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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民晚報
本報訊 (通訊員 陶濤 王冠 記者 江躍中)養貓、養狗、養兔子……這些已經out啦!近幾年,很多人養起了另類寵物,如蛇、龜、蜥蜴等。不過,養寵物前要擦亮眼睛,切勿碰觸法律禁區。日前,上海鐵路運輸法院審理判決了幾起涉及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和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的案件,警示寵物愛好者,野生動物及其制品,不是你想買就能買,想賣就能賣的。
微信上買來的一條球蟒
吳某在微信上,向他人求購球蟒一條,後通過「爬行天下」網站與其交易。數日後,吳某收到快遞來的球蟒並飼養於家中。
公安機關將吳某抓獲歸案,並查獲涉案球蟒。經鑒定,涉案物種為球蟒,系《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二物種。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吳某非法收購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其拘役4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涉案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予以沒收。
法官提醒:在購買飼養寵物之前,一定要事先了解自己選定的目標,必要時還可以向林業部門或動物保護機構等專業人士咨詢,切莫糊里糊塗觸犯法律。
寵物店里出售六只陸龜
黃某某在本市普陀區某花鳥市場內開設寵物店,出售各類烏龜。其間,黃某某為謀取利益,明知陸龜系保護動物,仍在店內售賣。公安機關接報後,依法對該店鋪進行搜查,當場查獲店內待售的陸龜6只,並抓獲黃某某。
經鑒定,上述陸龜中,4只系蘇卡達陸龜,2只系紅腿陸龜,均為《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Ⅱ的物種,被核準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法院經審理後認為,黃某某非法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涉案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予以沒收。
法官提醒:現在,各種各樣的野生動物也都被當做寵物進入交易市場中,但公眾須知,經營、飼養寵物,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67件象牙制品重超1000克
李某某在本市金匯路的店鋪銷售象牙制品,被公安人員抓獲,當場從李某某處查獲欲出售疑似象牙制品67件。經鑒定,上述物品中,現生象(非洲象或亞洲象)象牙制品的重量為925.6克,含其他材質現生象象牙制品的合計重量為480.4克。法院審理後認為,李某某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構成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繳獲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予以沒收。
法官提醒: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對於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的行為人應依法予以懲罰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