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個吳京比不上1個小鮮肉?演員和偶像沒有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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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篇《100個吳京比不上1個小鮮肉》的文章在社交網路引發火熱討論(點藍字可讀)。文中把吳京作為流量單位「1京」,用黃渤、成龍等演員,趙麗穎、楊冪等明星,蔡徐坤、楊超越等偶像,來對比吳京。比較的內容是微博轉發量。得出黃渤是0.75京,趙麗穎是102京,蔡徐坤是500京。

——得出終極結論:因為吳京是「華語票房雙冠王」,所以微博轉發量和吳京差不多的,就是真實的。超過吳京10倍以上的,就是假的,肯定是刷的。所以蔡徐坤、楊超越、TFBOYS、吳亦凡、趙麗穎、楊冪等這些微博轉發量有500京的,他們都是流量騙子。

100個吳京比不上1個小鮮肉?演員和偶像沒有可比性

看完後我「呵呵」一聲,一個分不清演員偶像的人,對於自己不了解的事就這麼想當然地下結論、造謠,還說流量明星在「劣幣驅逐良幣」,他寫的這篇文章才是在「劣幣驅逐良幣」,因為流量明星包括了演員和偶像,從」娛樂圈存在刷量現象「推導出」刷量的全是偶像「,混淆了演員和偶像的評價標準,一棒子打死了所有偶像。

我不否認的確有部分偶像會去刷流量,但也有部分演員會去刷票房啊!因為偶像靠流量盈利,而演員靠票房盈利啊!

這個作者肯定是不了解優質偶像的粉絲素養有多高,我曾見過一個易烊千璽的粉絲,她每天的必做事就是轉發千璽的微博,在貼吧爬樓,數量都是粉絲群里定好的,他們分工很明確,目標性很強,就是要為粉絲獲得流量。千璽代言的產品她都會買,而且不只買一份。她還有事沒事就在微博里搜偶像的名字,看到有名人轉發了自己的偶像微博,就會在評論區感謝這個名人,還會把鏈接丟到粉絲群,號召所有粉絲去感謝他。

正是因為有這樣忠實的粉絲存在,所以偶像的轉發量比演員高10倍以上是完全有可能的,因為偶像的一條微博,同一個粉絲就會重復轉很多遍,而演員的微博,通常一個網友只會轉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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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個吳京比不上1個小鮮肉?演員和偶像沒有可比性

(圖為王力宏轉發了易烊千璽的單曲,評論區幾萬粉絲「謝謝力宏哥哥的祝福」。)

所以,《100個吳京比不上1個小鮮肉》的問題根源是——拿吳京和蔡徐坤比是錯誤的比較方式,他們一個是演員,一個是偶像,根本就不在一個坐標系,他們的評價標準是不一樣的。

網友「ONECUP」也提出了同樣的質疑:

100個吳京比不上1個小鮮肉?演員和偶像沒有可比性

要搞清楚這個問題,就先得弄明白,演員和偶像有什麼區別?

因為,演員和偶像在市場經濟里可以作為一個商品來看待,而定位決定了商品的應該在哪個管道去行銷,評價標準是什麼,跟哪些競品比較。

知乎用戶「阿甘」給出了演員和偶像的定義:

先來看演員的定義:

演員的主要工作是演藝事業,工作武器核心是演技,他們是憑借演技所獲得的片酬來賺錢。演員是依靠演技來活的,所以他們需要不斷磨練演技。有人喜歡則順帶圈粉了。對於在藝術上真正有追求的演員來說,人設和過度的曝光率是非常不好的。因為人設和曝光率會固化演員在觀眾的形象,這對於要演繹不同角色的演員來說,是很不利的。

演員關鍵詞:靠演技和作品賺錢、不固化人設,追求演繹不同角色

再來看看偶像的定義:

偶像-也就是idol最早是在日韓娛樂圈被發展成職業。他的初始點就是通過設立人設販賣夢想。偶像的工作主要是努力吸引粉絲以此盈利,工作武器主要是顏值+人設,而吸引粉絲最重要的就是提高曝光率,所以你會看到「全能偶像」這樣的稱呼。偶像參加綜藝、電影電視劇、出音樂等一切活動,目的都是在於通過高度的曝光率來吸引粉絲。偶像的周邊很多,但是在專業的音樂人和演員上這是很少見的。偶像主要依靠粉絲養,收入以表演和賣周邊為主,他們雖然也演戲,但是只不過是為了更高的人氣。所以偶像不能輕易地談戀愛、結婚,販賣的夢想不能破碎。

偶像關鍵詞:靠吸引粉絲(流量)賺錢,有人設並且販賣人設,人設固化一般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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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再來看一些現象,加深一下演員和偶像的區別:

