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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被「鄭爽胡彥斌復合」的猛料刷爆了微博。
有媒體拍到鄭爽深夜站在街邊等人,幾分鐘後胡彥斌出現,一見面兩人就上演摸頭殺,動作很甜很親昵,隨後一同並肩走入小區。
有人猜測,兩人復合了。也有人說,可能只是普通朋友見面。
但是按照爽女生的性格,她不是那種分手後還能和對方做朋友的人。
所以,我覺得兩人復合的概率還挺大的。
回頭翻看兩人的戀愛史,其實挺不容易的。
從一開始的戀情曝光,到16年的和平分手,期間波折不斷,一直都不怎麼被外界看好。
類似「胡彥斌學歷造假」「胡長相猥瑣」「兩人畫風不搭」的流言從沒消停過。
吃瓜群眾都覺得,鄭爽愛上了一個不該愛的人。
然而,當全世界都與胡彥斌為敵時,爽妹卻把「喜歡他的100種樣子」寫進了書里。
「我不喜歡遮遮掩掩,我甚至喜歡被你在公共場合親吻,因為我知道,那一刻你的心里只有我。」
「我喜歡在你睡著的時候,一遍遍觀察你,甚至一遍遍用手觸摸每根眉毛的位置,就算以後老了瞎了也能清晰記得你的樣子。」
愛的要多用力,才能把這些微不足道的細節都記心里。
愛的要多真切,才能讓直爽性子的鄭爽變得如此細膩。
她一度討厭自己的名氣,只因擔心對方被輿論中傷。
她把對方視為自己的英雄,享受他的寵溺,坦露自己的軟肋。
即便全世界都在說他不好,她卻偏偏把愛他的樣子記牢。寫進書里,變成反擊的武器。
正如她在《花少》里一遍又一遍地聽他的歌一樣,在鄭爽眼中,胡彥斌就是全世界最好的,任何人都能阻攔不了自己愛他的決心。
這段感情里,她像所有普通女孩一樣,熱烈勇敢,押上所有賭註,哪怕傾家蕩產。
她們的信念里,喜歡一個人,就要喜歡到無可救藥,徹底瘋掉。
說真的,在快餐愛情盛行的時代里,能擁有這樣一份奮不顧身的勇氣,寶貴又難得。
想起我寫過的很多渣男渣女,對比下來,真的是挺可笑的。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出軌約炮劈腿成了各位渣渣們的家常便飯,成了拿來炫耀的籌碼。
誰要是沒出過軌,就好像沒臉見人了一樣。
而你要是義無反顧愛一個人,還相信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那準被眾人嘲笑,說成傻瓜無知。
前段時間,朋友喜歡上一個男生。
男生白白淨淨的,有點才華,朋友也不錯。兩人情投意合,很快確立了關係。
和他在一起,朋友整天開心得能笑出花來,連喝口水都是香甜的。
因為她是初戀,所以大家還挺擔心的,也勸她別看走眼,多加小心。
她謝過我們的建議,繼續愛他愛得火熱。看得出來,她是真的用了心,甚至為此押上了朋友間的信任。
記得上次鬧台風的時候,恰逢兩人吵架,吵得挺厲害的。
不清楚是誰的錯,但朋友當即買了去往男生城市的高鐵,冒著刮台風的危險,不遠萬里,賠禮道歉。
然而,這樣一個為愛傾奮不顧身的女孩,還是被劈腿了。
男生說,就是隨便玩玩啊,你還當真了啊,傻B。
朋友哭著說,感情不就是用來當真的嗎?
有人會講,誰讓女孩不聽勸,活該她被騙。也有人罵玩弄感情的渣男應該去死。
但這都不是重點。
重點是初入感情世界的小女生,被那句「你還當真了啊」傷得體無完膚。
她說,自己 再也拿不出力氣和熱情去開始下一段感情了。
我又心疼又生氣。
心疼是因為朋友,生氣是因為越來越多人開始嘲笑「奮不顧身」這個詞了。
覺得是幼稚,是盲目,是戀愛博弈中的傻瓜,是注定要滿盤皆輸的人。
但我仍堅信,能為一個人產生奮不顧身的衝動,這是最可貴的情感因子,是寶藏。
所以,我很佩服爽女生對待感情的態度,能忽略他人的眼光,奮不顧身地選擇與愛的人站在同一個戰線上來。
因為喜歡對方,因為感情來之不易,就根本不怕被自己打臉。
王鶴棣;官鴻;梁靖康;吳希澤-For You/ 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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