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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寵物咬傷了,就要去打狂犬病疫苗,這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然而,作為一個稍微有過寵物醫療從業經驗的人,有很多話想說,卻又不敢說出來。
相信有很多人像寵物天空一樣,在上大學選專業的時候,只因為喜歡小動物,而選擇了動物醫學,甚至勵志去做一位寵物醫生。
也有很多人像寵物天空一樣,在寵物醫療行業工作幾年,就厭倦了這個行業,而另尋出路,選擇做與寵物有關的其它事情。
2013年左右,寵物天空在北京的一家國際動物醫院里工作,主要接觸北京的外國人,有一些人是在北京的駐華大使。
其中,有幾位外國人給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他們問了一些問題,讓醫院里的寵物醫生不知道怎麼回答,我可能國內的99%的寵物醫生不知道怎麼回答。
問題是:為什麼在美國打狂犬病疫苗後,三年不需要再打了,在中國,半年就需要打一次?
一個美國人在醫院里被咬傷了,她對我說:沒事,我打過疫苗了,三年之內,不需要再打了。
後來,又遇到了一個美國人,她問店老板(一個美籍華人):為什麼中國的狂犬疫苗,半年打一次?
我記得很清楚,店老板這麼說:我也不知道啊!中國就是這麼規定的!可能這里的疫苗沒有美國好吧!
這個問題一直困擾著寵物天空很多年,一直在試圖去尋找答案。今天,特意花了一天的時間去國外的網站搜尋了一下。
仔細地研究關於狂犬病疫苗免疫的問題,寵物天空更加堅信:在中國,狂犬病疫苗被嚴重誤讀了!造成大眾對狂犬病恐慌,從而增加疫苗的銷售。
統計顯示,中國被狗咬傷而注射狂犬病毒疫苗的數量,達到了1200萬1500萬支,按每支疫苗200元計算,總計達到20至30億元。中國已經成為全世界狂犬疫苗消費的最大市場。在這一環境下,國內外數十家疫苗公司搶奪市場的競爭很激烈,一些疫苗公司故意誇大狂犬病在人體內的潛伏期。
世界衛生組織通過翔實的研究證明,狂犬病病毒的潛伏期為2周到3個月,99%在一年內發作,超過1年已少見,潛伏最長為6年。中國有所謂狂犬病潛伏期長達20年之類的疫情記錄個例,但都無法確認這些個例是跟狂犬病有關。
WHO關於「狂犬病暴露後預防指南」明確指出:「如果動物在 10天的觀察期內保持健康,或經可靠的實驗室使用正確的診斷技術證實動物為狂犬病陰性,則可終止治療。」這種判斷狂犬病傳染性的簡單、實用的標準,一般簡稱「十日觀察法」。中國衛生部直到2009年才承認,這種觀察法有效,是適合中國的。但此前衛生部關於十日觀察法在中國不適用的結論已在國內教材引用,被媒體不斷渲染。
錯誤:被狗咬後必須在24小時內注射狂犬疫苗
被狗咬後必須在24小時之內注射狂犬病疫苗,似乎已經成了人們的常識,但傳染學家認為這是錯誤。狗咬後的處理方法應該參照WHO給出的「10天觀察法」,在進行傷口的處理消毒之後,最好能對咬人的狗或貓進行隔離觀察,如果狗或貓在咬傷人後10天內還沒有死去,就證明咬人的狗或者貓事發時唾液中是不含有狂犬病毒的;據世衛組織的研究證明,只有在狗或貓死亡前幾天才是狂犬病傳染期,被咬才有危險,觀察期間如果貓狗死去,則人可以補打狂犬病疫苗,而不是非要在被咬24小時之內(在狂犬病流行的疫區,以前未接種過疫苗者在開始「十日觀察法」的同時,應立即開始暴露後預防,然後根據觀察結果確定是否可以節省後面的2針或3針疫苗。);如果是其他動物,則不要用10天觀察期立即打。此前中國CDC發言人說「10天觀察法」不適用中國,因為亞洲的毒株與其他地區不同,但WHO在泰國的實驗就證明:10天觀察法有效,因為整個亞洲犬類動物中只有I型傳統狂犬病毒。
關於狂犬病疫苗免疫程序的問題,寵物天空在國內外查閱了一些資料,加上曾經的工作經驗,總結如下(可能有不準確的地方):
世界衛生組織WHO:
1.狂犬病,患病動物發病,死亡前3到5天,可以傳染給人,其它時間沒有傳染性。
2.狂犬病最多潛伏1年。
3.咬你的動物打過疫苗了,你不需要打了。
4.免疫後,有效期兩年或三年。
中國:
1.狂犬病致死率百分之百死亡,被狗貓咬了,就要去打疫苗,以防萬一。
2.狂犬病潛伏期最多19年,你需要打疫苗。
3.被咬了?狗可能攜帶狂犬病病毒,你需要打疫苗。
4.咬你的動物打疫苗了,以防萬一,你還是打疫苗!