1、偶像的主要陣地在微博,因為偶像靠粉絲賺錢,而演員不是。

你會看到有些公認的演員除了影視作品宣傳期,在微博上是不怎麼活躍的。比如吳京,2月5日是《流浪地球》的上映日,照理來說他可以借著電影好好吸一波粉絲,但截止2月27日凌晨,整個2月他就發了5條原創微博,外加4條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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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當紅偶像蔡徐坤截止2月27日凌晨,整個2月發了16條原創微博,0條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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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很明顯地看出,微博就是蔡徐坤的主要吸粉陣地,而吳京對微博就處理得很佛系,因為人家又不靠粉絲賺錢,不需要花很多心思去經營和粉絲互動的平台。

2、演員不固化人設,無限追求演技。偶像販賣人設,絕不能崩。

幾乎所有的演員都曾在採訪時說過,「不想只演同一個類型的角色,不想觀眾對自己的印象固化,想嘗試多種性格的角色。」

但是真正做到的演員並不多,馬伊琍是其中之一:

因為長相偏賢妻良母,所以一開始她總接到類似」紫薇「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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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因為她堅持把」嘗試不同的角色「這個想法努力地付諸實踐。所以我們才能看到《奮鬥》里瀟灑果敢的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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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半生》里艱難蛻變的職場媽媽羅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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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你》里內心極度衝突的人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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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於一個演員,最致命的觀眾反饋就是——「演什麼都一個樣。」

比如,金馬影後周冬雨在《七月與安生》、《喜歡你》等電影里塑造起古靈精怪的形象,爾後參演的很多電視劇因為表演方式雷同而遭到質疑。知乎用戶「青雀」在《周冬雨,我真的審美疲勞了》一文中總結周冬雨的演技眼一瞇咧嘴笑,搖頭晃腦做鬼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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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表示,「安生之後,周冬雨大火的角色,全都帶著安生的影子,或者說,帶著她自己的影子。第一次看到確實覺得新鮮靈動,但連著幾個角色都這樣塑造,難免讓人懷疑,當時她能拿到金馬獎,到底是她演技好,還是她剛好接到了適合她的角色。 」

鄭爽多次被黑也是因為演什麼都嘟嘴、咬嘴唇,讓很多原本喜歡她的觀眾厭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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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爽因在《演員的誕生》里嘟嘴唇,被觀眾指責演技差)

反觀偶像被黑的最慘的是——人設崩了。

日本女子偶像團體AKB48靠販賣養成系少女而盈利。在役期間不能談戀愛是偶像和粉絲間不成文的約定,因為很多粉絲都會假想偶像是自己的馬子、愛人,偶像也是靠販賣人設而盈利,比如參加偶像的生日會,握手都是要收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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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費和喜歡的偶像握手)

曾經,成員須藤凜凜花在AKB48總選舉上宣布結婚,其他成員都一臉懵逼,當時很有資歷的主持人都震驚地問她「你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此事件一出,須藤凜凜花在社交網路上被千夫所指,被指責為「偶像失格」。AKB48迎來嚴重的公關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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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偶像須藤凜凜花宣布自己要結婚,即承認在役期間戀愛,欺騙了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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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偶像只要有賣點能吸粉,就能盈利。

比如,去年大火的火箭少女101,以販賣養成系少女為盈利點,少女們即便唱歌不好聽,舞蹈也跳不好,但只要有一個賣點能夠吸粉,就會有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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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錦鯉楊超越就是一個鮮明的案例,她唱跳都不行,卻是目前火箭少女101里最有話題度的成員。為什麼?核心賣點是「出生底層卻不放棄追逐夢想+長相身材極其出眾+綜藝感強」。經紀公司還發現了她身上「錦鯉」的這個賣點很受歡迎,所以好幾次她都因為錦鯉屬性而被大量路人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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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楊超越最大的弱項就是唱歌跳舞,楊超越的前老板壽瑋達曾在採訪中說「你說我現在培訓她唱歌跳舞有什麼用?她能唱成什麼呀?韓紅啊?唱成韓紅又怎麼樣呢,對吧?」而就是壽瑋達精準地把楊超越定位為「主打觀眾緣的綜藝偶像」,才使得她能在一眾唱歌跳舞好的《創造101》參賽者里脫穎而出,高位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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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超越的前老板壽瑋達是把楊超越帶進娛樂圈的人,也是他教楊超越說「我是全村的希望」,這樣她的粉絲就是村民,粉頭就是村支書、村主任,可以說壽瑋達是楊超越的伯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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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超越在綜藝《心動的信號》里廣受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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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為演員和偶像的定位完全不同,所以他們在微博上的流量根本沒有可比性。你可以拿吳京的演技和票房來跟蔡徐坤、楊超越比,我也可以拿蔡徐坤、楊超越的綜藝視頻點擊量、微博話題熱度跟吳京比。這有可比性嗎?沒有。因為定位不同,評價標準(參考變量)不同,坐標系不同。

就像你要比一個人的成就,社會上公認度最高的評價標準就是資產了。那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莫言賺的錢沒有房地產商、煤老板多吧?可他的成就就不高了嗎?

