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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蘇州專稿 文/大江 視頻/谷惠】
如今,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養寵物的人也是越來越多,很多「鏟屎官」更是將寵物視為自己的「孩子」。不過,除了常見的貓、狗、魚、蟲、鳥等小動物外,還有一些人將蜥蜴、蛇、猴子等「異寵」,甚至是將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作為自己的寵物,倍加寵愛。有人不禁要問,野生動物當寵物,合法嗎?「鏟屎官」們白了白眼,「我將它們視為自己孩子,憑什麼違法?」
昨天,姑蘇區人民法院對任某、陸某某等五名被告人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犯罪進行了宣判,分別判處一年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一萬元至七萬元的罰金。
其中,陸某某因購買了2只長臂猿和玳瑁、海龜標本各1件,就以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七萬元,是5名被告中被判刑最重的。
姑蘇區人民檢察院員額檢察官鄭家俊向看蘇州記者介紹,陸某某在接受調查時表示,自己在網上也查詢過有關長臂猿的相關信息,但他認為自己只是將購買的長臂猿作為寵物來飼養,並不會再次出售給他人,應該不涉及犯罪。
但是,讓陸某某沒有想到的是,自己買來的第二只長臂猿飼養了一周後便死亡了。同樣,在該案中,涉及的部分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都因各種原因死亡。其中,一只小熊貓便是被活活嚇死!
在2016年發生的「鸚鵡案」,當事人王鵬被定犯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3000元。在當時,網上就有人提出疑問稱,「通過人工繁殖,也是保護了物種的種群。」「從實際來看,還有不少人認同這樣的想法。」鄭家俊告訴看蘇州記者,「這種想法的大前提就就是錯誤的!」
鄭家俊表示,通過調查的一系列相關案件不難看出,野生動物繁衍棲息的環境十分複雜,生態鏈也十分脆弱,飼養成功的概率比失敗的概率要小的多。「因為有了買賣和市場需求,大量的販子便趨之若鶩,抓捕和售賣野生動物,嚴重破壞了野生動物資源。」
同時,鄭家俊向看蘇州記者表示,隨著智慧型手機的興起和普及,很多人會在網上分享自己的寵物故事。「有些視頻上的動物就是國家保護動物。像這樣的視頻看多了,就會給人造成一種假象,認為這就是一個寵物,無非比普通寵物要貴一點。」
「有些人很清楚自己飼養的野生動物的相關屬性,但是對購買,運輸和販賣所觸犯的法律不太了解。」審判法官李麗鮮向看蘇州記者說,「他們或許知道自己觸犯了法律,但可能認為情節並不嚴重。」
李麗鮮認為,在這樣的心理下,一些人便借助網路平台進行收購、出售,犯罪手段隱蔽,買賣雙方聯絡簡易快捷,犯罪成本低,「這也給調查取證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明確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很明顯,法律對此類犯罪規定的刑罰較重!」李麗鮮呼籲廣大市民,經營、飼養寵物,必須符合國家法律規定,不能「一廂情願」,更不能知法犯法,「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
中國是瀕危動物分布大國。據不完全統計,僅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的原產於中國的瀕危動物有120多種(指原產地在中國的物種),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有257種。
(責編:方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