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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犬就像養小孩子,能給生活帶來很多樂趣,但是如果監護人(寵物主)不小心注意,無論是小孩子或者是寵物,都容易會引起糾紛或矛盾。
最近,深圳市一小區發生養犬糾紛,雙方達成和解後,小女孩家長上門理論並把狗摔死。關於這件事,不少報紙都有了報導。簡單歸納一下:
一名女孩在走出電梯時,被寵物犬咬傷。事後,涉事雙方家庭協商賠償和後續事宜,並達成一致協議。但後來,被咬女孩的家長張先生上門理論並產生爭執,其間小狗受到張先生摔打後死亡。
根據廣州日報報導:
據8月30日電梯內的公共視訊顯示,陳女士父母帶狗進入電梯後,兩個小女孩也一同進入,其中一個女孩上前主動撫摸陳女士母親抱著的小狗,此時由陳女士父親用繩牽著的另一隻小狗出現向女孩沖撞的動作,但被其父親拉開,後續女孩多次撫摸小狗。
小女孩撫摸陳女士母親抱著的小狗,此時由陳女士父親牽著的黑白花色小狗做出沖撞動作,但被及時拉開。
關註點①:「狗有牽繩+被控制住,但小女孩主動摸狗」
從過往經驗看來,大多數養犬糾紛,都是因為狗沒有牽繩或者沒被主人控制住而發生的,而根據官方報導看來,陳女士家養的兩條狗,當時都是被控制住的。
但是,小女孩因為對小狗感到好奇,因此忍不住主動去觸摸這隻小狗,於是引發了小狗的自身防范並導致糾紛的發生。
「監控中小孩進電梯不到10秒就主動觸碰另一隻小狗,可能出於自身防范意識,狗狗將小女孩咬傷。」
關註點②:達成協議後,被咬女孩家長因不滿「被教育」而推翻協議
女孩主動摸狗被狗咬,狗主人要負責,是不是有點類似行人沖紅燈被撞,車主依然要負責?
且不說女孩被咬的責任誰屬,但是既然雙方已經達成了一致,簽訂了調解書(由陳小姐賠付對方醫療費、舞蹈課學費、營養費共計5000元,並持續15天告知對方犬隻健康情況。),雙方執行就應該這麼過去了。然而被咬女孩的家長突然宣稱簽訂的調解書無效,要求見面再次協商解決。當時陳小姐夫妻兩人加班到晚上,家中只有父母兩人。被咬女孩的張先生上門理論,在這個過程中,狗被摔死。
張先生上門理論的原因——陳小姐通過微信編輯發送一段文字。「未滿七周歲的孩子還是很需要有監護人陪同身邊照顧,盡可能避免一切的意外發生,畢竟她們年紀都是小,而且好好教導小朋友,如何正當地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張先生看到這段陳女士發來的文字後,感到不滿、因此提出重新商談解決方案,並決定上門理論。
關註點③:摔狗過程,各執一詞
在晚上9點左右,對方再次拍門,據陳小姐稱,她母親剛把門打開一條縫隙,就被對方推門而入。小狗被對方拖到電梯口前數次摔打,直到失去知覺。最終,小狗被送往寵物醫院後搶救無效死亡。在這個過程中,陳小姐的父親、母親也被推倒,身上多處擦傷。因受到較大刺激,其父親第二日被送往醫院救治。
而根據摔狗的張先生則否認了這一說法,並稱,往陳女士家中理論時,被狗咬傷大拇指和中指。「生氣之下就把狗拖在地上摔了幾下」。而對於陳女士指出的沖入家門、搶奪狗並將其摔死的說法,他予以了否認。
你信誰?
受害者轉變為加害者
每當有小孩被狗咬,一些沖動的人往往就不會過問前因後果,只會遷怒於狗主人和狗:「不養狗就沒事了」、「城市禁止養狗」、「要是咬的是你的小孩怎麼辦」。
確實不少養犬糾紛都是因為不牽繩而發生的,但是也並不是每一次糾紛都是狗主人的責任,就拿這次事件來說,養犬家庭已經很好地控制了自己的狗,但是防止不了別人來主動撩自己的狗啊。就這件事來說,個人認為更多是在於小女孩不經思考地去摸別人的狗,聰明的狗的智商只有7歲,認為這是侵犯自然要防衛,對於狗來說,這只是被侵犯(被摸)後所採取的正當防衛。
還是用我們說過的事例,要是你在街上看到一個可愛的美女,能不能直接沖過去就摸?一個稍懂禮貌的人都知道這是不對的。
所以,這次事件中,陳小姐給張先生發去的微信文字,奉勸做好小孩子的教育,是非常正確的,而且字裡行間都很誠懇,完全沒有責備或者憤懣的意思。
但是不同人看待問題的角度不一樣,張先生卻因此感到不滿,上門「理論」並把人家的狗給摔死,用深圳知名律師評論員張興彬律師的話來說,「摔死該犬隻的業主從受害者轉變為加害者,依法也應對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作出必要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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