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夢新聞LINE@每日推播熱門推薦文章,趣聞不漏接❤️
導讀:被稱翻版張曼玉,18歲為曾志偉生孩子,21歲離婚選擇淨身出戶
文/娛聞駕到
各位讀者朋友們大家好,又見面了!今天「娛聞駕到」為大家帶來了最有看點的娛樂資訊,歡迎閱讀小編的文章,這里集中了很多精彩的八卦消息,不知道你們喜歡看什麼類型的呢?有什麼喜歡的類型可以在評論中告訴小編,話不多說,我們今天的主題是「被稱翻版張曼玉,18歲為曾志偉生孩子,21歲離婚選擇淨身出戶」。
眾所周知如今想在娛樂圈中有一定的地位,那不僅要有高顏值並且還要具備一定實力。有些明星因為沒有實力,所以就想盡一切辦法提升自己的顏值。但在早期的香港娛樂圈,這些都是不需要擔心的,因為那時候的女演員都是演技與顏值並存的,比如張曼玉。許多人不知道的是,在早期香港娛樂圈有一位被稱翻版張曼玉,並且相同的是她也是一名演員,但是在與曾志偉結婚後,她選擇退出了娛樂圈。
其實有很少人知道曾志偉的妻子是誰,但是要說起她與曾志偉的女兒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很多人之所以不知道,那是因為他們這段婚姻僅僅維持了三年的時間。並且最後是妻子堅決要離婚淨身出戶,兩個孩子也交給曾志偉撫養。這個女人就是曾寶儀的媽媽,也是早期香港演員王美華。當時在王美華很小的時候因為家里條件並不是很好,所以很小的她就出來唱歌賺錢,在18歲的時候她被簽約到曾志偉父親的歌舞團,兩人接觸一段時間後選擇結婚,當時的婚禮也是相當轟動。據說那個時候曾志偉為她大辦婚禮,並且擺了100多桌的酒席。
婚後兩人也是很快生下女兒,但是這段婚姻並沒有像想像的那麼完美,僅僅維持三年就以離婚收場,有說法是因為當時曾志偉忙於工作很長時間都不回家,生下孩子後夫妻倆更是聚少離多,還有說法稱婚後的王美華為了家庭放棄了自己的事業,而且曾志偉還經常不許她出門,限制她的自由。
在一起生活三年後,兩人最終離婚,那時王美華才21歲,拒絕了曾志偉給的財產大約有5000萬,選擇淨身出戶,把兩個女兒都交給曾志偉撫養。只不過離婚後的生活很不好,不得不帶著500港幣去香港打拼。而女兒曾寶儀認為母親拋棄了自己,因此對王美華有怨言。
如今,王美華也結婚了,曾志偉也大方開口祝福,而曾寶儀也和母親王美華冰釋前嫌,這也算是皆大歡喜吧。
謝謝你長的那麼美、那麼帥氣還來看「娛聞駕到」的文章,本文已經結束了,如果你對本文有什麼意見或者想法可以留言告訴我,多多支持小編,點讚、關注、分享,願你天天好心情!
註:圖片來源於網路,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