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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粉絲私信,問我如何看待最近張藝興被指認的「抄襲」?
實際上,日常我所收到的私信,無論是在微博、知乎、微信公眾號後台,內容有大半是:「櫻叔,請你聽下XXXX這首歌,是不是抄襲了XXXX?」其中,絕大部分都是子虛烏有,且作品之間的對比還相去甚遠。通常我都會簡單地回復說「不是」,而具體到張藝興的這一段指摘,我認為頗有代表性,不妨展開說說。
首先還是要明確地回答:張藝興沒有「抄襲」。
(註:「抄襲」加雙引號是個人習慣。抄襲是一種知識產權的侵權行為,需要經過法律程序上的判定,而我等吃瓜群眾只能說「疑似抄襲」,無權代替法院仲裁,於是特此加雙引號,以正視聽。)
關於「抄襲」的判定,我的朋友鄧柯老師,圈內頭號反抄襲先鋒,他在無數個場合都申明了這一點:「判定抄襲成立的證據必須來源於樂譜,也就是我們所說的「靠譜」。不基於樂譜的抄襲指控或澄清,都是「不靠譜」的。」
通常我們是這麼「靠譜」地比較的:
感受和聲:這是歌曲的最直接感受,通過和聲的差異一般初步得出作品的異同;
再看旋律:在細節處推敲音符的時值、高低、變化、形態等,基本上不識譜的人也能看出到底像還是不像;
還比結構:看作品與作品之間,它們主歌、副歌等段落的演進手法,軌道的搭配,如果是進行臨摹式的仿寫,也會很輕易露出它的影子和馬腳。
判斷是否「抄襲」是一個科學論證的過程,但微博上的吃瓜,多是停留在「聽起來像」的層面,2018年更是不知誰發明了一種「波形比對法」,把兩首歌的wave放到一起,得出結論是「這是抄襲」。
比如就這麼拉出兩條Wave……
包括在那個指認張藝興「抄襲」的視頻里,同樣有著這樣的操作。
波形圖中的振幅代表的是響度的大小,真的非常「不靠譜」。
因為「聽著像」,於是就把兩首歌放在一起,認為是「抄襲」。比如認為張藝興的《夢不落雨林/NAMANANA》抄了王力宏《杜U Love Me》的,這兩首歌的和聲、旋律、結構根本是兩回事,如果你是一個稍微有音樂基礎的聽眾,原則上應該是一耳朵就能分辨出來,尤其是他們底層的節奏律動,決定了這根本是兩首完全不同的歌。
同理,用Tyrese Gibson的《Fling》去指向張藝興《I need U》也是不可信的,兩首歌的和聲根本南轅北轍。至於用某APP的「聽歌識曲」功能去辨別指認更是相當滑稽。如果某APP(並沒有黑)真的這麼有用的話,那知識產權的從業人員以後都可以轉崗了。這種聲音爬蟲的識別技術基於的是頻率和響度,而頻率和響度是完全「不靠譜」的。
作為新晉「2018年微博最有影響力的10大音樂大V」之一,我當然明白微博的玩法,撕逼有熱度,圍觀能漲粉,尤其是碰瓷那些當紅明星們,總能讓吃瓜群眾一下子嗨起來。每一次喊「抄襲」總是圍觀者眾,這些沒有音樂根據、僅是「聽著像」的「不靠譜」指控,需要有數倍的時間精力成本去進行辟謠(所以別想了,我才不會跟你在這兒扒譜呢)。
我常對鄧柯老師說,您接受大陸最頂尖音樂學府的高等教育,依然願意去辛勤扒譜,以正視聽,令人尊敬。但後來我倆都達成了共識: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這事兒本質上的問題,是大陸音樂基礎教育缺失的問題。如我現在5歲大的女兒,經過了半年的學習,她已經能一下分辨出我在Keyboard上彈的是Do Mi So的C和弦,還是Si Re So的G和弦,假以時日她定會有更具判斷力的耳朵。
(我女兒,嘻嘻。)
好了,如果不是「抄襲」,那麼為什麼大家會「聽著像」呢?為什麼這一年里面微博上,大家這麼愛發「抄襲指控」呢?
首先,在某一種相同的音樂風格里,尤其是處於同一個時代的作品中,它一定會具有某種「特徵」,這些「特徵」是構成這種風格的原因。
比如,現在流行80年代復古,我們一聽那強勁的Disco節奏,馬上就會說:這是80’s Remix!那麼,是否所有用著Disco節拍的歌曲,它們彼此就是「抄襲」了?
再比如,隨著《中國有嘻哈》在年輕人中風靡的Trap,它通常具有標誌性的三連音「噠噠噠」,那麼,只要聽到有「噠噠噠」的,它們也是彼此「抄襲」了?
包括Future Bass中那個很卡哇伊的主音色,以及從80年代就開始活躍在嘻哈音樂等各領域中長盛不衰的Roland TR-808鼓機,它所製造的超低頻底鼓和充滿金屬質感的軍鼓音色的組合,不都是萬變不離其宗嗎?只要這主音色「聽起來像」或者是節奏組「聽起來像」,也就「抄襲」咯?
