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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條文,迅速引發社會各界關注與廣泛討論,草案要求網路平台業者須管制站台上的謠言、不實資訊與違反法律規定之相關內容,引發相關業者與社會大眾對於條文侵害人民言論自由的疑慮。
《Social Lab社群實驗室》本次透過《OpView社群口碑資料庫》追蹤近一周「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話題的網路聲量表現,帶您了解網友對於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的討論聲量與看法。
要求大型業者履行管制義務 網擔憂將間接管制言論自由
8月18日,NCC舉行第三場「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公開說明會,並邀請PTT、Dcard、巴哈姆特等社群平台業者與會,討論草案規範相關事宜。與會業者於說明會上表示當前草案有許多實務上難以達成的面向,例如「業者需擔負平台是否流傳不當言論或非法內容」的管控義務,業者該依循何種標準以判斷訊息「屬於不當言論」,容易引發爭議,也可能進一步導致網友的言論自由受到侷限,而業者如果不進行管控,恐遭罰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之罰鍰。此外,與會的PTT代表也表示,由於PTT屬於非營利性質平台,無法承擔管控內容的龐大成本,倘若受草案納管,將可能變相被迫關站。相關事件引發網友譁然,在19日開始吸引到大量關注,甚至出現網友玩笑留言:「此留言違反數位中介法已被刪除」以示抗議。
面對民眾巨大的反彈聲浪,行政院長蘇貞昌出面表示會先暫緩草案程序,並強調「言論自由」是台灣堅持的價值,修法是為了避免假訊息影響民眾,因此日後會透過多方溝通以達成實務上更好的做法。然而,8月20日仍有大量網友紛紛湧入總統蔡英文的臉書粉專,留言表達自己的看法與情緒,如「趁現在還能抗議的時候快抗議」等說詞。
8月21日,NCC發布三點聲明,表示草案僅是初版,規範範圍與作法將會在日後匯聚各方意見進一步討論,並澄清並無部分網友流傳「強推草案」的情況發生。NCC也強調言論自由是台灣珍貴的民主資產與憲法保障權利,但「網路犯罪問題也亟需解決,該如何拿捏分際是門艱難的課題」,以重申草案立項的動機,同日也有網友針對NCC的表態表示多方看法,如「一堆法案不修,控制言論倒是很快」、「服務法如果有問題,可以再改,再多一些監督機制以防過度侵害,但絕對不是一昧反對立法」等,也有部分網友發現草案納管範圍涉及LINE等通訊軟題的內容流傳,並表示「這樣不是什麼話都不能說了嗎」,再次引發譁然。
草案沿用歐盟法規 網友疑慮台灣是否適用
關於《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是否應通過,網友存有不同看法。支持草案通過的網友主張草案可以有效防範網路犯罪,並且督促大型商業平台擔負權責,由於近年假消息、詐騙資訊、私密與色情暴力內容在網路上流傳的社會事件頻頻發生,也導致諸多負面影響,因此網友認為「這些事情本來就該立法規範,不然一直無法可管,民眾又要抱怨政府無能了」;另一方面,網友也認為平台透過上述內容的流量獲利,更應該擔負檢查、管控的責任,以避免不當內容造成的影響擴大,如網友留言道「業者任由DeepFake(深假)影片流傳,錢賺飽飽,那些被換臉的人不就只能無辜受罪?」等。
而反對草案通過的網友則傾向於主張條文一旦不夠明確,就有可能會對言論自由產生箝制,如網友表示「這是言論審查吧」,由於草案指定法院主管機關有權力審核內容是否為不當內容,也引發反對網友產生「主管機關=執政者」的聯想;另一方面,網傳《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是改編自歐盟的數位服務法(DSA),雖然同樣是用於管理大型數位平台的法規,但台灣與歐盟政治、商業與社會情境具有相當程度的差異,也導致網友提出疑慮:「很難相信這在台灣行得通」、「台灣的情境跟歐盟和國際都不同,不該照搬照用」等。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立意雖是為了防治網路犯罪,然而其條文牽涉面向頗為複雜,如實務上的可行性、民眾表意自由權益等等,皆有可能造成影響。該如何兼顧社會秩序與民眾權益,成為接下來NCC需格外謹慎處理的重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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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台灣好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