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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陣子
電影《前任攻略3》可謂大火
這個年頭誰還沒個前任呢
分手後雖然不一定是朋友
但也沒必要做仇人
更不能違法犯罪
但在蕉城
就有這麼一位前任
幹了這麼一件事……
最近,蕉城警方接群眾楊某報警稱:自己郵政儲蓄卡內4000元現金被人盜刷。接警後,石後派出所民警立即與受害人楊某取得聯繫。經調查,發現李某有作案嫌疑。
「
原來,李某與受害人楊某是前男馬子關係,李某乘楊某睡覺時,登陸楊某微信,將其綁定的金融卡內4000元現金轉至自己微信之後,刪除轉帳記錄、通知簡訊。
」
經民警規勸,犯罪嫌疑人李某於3月26日到石後派出所自首,民警將追回的現金4000元歸還受害人楊某。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取保候審,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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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nd·
來 源丨蕉城公安
責任編輯丨何巧銀
值班主任丨林翠慧
執行主編丨黃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