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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訊NCAA最高委員會最近進行了一項有關允許大學生運動員通過與大學步調一致的方式使用自己的署名權和肖像權進行盈利的投票,全體一致通過。
委員會要求旗下三級聯賽立即對相關法律和政策進行思考與更新,在不晚於2021年1月前出台相關措施。
俄亥俄州立大學校董會主席Michael V.Drake接受採訪時表示:「我們需要擁抱變化,以為大學生運動員提供可行的最好的經歷。大學體育是高等教育的一部分,我們必須給予這一領域更高的靈活性。過去幾年眾多NCAA成員給予了學生運動員支持,包括生活補助、獲保證的獎學金,而這次面向未來的現代化調整是這種支持的一種自然而然的延續。」
NCAA主席Mark Emmert說道:「作為國家監管的組織,NCAA在調整制度方面很獨特。我們的規則必須確保為大學生運動員提供公平的競賽環境。今日委員會的通過投票為學生運動員們提供了更多機會,同時確保他們作為學生,而非職業運動員的身份。」
委員會指明此次改革必須符合如下準則和指導精神:
1.除非擁有有說服力的進行區別對待的理由,否則將學生運動員與非運動員學生一視同仁
2.確保教育處於優先地位,大學的教育將給予學生運動員更多成功的可能性
3.確保規則的透明度、專業度和可實施度,並確保規則有助於促進公平、均衡的競賽環境
4.明確大學體育和職業體育的區別
5.明確對於與運動員表現或出席所掛鉤的補償是不允許的
6.再次明確學生運動員首先是學生,而不是大學的雇員
7.提倡多樣性、包容性與性別平等
8.保護招生環境,嚴禁通過誘導行為使球員選校、留校或轉校。
此前,NCAA有條例明確規定,球員不允許與球隊、讚助商等有經濟往來,防止球隊用私下金錢賄賂的形式來招募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