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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時發現養了十幾年的寵物狗年事已高,遂將它遺棄……最終導致這條狗疑似被車輛撞擊受傷、骨盆骨折。近期,浦東警方查處了上海首例養犬人遺棄犬隻案。浦東警方根據養犬登記資訊找到了這名被遺棄犬隻的主人,根據《上海市養犬管理條例》,對其處以罰款500元,並吊銷《養犬登記證》。這也是上海市首例養犬人遺棄犬隻受到處罰的案件。
視訊:上海浦東警察對遺棄寵物狗的犬主人開出500元罰單
狗狗年事已高
卻被拋棄在路邊
7月28日上午,在東方路龍陽路路口有熱心市民發現一隻走失寵物狗,且有受傷的痕跡,疑似被車輛撞擊過。寵物醫院救治時發現,這隻狗骨盆骨折,且患有老年狗的基礎病。
之後,有市民發布了「尋找主人」啟事,並通過「狗牌」聯繫到犬隻主人。而對方則表示:已棄養。為使狗狗得到切實的關愛和照顧,愛狗人士向浦東警察分局濰坊新村派出所尋求幫助。
狗主人:
養了18年,太老了決定棄養
接報後,民警立即通過資訊系統查閱資料。經查,這隻狗於2011年7月27日在濰坊新村派出所登記辦理養犬登記證,登記住址為轄區內一處公房,並於當年接種防疫疫苗,此後再無辦理養犬登記證的記錄。於是,民警通過電話聯繫到這隻狗的主人吳某,通知他盡快將狗認領回家。吳某表示,這隻狗名叫「旺仔」,自己已經養了18年,狗狗老了,所以決定棄養。況且,自己早已搬遷至南碼頭街道轄區。針對上述情況 ,濰坊新村派出所在治安支隊指導下,於7月30日下午會同南碼頭路派出所前往吳某現居住地就其棄養犬隻的違法行為對其進行口頭傳喚。
棄養就完事兒?罰!
經詢問,吳某供述其將飼養的黃色小型雜交犬遺棄在東方路龍陽路附近一花園內。後該犬隻在浦東新區仁濟醫院門口被路人發現並運至寵物醫院救治。《上海市養犬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遺棄犬隻的,由警察部門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養犬登記證》,收容犬隻。養犬人五年內不得申請辦理《養犬登記證》」。根據《上海市養犬管理條例》,浦東警察對吳某處以「罰款500元,並吊銷《養犬登記證》,收容犬隻」的行政處罰。目前,被吳某遺棄的這隻狗因年老多病在寵物醫院死亡。警方提醒:養狗人應當依法養狗、文明養狗,不得隨意遺棄飼養的狗,遺棄貓、狗也會受到相應處罰。
網友:罰得太輕
狗狗都18歲了還被主人狠心拋棄
實在是太可憐!
既然想好要養狗
主人就必須依法養犬、文明養犬
對自己的寵物負責
來源| 新聞晨報、澎湃新聞,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圖片 |新聞晨報、澎湃新聞,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編輯 | 木言
校對 | 黃文波
審簽 | 周樂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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