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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被告公司涉案侵權圖)
因擅用演員楊穎(Angelababy)肖像、簽名圖樣推廣宣傳公司經營的飲品,且宣稱與楊穎簽約助推品牌升級,杭州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某餐飲公司)被告狀侵略楊穎肖像權、姓名權。朝陽法院判決該公司賠禮道歉,補償經濟喪失100萬元。
2017年9月起,杭州某餐飲公司在其微信公眾號「QE杯」「QE杯茶飲」及官方微博中發布多篇文章,文章中使用有楊穎手持標註「QE杯」飲品的肖像,實體店面圖片、秒拍視訊中的宣傳海報使用了楊穎手持飲品形象及楊穎手寫簽名,並在推送文章及宣傳海報中多次宣稱成功共同Angelababy簽署合作關於助力QE杯品牌全面升級。楊穎認為,該公司的行為嚴重侵略了她的肖像權、姓名權,故訴至法院請求公開道歉並索賠經濟喪失100萬元、維權成本2萬元。
杭州某餐飲公司辯稱,楊穎主張的侵權內容均已刪除,公司僅使用了楊穎一張圖片,原告知求缺乏法律根據。且楊穎所主張的實體店並非公司分支機構,在法律上屬於獨立的民事主體,相應的行為和後果應由店面自行承擔,要求駁回楊穎的訴訟要求。
法院經審理認為,杭州某餐飲公司未經楊穎許可,擅自在其主辦的微信公眾號及官方微博將楊穎的肖像及簽名圖樣用於「QE杯」商業廣告宣傳和推廣,且宣稱與楊穎簽署合作關係助推品牌全面升級,目的在於增加產品的市場影響力,其行為顯著侵略了楊穎的肖像權、姓名權,應承擔侵權義務。
楊穎作為演藝人士具有較高著名度,其姓名、肖像具有一定商業價值,杭州某餐飲公司使用楊穎姓名和肖像長達一年半以上的時間,使用範圍較為普遍,使用方法易使一般公眾誤認為楊穎就是該公司相幹產品的代言人。且楊穎主張侵權的7篇文章中,至庭審現場勘驗時尚有3篇未刪除,侵權行為呈現持續狀況。本案中楊穎提交了與案外人簽署的代言契約、收款票據及完稅證實,法院綜合考量杭州某餐飲公司的上述侵權情節以及楊穎的代言酬勞,認為楊穎關於經濟喪失訴請的數額並無不當,應予協助。
最終,法院一審訊決杭州某餐飲公司在該公司微信公眾號、微博中延續十日向楊穎賠禮道歉,並補償楊穎經濟喪失100萬元。
來源:北京政法 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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