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夢新聞LINE@每日推播熱門推薦文章,趣聞不漏接❤️
寵物狗在馬路上被汽車撞傷
治療花去了10000多塊錢
狗狗的主人要求保險公司
賠償自己各項損失11748.8元
卻遭到了保險公司的反對…
這錢該不該賠
日前海寧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
在這起事故糾紛案中,原告沈某是個愛狗人士,飼養了一隻名為豆豆的貴賓犬,每天好吃好喝地照顧。
△貴賓犬
事情還要從去年8月說起,被告付某駕駛被告張某所有的麵包車在路上行駛時,與原告的貴賓犬豆豆發生了碰撞,造成豆豆受傷。
經海寧市交警大隊認定,沈某與付某負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同等責任。事故發生後,豆豆被送往寵物醫院,花去沈某治療費用10748.8元。
網路圖
由於付某的車輛在被告海寧某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在事故賠償協商無果的情況下,沈某向海寧法院提起訴訟,就豆豆的治療費用及交通費向海寧某保險公司、付某、張某主張賠償。
付某、張某認為車輛投保於海寧某保險公司,應由該保險公司賠償沈某的損失。保險公司主張寵物狗治療所花的費用,其願意承擔部分賠償責任,但對交通費不予賠償。
庭審前,法庭組織雙方進行調解。了解了案件來龍去脈及雙方的主張後,法官向原告方釋明:寵物狗治療所花去的醫療費,難以歸於交強險醫療費的限額,而應屬於交強險財產損失的限額,但財產損失限額僅有2000元,所以對超過的損失部分,只能由雙方按責任分擔,駕駛員一方承擔的部分,由保險公司在商業險內賠償;而本案的交通費缺乏法律依據。
經調解,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由保險公司賠償沈某7000餘元。
法官提醒
寵物狗因交通事故受傷所產生合理必要的醫療費用,應計入交通事故所致受害人財產損失之列,由侵權人一方承擔賠償責任,如侵權一方是機動車輛投有保險的,應先由保險公司在承保限額內賠償受害人的損失。
寵物的問題
歸根到底是人的問題
此案給人們的警示不問可知
通訊員:海薇
記者:王潞
編輯:王家維
大潮推薦·這些你可能感興趣
開工啦!海寧鵑湖附近新建大商廈!建成時間在…
最新通報!警惕食物交叉感染!
布局全國!首站亮相!海寧一上市公司有大動作!現場傳出好消息…
更多精彩內容,請點擊下載「大潮」APP
點
擴散告訴更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