那你說,房地產商、煤老板的文學成就不如莫言吧,但也不能否認他賺了很多錢吶。

每個人的定位和追求不同,非要比就得在同一個坐標系里比,評價標準(參考變量)要相同。比如蔡徐坤和楊超越比流量,吳京和黃渤比票房。

但同一個坐標系里又可以有很多參考標準。比如蔡徐坤是男偶像,楊超越是女偶像,考慮到男偶像在國內更有市場,拿蔡徐坤和楊超越比是不是又不公平了?那麼,你可以拿蔡徐坤和鹿晗比。好了,又出現新的坐標系了,他們的出道時間不同,對比好像又不公平了。

而演員和偶像在微博里可以統稱為網紅,就是網上有很多人知道的人,把坐標系放大到整個微博,主持人何炅、網紅王思聰、媒體人民日報都可以放進來,因為他們都在微博上。

可就單純地用流量去對比他們,是不是有失公平?靠流量盈利的偶像專心經營微博,所以微博流量超過演員,是不是就不正常?

所以,單憑人為創造出來的「1京」這樣的單位去對比,是完全錯誤的。

當然這社會上沒有絕對的公平,定一個坐標系:誰是微博里的流量王?參考變量定為粉絲量好了,甭管是演員還是偶像,主持人還是網紅,在微博這個大的坐標系里,我們就看粉絲量好了,那就是謝娜。但她就是微博的流量王?這不一定,還得考慮其他變量,比如轉發量、評論量、點讚量,發廣告和普通內容的流量對比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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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說一下演員和偶像的定位與發展問題。

演員偶像是兩條道路。有演員為了曝光度去參加各種綜藝的,比如章子怡,也有偶像為了轉型去演戲的,比如韓庚。也有單純在一條路上走的,比如吳京。

但一定是有一條主要發展道路的。比如吳亦凡演過戲,但定位就是偶像型歌手。比如章子怡參加過綜藝,但人家的綜藝叫《演員的誕生》,她的定位就是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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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楊紫這樣走偶像路線的演員是比較容易混淆的,但她現階段應該屬於偶像不是演員,因為她不演電影不對票房負責,而是靠話題炒作,綜藝曝光,從而接電視劇、接廣告盈利。你可以把她看做」養成系演員「,《100個吳京比不上1個小鮮肉》里被質疑流量造假的趙麗穎、楊冪、唐嫣一開始走的也是楊紫這樣的路線。

但你說這是欺騙觀眾嗎?我認為不是。楊紫之所以走偶像路線,是因為她想要有商業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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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說一個人想要火、想要賺錢,是錯誤的吧?這只是個人選擇而已。如果她的終極目標是做一名真正意義上的演員,那她也可以先做偶像火起來,慢慢修煉演技,完成從偶像到演員的蛻變,所以她的團隊很聰明地沒有曝天價片酬,該拿多少就多少,關鍵是做好口碑。

趙麗穎已經完成了這個蛻變,《花千骨》、《知否》等多部劇,她的演技在圈內都有口皆碑。而angelababy就沒有,演技別說業內人士了,很多觀眾都接受不了,所以她仍然在走偶像路線,靠話題炒作保持流量,從她電視劇大量摳圖、天價片酬來看,她的目標不是做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演員,而是趁現在有流量賺快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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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ababy飽受詬病的電視劇摳圖,這部《孤芳不自賞》angelbaby拿了8000萬)

所以關鍵是定位要準確,如果要重新定位也要轉型得當,這就考驗經紀公司了。

如果你看到哪個明星定位不清不楚的,那他一定沒有大火,比如韓庚,曾經他作為偶像團體Super Junior的成員紅到發紫,而回國後把定位從偶像改成演員,這幾年一直不溫不火。究其根源就是定位不清晰,路人覺得他是偶像,粉絲又覺得他是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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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韓庚的採訪,他自己的定位還是蠻清晰的,回國就是想轉型成演員,沒有大火起來應該是經紀公司的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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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定位之父傑克·特勞特的金句來總結一下,「定位就是在顧客心智中變得與眾不同。」

如果一個藝人的定位不能占領觀眾/粉絲的心智,不管是走演員道路,還是走偶像道路,都很難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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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誰說大火是每個藝人的追求?也許他就想做個小眾藝人,賺小錢,而享受於做自己愛做的事呢?

而且,他們不同的定位也正是每個人的魅力所在,只要是你喜歡的,何必拿他比來比去?在你心中他就是最好的。

而混淆演員和偶像概念避實擊虛的人是在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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