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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新世相的第764篇文章
最近這兩周,在微博熱搜上最常出現的兩個明星是誰?
一個是吳亦凡,一個是炎亞綸。
還挺奇妙的,隔了 10 年的兩代男偶像各占一邊山頭。
吳亦凡上熱搜是因為發了新專輯以後,粉絲雞血猛刷美國音樂榜單,把美國人都給嚇傻了。
據說他們小半年前就開始為打榜集資,囤積糧草:
專輯發布後,粉絲準時出動:下載完一次單曲專輯後,再換一個帳號接著購買。
5 個小時內,吳亦凡就做到了所謂的「屠榜」,吳亦凡自己也發了微博慶祝勝利:
接著呢,就是一輪「美國榜單發現了數據造假,把吳亦凡的專輯給撤下架了,然後粉絲又給拱回了榜單第一」的來回折騰。
總之,我們這些外人一邊看地一頭霧水,一邊為凡凡粉絲的戰鬥力感到瑟瑟發抖。
另一邊,炎亞綸因為一些私人事務也上了熱搜。
但我的朋友圈里,大家對他都特別包容,還借這機會追憶起自己當年是怎樣的飛輪海女孩:
追飛輪海的日子,真的好輕鬆:
有了新歌就聽聽,有偶像劇就看看,最大的花銷買三加二餅乾和酸酸乳。
像那種買寫真集的,已經是大手筆了。
之前同事說,現在追一個偶像,就等於找一份工作,累死累活還常常一肚子氣。
想想我們十年前追星,真是簡單美好。
一
先說最實際的:十年前的追星,真的好省錢。
那時候根本沒有什麼真的應援品要買,能買到的就是這些侵犯明星肖像權的貼紙。
花樣也基本沒什麼翻新:周杰倫 2001年《范特西》專輯封面那張紅帽衫圖,八年後依舊在貼紙屆有一席之地。
大張的一塊,小的五毛,完全負擔得起。
買到了以後,就把它們貼的到處都是。因為便宜,所以可以保證時時刻刻看到你。
筆盒上有你們的貼畫。
這是我一位迷戀東方神起的姐妹中學時的鉛筆盒:
包書皮上有你們的大頭:
那時候班上好多女生,會把自己的的偶像貼在房頂,一睜眼就能看到。
也不是很執迷於一定要買到正版專輯。
王力宏一盤磁帶班上可以轉手 5 輪,一本《當代歌壇》全班傳閱:
——總有人過來問你:第幾頁到第幾頁可以留給我嗎?有我喜歡的明星哦。
他們代言的東西也特別便宜:都是些餅乾、薯片、酸酸乳什麼的。
最貴的也就周杰倫代言的美特斯邦威,買到了它就是買到了潮流大牌!
現在追星真的太貴了,要花好多錢在和偶像沒關係的事情上:各種打榜都要買代幣、專輯成箱成箱買來也不聽。
上個月花了 15000 去偶像見面會的同事說,如果你送給偶像的禮物,紙袋不是 LV、Gucci、Chanel,他可能都不會接。
過生日各家都在攀比,廣告投放了多少,有沒有上紐約時代廣場。
家里沒點礦,好像連追星的資格都沒有了。
二
十年前的追星,大部分時間都在看他們,覺得自己什麼事也不用做。
那時候哪里有什麼反黑、打榜、上熱搜啊。你已經是大明星了,我負責花癡你就好了。
每天放學回家,最期待的是各種音樂風雲榜。
我那時候最熟悉的是大左和柳岩:
同事小象說那時候最喜歡 MTV 的李霞和吳大維,覺得他們是全世界最洋氣的人。
每次看節目,當然都期待自己的偶像能排在第1名,但是沒有排到第1也沒有什麼。
反正他的名次我也決定不了嘛,你們自己加油就好了啊。
同事賽賽說,初中時候最喜歡梁靜茹,但是那時候梁靜茹的新歌,經常只能在風雲榜的第9、10名徘徊。
——不過沒關係啊,沒有蔡依林紅就沒有蔡依林紅唄。
那個時候有好多音樂頒獎盛典,名字現在都快記不清了。
但小時候,經常會偷偷模仿你們「謝謝CCTV、MTV、感謝 Channel V、感謝 SMG「 的演講:
那時候最接近打榜的行為,局限在校園廣播站。
廣播台的同學在我眼里都特別神氣,總能以權謀私放偶像的歌。
初中廣播台有個特別特喜歡王心凌的同學。結果每天下午,我們全校都會一起聽一遍《第一次愛的人》。
那些沒法進入廣播站的,也會努力想辦法。
比如我有朋友說,那時候總給廣播站投小紙條,只要聽到陳信宏的聲音,就能興奮地跳起來。
那個時候,我們喜歡你,是因為你的作品。
所以只要能聽到你的歌、看到你的電視劇,就覺得幸福無比。
三
十年前追星,我們有一百種自娛自樂的方式,天天自嗨。
比如在課間(和不喜歡的那門課上)抄歌詞:
用各種文具在課桌上留下你的名字,還要在旁邊畫一顆?
