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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前男友有嚴重的犯罪記錄,溫哥華華裔女子吳女士無法通過背景檢查而丟了空姐的工作。吳女士申請司法覆核(judicial review),希望能夠推翻解職令,但是遭法院駁回。
據聯邦法院公布的消息,本案當事人吳女士於2014年被加拿大的一家航空公司聘為空乘。按照聯邦航空條例,她需要申請限制區身份證(Restricted Area Identity Card,RAIC),並通過聯邦運輸部航空保安局的全面背景調查。在她接受背景檢查期間,獲得了一張臨時的RAIC,在工作中使用。
然而,航空保安局在調查吳女士的背景時發現了一些異常,於是請皇家騎警展開進一步的調查。皇家騎警反饋來的信息顯示:她的前男友A.C曾多次參與毒品類犯罪活動,而且坐過牢。兩人的關係十分密切,且持續了很多年。
盡管兩人已分手,但是航空保安局還是認為這種關係會對她在航班上的工作帶來「干擾」,所以拒絕了她的RAIC申請,這意味著她將不能再擔任空乘。
吳女士不服,向聯邦法庭申請司法覆核。
法官重審了皇家騎警對吳女士和A.C背景調查中的異常情況,包括:
2008年,吳女士和A.C開車出門,被溫哥華警方攔截。警員在A.C的內褲里搜出海洛因與可卡因,並將他逮捕,控以數項罪名。
吳女士對此的解釋則是,當時她還很小(剛滿18歲),聽信了A.C的謊言。那事之後,她多次試圖分手,但是由於對方死纏爛打,所以沒有成功。直到2010年,A.C因參與三宗和毒品有關的案件而入獄,兩人的戀情告一段落。
可警方的調查顯示,在那之後,兩人還保持了很近的關係。
大約一年後,A.C出獄。他向吳女士借車開出門,違反了交通規則被抓,並承認吸了大麻,導致吳的車被警方拖走。
吳女士告訴A.C,以後再也不會把車借給他。
A.C很生氣,開始毆打吳女士,甚至威脅她與她的家人,於是她再次決定與他一刀兩斷。
然而在2012年,兩人的關係死灰復燃。
2012年6月,吳女士與A.C臨時住在BC省Coquitlam的一棟房子內,遭遇了入室盜竊。警方前來調查時,發現屋內有80至100棵大麻,遠遠超過法律允許的種植數量。警方認為,這些大麻不是個人使用,而是用來販賣的。盡管吳女士與A.C不是房主,但是這件事也成為兩人的一項不良記錄。
盡管吳女士一再強調,她已經同前男友分手,所以不會影響工作,但是並沒有得到法官的認同。
今年4月,法官正式駁回了吳女士的上訴,表示:航空保安局基於上述因素,裁定吳女士無法通過背景檢查是合理的,她不能被錄用為空姐。
加國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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