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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冪劉愷威離婚了,似乎讓人覺得意外,仔細想又挺釋然,畢竟,這一對之間的感情破裂、婚變、離婚等傳聞,差不多也傳了三年了吧。
盡管當事人雙方,以及其名下公司,都多次辟謠,甚至還表示要追究網友的法律責任。但公共按照明星辟謠絕不能信的經驗判斷,其實心中早有自己的預判。
或許,當初兩人選擇在一起時,是真的有感情的。畢竟婚姻不是兒戲,能夠結合在一起,不可能只是也僅僅有衝動。但緣盡了,離就離了,也沒有什麼可惜的地方。
唯一讓人覺得心疼與遺憾的,莫過於兩人還有一個女兒,如今她尚年幼,成了離婚的最大受害者。我們只能默默祈禱,希望她不會因此受到太大的傷害。
離就離了,從此各奔東西也好,還是朋友也罷,都不重要的。但一些網友可能還會關注與關注,兩人到底是為什麼離婚?
對此,眾說紛紜。
12月23日一早,娛樂圈紀檢委書記宋祖德進行了一番分析,宋祖德共擺出了五大理由。感興趣的網友可以圍觀一下:
大概歸納起來:一是收入懸殊大。二是地位懸殊大。三是聚少離多。四是年紀相關大。五是八字不合。
除了第五點,其他四點,似乎都是有一些道理的,你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