膽子比較小的,就用塗改液、記號筆:
陣仗比較大的,直接用那個時候流行的改字貼:
換班考試,在桌子上看到自己的偶像,就會很開心,有時候還會給這位同學留言:
那時候的網上追星,都活動在貼吧。
哪里用在乎微博上的路人意見,總想著反黑和控評啊?
各種大貼吧還會經常有建交,互相祝對方的偶像生日快樂。
別看那時候林俊傑和周杰倫完全兩個路線,但是一邊過生日,照樣會有友好邦交:
還會有一些別的聯動。比如把好幾個人的名字寫在一起,分頭刷屏:
《你是我心中的一句驚嘆》,本來是蕭亞軒的歌,但那次聯動里,大家就莫名把蕭亞軒、孫燕姿和王力宏串在了一塊兒:
那時的貼裡沒有粉頭,沒有任何人知道偶像的行程。
權力最大的也就是吧主:因為他們能給帖子加精。
會有專門的人在貼裡發資訊和圖片:
那些不會扒新聞的,就在貼裡發這一種暢想小作文兒:
最沒有才華的人,就只能在貼裡給偶像蓋樓:
或者編專門的一句話,到處復制黏貼:
那個時候還沒有粉圈,沒有那麼多規矩,也沒有那麼多能人異士。
最牛逼的大神,也只是會製作閃字而已。
四
那時候見到偶像,真的太難了。
在省會城市的小朋友還有機會攢半年的零花錢,買一張 280 塊的演唱會看台票。
我們這些在三四線小城的女孩,就只能通過 CCTV-3 的演唱會錄播和《同一首歌》,假裝感受一下演唱會現場氣氛。
十年前的我們,是會把見一次五月天真人、去一次蔡依林演唱會當作人生目標的。
所以印著他們臉的東西都不捨得扔。
讀者@紫嫣說,沖著飛輪海買了好多優酸乳,當時喝完了不捨得扔他們的臉,盒子都整整齊齊碼著不讓媽媽扔。
——最後用外殼給家里所有開關做了個帶飛輪海照片的套。
我還在貼裡看到,那時候羅志祥代言百事可樂,就有人堆了一個這樣的東西:
連張專輯都得來不易:
那時候台灣偶像的專輯,分大陸版和台版。
要想得到台版,得跟著歌迷會團購。去郵局匯款,一等就是兩三個月。
唯一能同框的機會,就是拍大頭貼的時候,可以選個帶偶像的主題。
那時候偶像見不到,他們怎麼談戀愛,我們就更不清楚了。
我們知道的都是「緋聞」,永遠得不到「實錘」。
——雙 J 戀愛了,雙 J 分手了,都是模模糊糊的一點影子。
所以我們心里,總是存著一點會和他們戀愛的幻想。
我有位同事從 QQ 空間里翻出來她當年寫給韓庚的情書:
朋友說,當年她和幾個好朋友還把東方神起寫進了小說里。
每個人瓜分一個,她在那個小說里叫歐陽博雅,天天都和鄭允浩談戀愛。
好多偶像劇也是這麼演的:
《薰衣草》說的是大歌星 Leo 和癌症女孩以薰談戀愛的故事。
以薰被送去搶救的時候,Leo 邊哭邊唱,覺得很慘又很浪漫:
《微笑pasta》里,第一集里王心凌撞了一下大明星何群,就能意外接吻,然後兩個人就開始歡喜冤家談戀愛。
現在的追星女孩,有那麼多見面會,發布會,站台活動去見愛豆,但是再也不能做和偶像結婚的美夢了。
現在的飯圈真的很嚴格:命令禁止幻想,打擾他的人會被打成「私生飯」,是最為人所不恥的。
他對你笑,只是因為你是粉絲,這是他的工作,並無特殊對待。
拍照要戴口罩,因為離他太近,就會被網上其他的粉絲攻擊。
十年前,我們離偶像很遠,心卻離他們很近。
雖然可能一輩子見不到,但偶像一直會是我生命里最美好的陌生人。
五
現在追星很心累:因為粉絲總要為偶像操心,覺得他這也搞不定,那也忙不贏,看到對家資源好心里就難受,擔驚受怕他明天是不是就要糊。
但十年前,我們的偶像是指引,是燈塔、是我們想成為的人。
他們是強大的、厲害的、能鼓舞人的,我們總是從他們身上汲取力量。
現在的追星女孩供養偶像,十年前偶像默默地幫助我們:
把自己偶像的海報貼在書桌前,學累了就看一眼;
備戰考試的時候,反復聽偶像最燃的歌;
如果喜歡上了一個外國歌手,比如麥克·傑克遜、瑪麗亞·凱莉或者是林肯公園,就要為他們好好學英語。
後來我們長大了,偶像們也老了。
但循環到你們的歌,還是會心頭一軟。
十年前的偶像,好像從來沒有過氣這一說。
前奏一響,我就能想起你。
晚禱時刻:
喜歡得淺一點,能喜歡得久一點:
今天的留言區,一人來說一句當年自己追星有多簡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