5.致死率100%,太可怕了,你還是打幾針疫苗吧,再去打免疫球蛋白。
6.免疫後,有效期半年。
發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情:
我親身遇到過這樣的事情,父母家中養了一條狗,把一個好像是初中的女孩咬傷了,傷口很小。小女孩很喜歡狗,之前被咬過一次,她特別誠實,主動像道歉,說她用石塊打狗,女孩的媽媽要求帶她去打了疫苗。
七個月後,她又被我父母家的狗咬到了。事情發生後,只能讓狗承擔所有的罪名,誰讓它是動物呢!咬人了,也不會說話,更不會為自己辯解。
因為寵物天空是一名寵物博主,經常遇到這樣的事情。問了一下女孩的媽媽,怎麼處理?
了解到:女孩七個月前打過疫苗,狗也打過疫苗了。
女孩的媽媽堅持要求帶著去打疫苗,我沒有反駁任何話,陪他們去醫院打了疫苗,他們要打比較貴的兒童疫苗,我沒有說半個「不」字。
給他們打完了疫苗,我還帶著小孩去超市買了一些好吃的,算是賠償。誰家的小孩都不希望被狗咬吧?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就需要承擔起相應的責任,雖然,不是我養的狗。
第二天,小孩媽媽堅持讓我帶著小女孩去打免疫球蛋白,整個市里的醫院都沒有免疫球蛋白,女孩的媽媽堅持要開車到附近市區里打免疫球蛋白。
我和他們說了實話:狗打過疫苗了,女孩之前也打過疫苗,根本不需要這麼擔心。
當時,感覺自己就是一個白癡一樣,說什麼,別人都不會相信,人家只肯相信醫生的話,醫生建議打免疫球蛋白(不想吐槽那個人醫,可能能得罪一大片人醫)。
後來,還是陪著他們去附近市區的醫院,打了免疫球蛋白,女孩的父母非常開心,因為前後,我為女孩花了接近兩千塊錢,替父母盡到了一個養寵人的責任。
······
唯一值得慶幸的是,女孩打了疫苗沒有出現問題。如果出現了新聞里的問題,女孩突然去世了,我的麻煩也非常大,這絕對不是我喜歡看到的事情。
我不希望女孩去打疫苗,完全是從她的角度考慮,感覺沒必要,也不希望她去遭受太多罪,但是,會讓女孩的媽媽誤認為我不喜歡掏錢吧(有那麼一點,但是很小)?
其實,也可以理解女孩的媽媽,她說了一句話,讓我不再對她有意見:「我不懂,我只能聽醫生的,他們讓做什麼,我就做什麼,我不希望我的小孩出現任何的問題。哪怕你不幫我付錢,我也會給她打全所有的疫苗和免疫球蛋白。」
編後語:
有些話,說出就是傻子。聰明的人閉嘴,較真的人,才會把真話說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