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夢新聞LINE@每日推播熱門推薦文章,趣聞不漏接❤️
韓國野外挑戰實境綜藝節目《叢林的法例》(Law of the Jungle)4月到泰國南部昭邁海灘國傢海洋公園取景。
不料,23歲女星李烈音竟在鏡頭前翹走2顆瀕臨絕種的巨蚌,還大快朵頤一番,引發泰國社會眾怒。
事後,劇組解釋是不熟悉當地法律。但現在相幹部門出面打臉,痛批劇組公然說謊,將請求韓國引渡李烈音到泰國受審。
SBS電視台製作的《叢林的法例》(原名《金炳萬的叢林法例》)在6月30日播出,片中可見李烈音潛水撬起2顆瀕危巨蚌,不僅在海面上高興高呼「我抓到了!」
在下一集節目中,她還吃掉了這些保育類巨蚌,嚴重違背當地野活潑物保護、國傢公園法令,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
節目製作單位5日發聲明指出,劇組不熟悉當地野活潑物保護法令,對這次事件覺得很抱歉,未來會更加謹慎。
但國傢公園負責人納隆提出文件駁斥,指劇組第一次申請拍攝許可時,就曾因涉及獵捕內容遭拒絕,直到第二次申請白紙黑字寫著「不會拍攝任何獵捕畫面」,園剛剛放行,哪裡想到,劇組仍陽奉陰違不遵照規定,還對外說謊「不熟悉法令」。
納隆表示,固然製作單位已經道歉,但本案是公訴罪,也涉及刑事義務,無法撤回告知,即便女星李烈音已經離境,泰國警方仍會設法找到她。
目前,相幹單位已有所行動,將依據泰國及韓國的引渡條約,請求韓國政府將李烈音引渡到泰國。
盡管李烈音非嚴重罪犯,韓國方面也不一定會贊成引渡,但李烈音很可能被泰國列為黑名單,今生都禁止入境。
有媒體表露,李烈音拍攝前曾再三向劇組人員確認,最後經贊成才獵捕巨蚌,但現在卻獨自成了眾矢之的,輿論矛頭全指向她,引起許多韓國觀眾不滿,揚言要抵制《叢林的法例》。好悲催!(完)
[db:标题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