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夢新聞LINE@每日推播熱門推薦文章,趣聞不漏接❤️
本文原創自微信公眾號「扒婆」微信號:bapo818,未經允許,請勿轉載。不過歡迎大家把文章轉發到朋友圈哦,麼麼噠。
有點小驚訝,9月的尾巴了,歌壇大姐大那英還給貴圈貢獻了一出大戲。
她,葉赫那拉·格格·那英,直播踢人了。
復盤了一下視頻,具體內容是這樣的:↓
畫面里,有個年輕姑娘開著錄影頭一邊自拍一邊拍後面走路的那英。
這個行為被描述成「帶著得意的笑容,一邊嚼口香糖一邊拍那英」。
但得意不過三秒,拍攝者還在笑呢,就被後面的那英迅速用力的飛踹了一腳,當場趴下。
對比一下事發前一秒兩人的表情,畫面感很強烈。
被踹之後手機肯定是拿不穩了,接下來的畫面天旋地轉亂到模糊。
被踹倒的拍攝者的表情也變得很扭曲。
動圖感受一下那英的佛山無影腳。↓
看起來那英如今身體狀況應該挺好的,之前不管是誤傳還是真一度有恙,從她敏捷矯健的身手看,現在應該都沒事了。
視頻里還能聽到一句對白,那英說「別拍我」,被踹倒懵逼的拍攝者也小聲的說了個哦,連一句被踹後的反駁都不敢。
基本上這就是全部內容了,和新聞里描述的大致相同,但很多人說「拍攝者在被那英一腳踹飛後居然還神奇的保持著開心的笑容,很詭異」巴啦啦的是唯一一點我覺得不太理解的。
你們平時都管這個表情叫做「開心的笑容」嗎?
怎麼看都像被踹後的一臉懵逼和猝不及防吧。
目前關於拍攝者的身份行為和目的,有截然不同的兩種說法。
事情被曝光後,第一時間傳出的信息是,拍攝者是某直播小網紅,靠偷拍碰瓷明星賺取流量和吸引關注。
因此相當大一部分無條件捍衛明星隱私權和對偷拍文化深惡痛絕的網友都為那英的行為鼓掌叫好了(後者我倒是能理解,視頻文化興起後,很多素人都深受偷拍困擾,經常被做成負面視頻素材上鏡傳播)。
也有不少網友覺得,偷拍是不對,但踢人怎麼說也一樣不對吧。
而隨後被踹的原視頻拍攝者也通過某APP做出了回應。
上傳者說自己是被踹姑娘的朋友,自己的朋友不是主播也不是網紅,也無意騷擾那英,相反她是那英的粉絲,這一次是特地為了追那英去澳門看好聲音的,沒想到卻被偶像一腳踹了還遭受全網謾罵。
回應原文如下↓
和網紅惡意偷拍蹭關注度比,這粉絲被愛豆踹飛就又是另一個完全不同的故事了。
但就我個人覺得,不管拍那英的姑娘是粉絲還是路人,哪怕真是什麼主播,都不應該得到踹飛的待遇。
關於明星的隱私權范疇問題,我還是一貫的觀點。
就像蔡康永說的那樣,明星這個職業,是需要犧牲部分隱私權的。
明星得到的非正常高報酬里,包含了一部分生活點滴而不僅僅是才藝表演。
提及明星隱私這個話題,蔡康永再次表示明星的隱私應該被消費。
「明星應該接受娛樂圈這樣的規則,那就是他們在工作內容之外的其他部分也要拿來被消費。
明星得到了非正常的高報酬,那麼就應該理解這樣一件事:我們被消費的不僅是歌聲、舞技或者是口才,也包括我們吃什麼穿什麼。觀眾付給我們的錢多過只購買我們的才藝表現,觀眾付給我們的錢是包括要購買我們生活的點點滴滴所構成的話題。」
當然,這種讓渡隱私權不是無範圍無底線的。
明星需要犧牲的那部分權利里,不包括被造謠和家人的隱私被侵犯。
不管是媒體還是狗仔,不管爆出來的新聞是正面還是負面,新聞的真實性是必須要保證的。
明星的家人們也沒有讓渡隱私權供大眾消遣的義務。
如今有不少明星,成名前自己炮制種種新聞吸引媒體和觀眾的關注,秀友情秀愛情秀親情不止,甚至不乏故意放自己的料和找媒體來假裝偷拍自己的。
但成名後立馬就搖身一變成了隱私權被侵犯的受害者,連公眾場所被認出來後打個招呼和求個合影都成了侵犯他們的私生活,我覺得這種維權力度也是過了。
而具體到那英本人身上呢。
我只能看到大大的雙標倆字。
「嚴以律人寬以待己」說的就是她了吧。
做過的那些事兒實績比她在歌壇的成績還輝煌。
那英出道時是靠山寨蘇芮發家的,和現在那些打著周杰倫劉德華名聲模仿他們的樣子走街串巷表演的山寨藝人沒多大區別。
甚至還出專輯化名「蘇丙」。。
要麼就直接用蘇芮當招牌,小字標註個蘇冉。
就這麼今天蘇丙明天蘇冉的,沒過幾年那英也真折騰紅了。
成了天後階級升級後的那英倒是看不起草根了。
她大肆打壓刀郎,說「去KTV點刀郎歌的都是農民」。
音樂頒獎禮她利用評委身份堅決反對刀郎入選獲獎。
甚至還說刀郎不具備審美觀點。
且不說王健林都愛唱刀郎,我尋思著,她當蘇丙蘇冉時也沒看出來多大審美啊。
可人家蘇芮是怎麼說的呢?
蘇芮說不介意她模仿,並且覺得她是一個很好的歌手,一定會唱出自己的一片天的。
高下立分了。
除了踩其他高手,那姐還幹出過警車開道的事兒,很是得意洋洋。
假唱也有那英。
說起來也搞笑,在假唱過程中那英不小心把戒指給掉了,一捉急,現場大喊還我戒指,結果假唱暴露了。
為此被崔健給點名批評了。
可那英卻回復的理直氣壯,那說我那不叫假唱,那也是我的歌。
你崔健就是在破壞團結。
被記者問到和高峰的關係時,她直接手機爆砸記者的臉。
最雙標的是什麼呢?
林志玲敬酒,結果被那英逼著喝酒導致皮膚過敏的事兒大家記得吧?
那是志玲姐姐算和那英各打五十大板吧。
可以說怪志玲姐姐不能喝還主動去喝酒惹的禍。
可小剛呢?
他可是親口告訴那英自己有胃病不能喝,第二天還得工作。
但那英不管,必須得喝。
可見所謂的主動不主動的,就是個借口吧。
那英要你喝,你不喝也得喝。
講真,要論社會姐,楊冪真是連那英的車尾燈都追不上惹。
想想我真覺得,老一輩明星比起如今的年輕藝人,真是幸福太多了。
有情懷濾鏡,有時光濾鏡。
還能吃當年網路不發達的紅利。
他們做的事,隨便拿一件給年輕藝人,都得被全網罵死吧。
▼
娛樂是個圈(juan)
我們不吹不黑講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