至於像12小節布魯斯(12-bar blues),本身半音就一大把,對於不熟悉的聽眾來說,「每首布魯斯聽起來都很像」,都是「抄襲」!
其實,你認為他們像,是因為它們同屬於某一種風格,因此一定會有基於這種同類型音樂中的表現手法。比如對張藝興的指摘中,最開頭的,認為《夢不落雨林/NAMANANA》的開頭抄了荷蘭作曲家Herman van Veen的歌曲《Thank You》,兩首歌均有非洲鼓+口哨的組合,但這樣一個手法,如果你聽過許多世界音樂、非洲爵士樂(無論是南非爵士還是更偏向歐陸化的北非爵士),這種手法屢見不鮮,有時候甚至會從口哨里演變出呼麥等人聲表現,且這兩首在具體節奏型與旋律上基本沒有雷同度。
另一段名為「張藝興20160524 INS.編曲」被指認是抄了《魔戒二·雙塔奇兵》的,那就是更嘩眾取寵的例子了。通過鋼琴的分解和弦推進,再接入管弦樂,這幾乎是任何一部主流電影里都會見到手法,從《海上鋼琴師》到久石讓,無需贅言。
包括上面說的例子,Tyrese的《Fling》和張藝興《I need U》你會覺得「像」,不過是他們同屬於R&B類型,在前奏有一小段的鼓和吉他切分方式有一些相似,這種手法你幾乎可以在每一個R&B歌手里聽到。且你認真聽下去,找一個能夠展現正確高低音頻率的外放設備,你會發現張藝興這首歌其實重點是在舞動的切分搖擺,而Tyrese更傾向穩定的4/4拍,兩首歌和聲和節奏也是迥然不同。
所以,如果僅是以某一種「特徵」去判定這叫做「抄襲」,顯然是一葉障目不見泰山。
接著,往大處說,所謂的流行音樂,重點在於「流」字。「流」是潮水的方向,它不是一個人的行為,在某個時間段、某個地域里,當某一位音樂家創造出一種風格的時候,一定會有認同他的跟隨者們,他們不斷去壯大和發展這一種風格,無數的支流匯聚在一起,最終奔向大海,這就是「流行」的本質。
在互聯網的全球性協作後,隨著資訊流通的速度大大加快,「流」的趨勢也越發增強。當年打雷姐Lana Del Rey橫空出世,用具有大延遲的吉他混響去營造大衛·林奇式的懸疑鬼魅,結果一下子整個加州的製作人都把這種復古混音法給學會了;煙鬼The Chainsmokers憑借《Closer》、《Don’t Let Me Down》把Future Bass帶入主流排行榜,我身邊連原本玩吉他的Band仔都開始玩起了Future Bass了;我還有一位音樂人朋友定期會從美國購買Taylor Swift等超一線創作歌手的Song Book,研究人家是怎麼寫出紅遍全球的Hits來的。
就這樣,也許大家以前是閉門造車,土法煉鋼,可現在,東京、北京、倫敦、紐約,時差不超過一天,製作人之間彼此學習,可以從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地區的音樂傳統中汲取養分,流行音樂做到了真正的流動。如果你說張藝興《夢不落雨林/NAMANANA》像這個又像那個,我倒不如說張藝興這首歌啟發來自卡妹Camila Cabello的熱單《Havana》——也許你會說,鄒小櫻你為了轉移視線,你在胡說八道什麼啊?這兩首歌從風格、旋律、編曲,我就算拿著放大鏡,也沒有一個地方是相似的啊?可正如同卡妹從古巴首都哈瓦那的音樂傳統取材,把R&B的律動融入到這種地域風情里頭,這種世界音樂之旅正是目前美國流行音樂的潮流,像另一位R&B天王菲董Pharrell Williams就一直迷戀在地中海音樂不能自拔,張藝興則用了非洲節奏再加中東元素帶你出團,去詮釋他的「M-POP」,你說這叫做「抄襲」不?
至於視頻中還指摘張藝興用了法國作曲家薩蒂的曲子不署名的,我只能認為這麼說的人實在是太過中二。在流行音樂里,薩蒂《裸體舞曲》已經被用了幾百遍了,包括巴赫、莫扎特、老柴等人的名作選段也不斷出現在各種歌曲當中。實際上這也是年輕人的一種心態,總是有一種得意洋洋地心態,認為只有自己聽得出來,眾人皆醉我獨醒。
當然,我以前也曾是這樣。但後來聽的歌達到了一定的數量,才越發知道創作者之不易。正所謂「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顥提詩在上頭」,風格的獨創者固然值得尊敬,但那些支流同樣重要,且你根本不知道這一條支流未來會否發展成巨流,就像現在大家都在學The Chainsmokers,可是否還記得早在2012年的時候,來自澳洲的Flume就已經通過他的低音貝司與合成器演奏奠定了Future Bass幾乎所有的特徵了,那請問The Chainsmokers「抄襲」了嗎?他們的創造和融合的工作因此就被否認了嗎?
好了,以後沒什麼特別的,別再問我那誰誰誰是不是抄襲了。
音樂自媒體「亂彈山」
萬馬齊喑的亂世里,
透過音樂,
我們記錄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