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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出生的楊麗娟,是一位極端崇拜劉德華的瘋狂歌迷。
她的父親楊勤冀是一位老師,母親無業、殘疾。
從16歲開始癡迷香港歌手劉德華,此後輟學開始瘋狂追星。
楊麗娟在夢里夢到了劉德華,從此她的命運發生改變,楊麗娟發誓「不見劉德華,我決不嫁人」。她迷戀劉德華已理智盡失,不上學、不工作、不交朋友。
楊麗娟的父母勸阻無效後,賣房甚至賣腎以籌資供她多次赴港及赴京尋見劉德華。
2007年3月25日歌迷會後當晚,第三次赴港的楊麗娟終於可以與偶像近距離接觸,還被安排上台跟劉德華談話及拍照。
本以為就此可以圓了女我的追星夢可以返回內地,但是沒想到楊麗娟卻不滿意 ,她又提出了更多的要求。
溺愛楊麗娟的楊父失望後寫抗議信後跳海身亡,留下遺書大罵劉德華。
據媒體報導,劉德華曾匿名為楊麗娟還清了1.1萬元的高利貸。在這次專訪中,楊麗娟首次承認確有此事。
此事在社會上引起軒然大波,給劉德華帶來了極大的影響。
劉德華曾表示事情鬧大後,他幾乎每天都會收到上百個瘋狂粉絲來電,威脅他如果不答應見面就要尋死,因為很怕再出現「第二個楊爸爸」,天天都在驚恐中度過。
甚至嚴重到聽見電話響就渾身發抖,進而導致嚴重失眠,最後不得不去看心理醫生。
楊父去世11年後,楊麗娟在一家超市做導購員,每天90到100元左右。
現在已經40歲的楊麗娟目前依然單身。
再次談及偶像劉德華,楊麗娟表示:「我肯定不會用迷戀這個詞了,祝福吧。」
而面對父親的離世,楊麗娟表示不是自己一個人的責任:「跟媒體一遍遍的冷漠,跟對方(劉德華)的冷漠是分不開的,不是我一個人的責任。」
如果說一個16歲的女孩不成熟,瘋狂追星追偶像,但現在已經40歲了,還把因為自己追星導致父親死亡責任歸於媒體和劉德華,就太不理智不成熟了,不怪網友議論,都11年了,還是腦殘。
其實網友說的對,明星的時間很寶貴,他們被安排的時間很滿,演出或是任何活動都不是自己能自由能說了算的。
喜歡劉德華的粉絲有一千萬,每個人要求都見十分種,那劉德華不用再演出和生活了,每天就見粉絲的時間都不夠。
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歡的偶像,都有自己喜歡的明星,實際生活中也有愛而不得的人。
誰的青春不張狂?每個人都可能會為自己熱愛的事喜歡的人做過瘋狂的事,但是我們要理智追星,不傷害別人不傷害家庭。
畢竟明星不只存活在螢幕上,他們也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家人自己的愛人自己的孩子。
楊麗娟用父親的命用半生的時間,明白「家人才是最重要的。」這個代價太大了。
親人才是我們最值得珍惜的人!謹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