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血脂藥物健保給付條件再放寬 醫師:壞膽固醇控制在70g/dL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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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血脂藥物健保給付條件再放寬 醫師:壞膽固醇控制在70g/dL以下 台灣好新聞 第1張

血脂控制的成效與心血管疾病發生的風險息息相關! 將高危險群病人的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俗稱壞膽固醇;以下簡稱LDL-C)控制在70mg/dL以下是國際血脂治療趨勢。繼中華民國血脂及動脈硬化學會於2017年公佈新版《台灣高風險病人血脂異常臨床治療指引》,健保署亦修訂降血脂藥物給付規定,可持續給付降血脂藥物給高危險群病人,使其LDL-C 值控制在70g/dL以下,並於今年2月1日起正式生效,幫助病人更積極的控制疾病。醫師特別提醒,LDL-C達標並不是血脂控制的終點,病人仍要持續治療、不要擅自停藥,否則LDL-C仍會回升,將再度暴露於心肌梗塞的風險中,失去次級預防的意義。

近年來各項流行病學、大型臨床試驗皆證實LDL-C是冠狀動脈心臟病的危險因子,但國內對於LDL-C的次級預防仍然不足。根據台灣最新的冠心症病人追蹤研究發現4,竟有超過8成的病人LDL-C未控制小於70mg/dL,心血管疾病就如同未爆彈隨時可能再發作!

中華民國血脂及動脈硬化學會李貽恒理事長指出:「有冠心症病史的高危險群,LDL-C若超過70 mg/dL,再發率高達25%2;而LDL-C每降低39 mg/dL就可減少22%的心肌梗塞與中風的風險,已經裝上心臟支架病人再發生心血管疾病的機率也會隨之減少1。」

有鑑於歐美各大醫學會持續修訂血脂治療指引,將LDL-C的治療目標下修至70 mg/dL,學會因此展開修訂,並於2017年公佈新版的《台灣高風險病人血脂異常臨床治療指引》,將有冠狀動脈心臟病或急性心肌梗塞病史等高危險群病人的LDL-C標準從小於100 mg/dL下修至小於70mg/dL,希望透過更積極的治療標準,降低這群病人的復發風險3。

許多人誤以為透過清淡飲食便能降低血脂,但卻不知道血液中的膽固醇(含LDL-C)只有約15%來自飲食,血脂控制還是要靠持續服用藥物才能發揮成效;也有人認為只要控制達標就表示病好了、不用繼續吃藥,但研究顯示,若高危險群在血脂降到標準值後停藥,血脂便會在3-4個月內回升至服藥前的狀況。一旦如此即會失去藥物保護效果,也同時增加心血管事件再發及死亡的風險9,因此提醒高危險群LDL-C小於70 mg/dL是血脂控制的『低標』,藥物治療千萬不可中斷,甚至可追求更低的LDL-C,盡可能讓自己遠離再發危機。」

葉宏一副院長強調,健保給付條件放寬提供病人更完整的照護,若擔心藥物副作用(如橫紋肌溶解、肌肉痠痛、傷肝傷腎等)可與主治醫師討論選擇適合的藥物,切勿擅自停藥。例如有些Statin類藥物即便使用在腎功能不全病人身上皆不須調整劑量,對腎並不會產生傷害。若因迷思或擔心副作用而擅自停藥,後果得不償失。另外,抽菸也會增加心血管疾病風險,引發高血壓、中風、心肌梗塞、腦血管栓塞、冠狀動脈疾病。因此冠心症病史病人也應立即戒菸,避免疾病再發的風險。

本文來源:台灣好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