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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將周*瓊律師做過的事情復述了一遍,我侵犯個屁權。
「本人不喜歡貓,卻想領養小奶貓做狗的寵物,純粹給狗娛樂用,等養大貓了就放歸。」
瞧瞧,這是人說的話嗎?這是人做的事嗎?
而周*瓊律師養的狗,也不喜歡貓啊,一直在對貓狂吠,可能有傷害貓去傾向。
更具體的事實,點擊圖片查看我實名舉報圖文:舉報周*瓊律師違反公序良俗,缺乏做人起碼的善良。
剛剛我打電話到上海市瑛明律師事務所(021-68815499),咨詢是否對周*瓊律師進行處理。
這次,瑛明律師事務所沒有任何掩飾,冷冰冰地回復:「沒有任何處理。」
我再次打電話到上海律師協會(021-64180280),說我已實名舉報周*瓊律師,什麼時候有處理結果。
上海律師協會回復:「已收到舉報材料,一般要兩個月的排隊時間才能處理。」
我打了兩通電話,深深的無力感與失望。
一個有恃無恐的包庇,一個「拖」字訣。
而我這個提出問題的人,多次被迅速及時解決。
我曝光周*瓊律師的不良行為,侵權了嗎?
我認為沒有。但還是被微信官方處罰,甚至可能封號。
nve貓不違反法律。大V曝光nve貓人渣,卻可能侵犯肖像權、名譽權。
這就產生了一種惡果:
以後哪個大V還敢公開曝光nve貓等殘忍行為。因為可能被處理,被封號。現有社會規則保護nve貓人渣。
我怕封號嗎?
不怕,我怕以後我不能為正義發聲了。我怕就算我為正義發聲,而我成了被處理的人。
這也不是我第一次被處理,運營愛貓的幾年,足足有5頁違約記錄,每頁10條,約50條。
大部分都是侵犯名譽權或涉及訴訟。
我一直自嘲,這些投訴記錄是壞人頒發給我的榮譽表彰。
但我壓力真的大。
昨晚收到投訴後,一直失眠,因為我在擔心完成不了7月31日晚上的直播帶貨。
我和品牌方在月初就簽了合同,違反的話可能會賠高額違約金。
如果愛貓被不幸封號了,我希望品牌方能「和平解約」,謝謝。
我更怕的是,以後我不能再為被nve待的貓咪發聲了。
因為每次我發聲都會被以「侵犯名譽權」處理,我侵犯了nve貓人渣的名譽權,搞笑不?
哈哈哈。
「為眾人抱火者,不可使他凍斃於風雪;為世界開路者,不可使他困頓於荊棘。」
這句口號誰都會喊,但我希望它不是一句簡簡單單的口號。
而是有實實在在的行動:打電話投訴,郵寄材料投訴。
請為被nve待的流浪貓打一個投訴電話。
請為被nve待的流浪貓郵寄出一份舉報材料吧。
請將這個圖文分享,保護一次曝光nve貓的大V吧。
我不開留言了。
因為我不需要「加油」,請實際行動吧。
有人問我,為什麼一直要執著這件小事。
或許你認為是一件小事,而我並不是在針對周*瓊律師,我是在保護一個發聲的渠道,保護這個渠道不被封殺,從而無人敢發聲。
本文最可悲的地方,我連「nve」貓也要用字母替代。
「愛貓」
愛生活,更愛貓咪
一個有態度的喵星人公眾號
@新用戶↓↓也可點擊閱讀原文快速關註「愛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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