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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無價值論和結果無價值論
作者:黃家明 廣州大學本科生
來源:每天學點法律知識(ID:lawlearn)
行為無價值和結果無價值論適用的前提:偶然防衛
行為無價值論的重要觀點是:行為本身是無價值的,我們要將行為和主觀上的故意和過失相結合;將行為和結果相互區分為兩個部分來考慮;所以在考慮了行為上的故意過失以外,我們還要評價結果的好壞。
結果無價值論是指:結果的好壞作為評價的一個標準,故意和過失不是違法性判斷的一個條件,而是作為有責性判斷的一個條件。
1、例子:甲準備殺乙,在甲準備開槍時候,第三人丙槍殺了甲。後來查明,丙是在檫槍時候走火的。如何評價丙的行為?
分析:丙的行為在客觀上是阻止了甲殺害乙的結果,但是由於丙沒有對自己的行為有一個認識,所以丙在主客觀上的認識不一致。應該認為是偶然防衛。
偶然防衛的主流觀點有兩個,行為無價值論和結果無價值論。
(1)行為無價值論。
從行為上分析,丙的行為是違法行為,客觀上造成了甲死亡的結果,主觀上是過失。所以初步判斷是過失致人死亡。
第二步分析:過失致人死亡要具備三個條件,有危害行為,行為主觀上過失,客觀上還要有危害結果(死亡的結果存在)。
對結果的綜合評價,丙的行為雖然造成了甲的死亡,但是卻救了無辜的乙,結果上是好的。
所以丙不符合過失致人死亡的三個要件,所以丙的行為不構成過失致人死亡,可以認定丙無罪,但是不能夠認為是正當防衛。
(2)結果無價值論
從結果上說,丙的行為救了無辜的乙,結果是好的,所以丙成立正當防衛。
2、例子:甲準備殺死乙,這時候丙開槍殺了甲。事後查明,丙是故意要殺害甲,沒有認識到甲要殺乙。
分析:丙的行為在客觀上阻止了甲殺害乙,但是主觀上沒有認識到甲準備殺害乙,所以丙的行為在主客觀上存在不一致,應該認為丙是偶然防衛。
(1)從行為無價值論來看
丙的行為是侵害他人法益的行為。在客觀上造成了甲死亡的結果,在主觀上市殺人的故意,所以應該是故意殺人。
從結果上來看,丙的行為在客觀上救了不知情的乙,結果的綜合評價是好的。如果認為丙故意殺人是既遂,那麼要加以嚴懲,但是丙在客觀上還是救了不知情的乙,應該認為其殺人的結果是未遂。所以丙成立的是故意殺人未遂。
(2)結果無價值論
從行為的結果上來看,丙殺害甲的行為客觀上救了不知情的乙,所以結果的綜合評價是好的。所以丙成立正當防衛(對該行為的獎勵和認可)。
編註:本文系作者投稿,謹供學習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