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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看起來人模人樣,背地里做的事連禽獸都不如。
視頻中的小貓全身被火焰包圍,雖然它拼命想靠近柱子,蹭滅自己身上的死神之火,但奈何被一根繩子綁在了塑膠桶上,根本無法逃脫,最後就這麼活活燒死。
隔著螢幕都能感受到它的無助,如果貓貓會說話,我想它臨死前大概會問:我究竟做錯了什麼要遭此虐刑?
看到這個視頻時,咪醬真的氣到說不出話。
在弱小無助的生命面前,人類為什麼總是能殘忍出新高度?
更令人髮指的是,發布該視頻的男子曾多次在QQ空間中上傳虐貓視頻和照片。
面對網友們的質疑和譴責,他竟然還理直氣壯的說:
「我虐貓怎麼了?
我虐我自己抓來的貓關你們什麼事?」
「愛貓就要把貓送上天堂」
「法律又沒有禁止虐貓」
的確,法律並沒有禁止虐貓。
4月30日,網友@vseacuvuenm 稱,她從室內監控中看到合租室友趁自己去泰國旅遊期間,虐待毆打自己的貓貓長達1個多小時。
視頻中女子對一只手無縛雞之力的貓貓,連續毆打踢踹,看著它被嚇得滿屋奔跑躲避的樣子,發出虐後快感的笑聲。
事情敗露後,面對貓主人的質疑,該女子不但沒有愧疚之心,反而挑釁到:
「請你報警」
的確,在虐待動物這件事情上,報警並沒有什麼卵用。
3月16日,央視網報導,某大學生在鹹魚上以交易的名義公開虐貓,並對愛貓人士進行威脅勒索。
該男子以有償領養為由,標價50元出售小奶貓,結果買家在私信後,卻收到了貓貓被解剖的照片。
簡直慘無人道!!!他還對著愛貓人士公開叫囂:
「我不就是殺個貓嗎,怎麼了」
「你不轉帳,我天天殺」
而這一系列殘忍的行徑被曝光後,其母校浙大國際聯合學院的處理結果,僅僅是教育批評!所謂的校紀校規處理也並無後續
的確,他殺了貓,我們除了道德上的譴責,卻無能為力!
3月10日,有位英國倫敦留學的中國留學生,在朋友圈曬出了幾張聊天記錄的截圖,對話中的兩個人,各自分享著虐貓的體驗和快感。
他們把貓貓用膠帶綁起來,用木棍狠狠的抽打,用膠水把肛門堵住,再給貓灌烈酒,最後用繩子將活活吊死,整個過程無比殘忍。
後來事情鬧大了,在輿論的壓力下,施虐者之一表面上在ins公開道歉。
背地里,只想著拖延時間,趕緊潛逃回國,還大言不慚的說:
「沒事,回國就安全了!」
的確,虐待動物在英國會受到法律制裁,但在國內就不會!
不得不承認,2019對貓貓們一點也不好,惡性虐貓事件一起接著一起。咪醬整理的還只是被曝光出來的,在我們看不到的黑暗角落,不知道還有多少貓貓在受著慘無人道的傷害!
02
前段時間,日本富山縣連續發生了飼養寵物貓丟失事件。
調查發現,這些貓貓均是被一名50歲男子拐走,然後通過各種方式進行慘無人道的虐殺。據男子自己交代,在近一年半的時間里,他已經虐殺了超過50只貓。
而動機僅僅是:釋放壓力……
律師指出按照目前收集到的證據,以及日本相關法律,該男子應該被處以3年以下的拘留或者200萬日元(13萬人民幣)的處罰。如最終認定50只貓都是他殺死的,那判罰會加重。
緊接著6月12日,日本眾議院就通過了一項動物保護法修正案,規定寵物貓、狗需義務植入晶片。就是為了防止飼主遺棄、虐待等行為的發生。
03
縱觀國際社會,截止目前,已有100多個國家制定了《禁止虐待動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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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866年,美國就頒布了《聯邦反虐待動物法》(即《聯邦動物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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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議會通過的《動物保護法》規定:每個與動物打交道的人必須仁慈地對待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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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民法典》第231條規定,動物是物權的客體,並不意味著有權利的人能隨心所欲地支配和役使動物,而應受到合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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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虐待動物的人將被剝奪飼養任何動物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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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虐殺和任意傷害動物要被判刑坐牢;
……
04
而在中國,棄養,虐待小動物的人什麼時候才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動物保護法》真的如大家所想那般遙遙無期,毫無希望嗎?
並不是!!!
早在2016年7月4日,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一般性通過《動物保護法》法案。
法律規定:
殘害動物視為刑事犯罪法案重點在於處罰制度,建議對遺棄動物者處以最高四萬元罰款,並可禁止於兩年內擁有動物或從事與動物有接觸的業務之附加處罰。
對於殘酷對待動物的虐待行為,並造成動物肢體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以及宰殺動物的違法者,處以刑事責任,刑罰最高監禁三年。
如果殘酷對待動物的行為未造成動物肢體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的情況,則可被罰款最高十萬元。
同時,台灣省在2017年4月11日通過《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
法案規定:
對虐殺動物者加重刑罰,未來可判處最高2年有期徒刑或拘役,最高罰款200萬元(新台幣,下同),同時也明確規定禁止吃貓及狗肉,違者最高可罰款25萬元。
對虐待殺害動物者加重刑責,條文訂明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將判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以20萬至200萬元罰款。
販賣、購買、食用或持有狗、貓的屠體、內臟或含有其成分的食品,可判罰5萬至25萬元,並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不得以汽車、電單車牽引動物,讓寵物跟著跑,否則將罰款3千元至1.5萬元。
今年4月,香港特別行政區也提出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將嚴重虐待動物的罪行由最高判3年,提高到最高判監禁10年,罰款也從20萬增加到最高200萬,甚至建議授權法庭頒令,永久禁止違法人士飼養寵物!
更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的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郭長剛提交了關於「呼籲大陸立法保護伴侶動物」的提案,建議將犬貓定義為「伴侶動物」,與「財產性」動物區分開來,立法對伴侶動物予以保護,以此提高社會的文明程度,提升中國在國際社會上的形象。
其實動保的相關法律,不管對於愛寵人士還是反寵人士,都是一件好事。因為它一方面能保護伴侶動物不被傷害,另一方面也會約束主人規範養寵。
更何況目前社會上貓狗被虐待、盜殺的事件頻發,帶來了不少社會治安問題。被盜殺的伴侶動物,大部分會流入餐飲市場。不僅涉及食品和人身安全問題,黑市上毒鏢的大肆流通,更涉及社會治安問題!
05
但是一個法律出台所需要的時間比我們想像的更久。
香港《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於1935年制定,歷經80多年,不斷修正,直至最近將刑法提至最高。
澳門跟動物虐殺相關的法律從1957年開始到2016年,時隔近60年的時間才出台。
而台灣省從1998年制定動物保護法,到現在二十多年也仍然在不停的改版和完善。
雖然我們在這方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是咪醬相信,我們的《動物保護法》也許會遲到,但一定不會缺席!
最終,那些虐待小動物的人,都將受到應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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