定位,是以補充膳食營養物質、維持改善機體健康狀態或者降低疾病發生風險因素為目的,這就強調了保健食品與普通食品和藥品的區別;同時,保健功能應當具有明確的健康消費需求,能夠被正確理解和認知;保健功能要具有充足的科學依據,並且有科學的評價方法和判定標準;以傳統養生保健理論為指導的保健功能,應當符合傳統中醫養生保健理論。四是對目錄發布後的後續管理也提出了要求。要求根據相關科學研究進展和食品安全風險防控的需要,對保健食品原料目錄和保健功能目錄實行動態管理,必要時對已列入目錄的保健食品原料和保健功能組織開展再評價,並根據再評價的結果對目錄進行相應調整。五是考慮了與其他食品安全監管制度的銜接。《辦法》明確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的制定、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物質目錄的制定、新食品原料的審查等工作,應相互銜接。
央視新聞 李晶晶:剛才孫局長提到了「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行動」,能否介紹一下市場監管總局開展的工作?
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 孫梅君:
近兩年來,針對人民群眾關心的保健食品問題,我們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四個最嚴」要求,不斷加大監管力度,從產品註冊到日常監管、抽檢監測、案件查辦,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方面,嚴格事中事後監管,嚴厲查處違法犯罪行為。2017年以來,國務院食品安全辦聯合9部門開展食品保健食品虛假宣傳和消費欺詐專項整治,查處違法違規案件近6萬件,貨值30多億元。市場監管總局公布了34起典型案件,對違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懾。近期,上海市松江區市場監管局公布的上海葡萄王公司違法生產保健食品案件,行政處罰1100萬,就是專項整治查辦的一起典型案件。另一方面,嚴格上市產品標準,從源頭上保證產品質量安全。要大力推進註冊備案「雙軌運行」,優化審批程序,提高審批質量效率。
今年5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意見》明確了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針對保健食品領域的突出問題,《意見》要求「實施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行動」。總局已經制定清理整治行動方案,總的考慮是,標本兼治、產管並重、綜合施策,通過整治、規範、提升,促進保健食品行業高質量發展。
今天發布的《保健食品標註警示用語指南》、《保健食品原料目錄與保健功能目錄管理辦法》,是其中重要的基礎性制度安排。目前,還有兩個文件已經上網公開征求意見,一是關於調整完善保健功能聲稱的文件;二是關於修訂檢驗評價技術規範的文件。我們將根據征求的意見進行完善,成熟以後及時發布實施,為提高上市產品質量奠定基礎。
下一步,我們還有一系列措施將陸續出台。一是制定廣告審查管理辦法,嚴格保健食品廣告審查;二是有序開展換證清理工作;三是加強生產許可審查、日常監管、監督抽檢、體系檢查;四是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非法添加、非法銷售、制假售假的黑窩點,重拳打擊、決不手軟,淨化保健食品市場;五是持續開展「五進」科普宣傳,引導科學認識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公益廣告在廣電部門的大力支持正在廣泛播出,歡迎大家廣而告之。讓我們共同努力,打一場維護食品安全的人民戰爭。
這里,我想利用這個機會作一個科普宣傳。保健食品不是生活必需品,也不是每個人都需要。在保健食品標籤上,有適宜人群和不適宜人群的標註,消費者在購買時要根據身體需要慎重選用。正在接受藥物治療的病人,如果食用保健食品,應當咨詢醫生的意見。為少年兒童、孕婦選用保健食品,一定要仔細查看標籤、說明書,切不可盲目選用。
這里,我也要代表總局特別感謝媒體朋友們一直以來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在我們查處的違法違規案件中,有一些就是來自媒體朋友們發現和提供的線索,有的還是記者朋友歷盡艱辛、暗訪臥底發現的問題,這樣的敬業精神值得我們學習。這些年,媒體的參與已經成為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的重要力量;食品安全建立了有獎舉報制度,希望媒體朋友們發現問題線索第一時間向12315舉報。
最後,我要強調的是,食品安全沒有「零風險」,但監管必須「零容忍」。市場監管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把食品安全監管作為首要職責和第一位的任務,努力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食品安全問題。雖然我們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們深知,與人民群眾的期盼相比還存在不小差距,我們惟有努力、努力、再努力。謝謝!
市場監管總局新聞宣傳司司長、新聞發言人 於軍:謝謝大家的提問和各位嘉賓的回應。因為時間關係,如果還有其他問題或感興趣的話題,歡迎大家會後與我們聯繫。
《保健食品原料目錄與保健功能目錄管理辦法》和《保健食品標註警示用語指南》今天將正式公布,請各位媒體朋友廣泛宣傳報導,讓廣大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執行規定;讓廣大消費者真正了解「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避免上當受騙。再次感謝大家參加此次發布會。會議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來源:中國質量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