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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算購買寵物犬的市民可得注意了,最近市民査先生就遇到一件麻煩事,他買了一條「薩摩」,結果回去就病了,到寵物醫院診查發現,該犬患有犬瘟與細小病毒病。査先生要求寵物店老板退犬還錢並給予一定賠償,但是該寵物店老板只願意調換犬只,或者退犬後部分退款。
10月21日,査先生告訴記者,他於10月9日前後在禹王宮附近一家寵物店買了一條小「薩摩」犬,只有2個月大,價格為1千元。買回家後沒幾天,小「薩摩」就出現腹瀉、嘔吐等症狀。10月14日,他帶著該犬到寵物醫院去檢查,結果顯示該犬患有犬瘟與細小病毒病。
於是,査先生當即帶著買回家沒幾日的小「薩摩」找到寵物店老板,要求退掉該犬,並要求店方要退給他全款並支付其給小「薩摩」診治的費用。不過,雙方沒有談妥。査先生隨即向市場監管部門進行了投訴,所屬市場監督所予以了調解,寵物店老板答應退還500元,但是査先生對此難以接受。
在査先生出示的一張購犬協議中,記者注意到店方寫有「包一周無犬瘟細小」,在責任條款里,店方還表示,48小時外所售犬只出現病情,其會協助顧客進行救治,費用由顧客承擔,如發生死亡,店方不承擔責任。此外,協議里還明確,如發生糾紛,可向當地市場監管機關投訴調解,調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訴。査先生表示,「後來薩摩生病我們有爭議後才仔細看了這份協議,才發現這就是霸王條款,都是對店方有利」。
就此,記者也於當日到該寵物店進行了暗訪,該寵物店不大,里面也沒見著有什麼寵物,該店老板將幾個犬籠放在店外曬太陽。記者以打算購犬的市民身份與他談了起來,對於是否一直給店內犬只打相關疫苗,他言辭模糊。
在暗訪後,記者隨即與協調此事的市場監督所有關人士取得聯繫,他告訴記者,事實上活體動物交易糾紛,不應該是市場監管部門來處理,但是接到投訴後他們還是介入協調了,他們也建議寵物店老板在退還500元基礎上再加一點,但是寵物店老板不置可否,由於涉事犬只究竟是什麼情況,沒有權威定論,市場監管也無法斷定是誰的責任。他還告訴記者,建議當事人向農業畜牧部門問詢。
就此,記者與市畜牧局有關負責人取得聯繫。該負責人表示,寵物店應當有相關資質,並定期給寵物打疫苗,並告知所購寵物何時需繼續打疫苗,並向顧客提供注射疫苗的相關記錄。如果寵物被查出犬瘟、細小病毒等病,可能是沒有及時給犬只打相關疫苗,或者所用疫苗無效。當事人對寵物店如有質疑,可以向縣區動物衛生監督所反映,對問題進行調查。蕪湖傳媒集團法律顧問徐宗保表示,目前對於寵物銷售購買還未有相關的法律法規,消費者在購買犬只等寵物時要慎重。
大江晚報記者 吳敏 文 實習生 吳夢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