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台北地區計程車4/1起啟程價變85元 北市府:未完成改表者不能照表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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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台北地區計程車4/1起啟程價變85元 北市府:未完成改表者不能照表加錢 台灣好新聞 第1張

台北街頭計程車(圖/資料照片,圖源:台灣好新聞編輯部)

現在大台北地區(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的計程車起程價為70元,已逾7年未調整。為合理反映計程車營運成本,台北市府公共運輸處表示,將自2023年4月1日(周六)凌晨0時起,大台北地區同步調整計程車運價,計費基準為起程運價1.25公里85元,續程每200公尺5元,延滯計時運價為車速每小時5公里以下,累計每60秒5元;另夜間23時至翌晨6時為夜間加成時段,每趟次加收20元(即起程運價1.25公里105元,如遇跨夜間加成時段,統一以「上車時間」為準)。台北市府提醒計程車司機與乘車民眾,若明天(4月1日)起在大台北地區搭到計程表起跳價仍為舊制70元的計程車,就要依計程表顯示價格收費,司機不能向乘客超收車資。

北市府公共運輸處指出,經洽詢計費表廠商改表計程車數量,大台北地區計程車多已完成改表作業,提醒尚未完成改表的計程車駕駛盡速前往計費表商完成改表作業(大台北地區計費表廠商資料如網址https://reurl.cc/OVQMqg所示),避免不及完成改表。

(圖/台北市府公共運輸處)

(圖/台北市府公共運輸處)

此外,北市府公運處告知,倘未及於2023年4月1日前完成修改計費表之計程車,須確實照表收費(如於2023年4月1日起未完成改表者,仍按2015年核定舊運價收費,不得向乘客收取15元差額),切勿向乘客超收車資,違者經查證屬實將依公路法規定裁處新台幣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

北市府公共運輸處提醒,民眾在搭車時如對計程車收費上有任何疑問可向該處洽詢,或記下車牌號碼及搭車時間、地點等資料,以利後續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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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台灣好新聞